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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基于半导体技术的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试剂研发生产项目”、“华大智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华大智造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有募集资金结余。因此,该等项目的期末投入使用进度公式不适用。
注5:“华大智造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华大智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信息技术与营销网络建设,属于费用化投入,其效益体现为对公司整体能力的综合提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了积极影响,无法单独量化核算,故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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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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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18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担保范围为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等,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方式、范围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超过担保额度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确定担保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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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可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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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深圳华大涌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6年3月19日,暂无财务数据。
2、上述数据存在尾差为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对公司整体发展有利。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整体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预计上述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同时,公司将通过担保管理、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降低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18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确定担保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421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9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0.73%,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5年12月,财政部印发《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董事长汪建先生因公务不便主持,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牟峰先生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2025年度公司经营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对2025年公司运营、发展的规划和部署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表明公司坚持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并行,关注并贯彻落实企业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绩效作为投资理念和企业评价标准,力求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399.25万元,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8,440.49万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及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18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确定担保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基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人民币40,399.25万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人民币128,440.49万元,实收股本为41,651.615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该薪酬方案的制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0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关联委员均回避表决,无法对该议案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直接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该薪酬方案的制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符合《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牟峰、余德健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鉴证,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鉴证,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牟峰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总经理因工作调整辞任及选举公司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总经理因工作调整辞任及选举公司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及内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因工作调整辞任
及选举公司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总经理牟峰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牟峰先生自2016年4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至今已满10年,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后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并继续在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峰先生的辞任申请自公司董事会收到辞任报告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汪建先生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聘任刘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聘任后,刘健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职务。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者更换”,刘健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之日起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情况
(一)提前辞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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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辞任对公司的影响
牟峰先生本次辞任公司总经理不会影响管理层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规范治理及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牟峰先生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了工作交接。
牟峰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管理作出了突出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牟峰先生担任总经理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一)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牟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副董事长简历:
牟峰: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遗传学专业,取得博士学位。1998年至2008年,曾历任中国科学院遗传研究所人类基因组中心,北京华大基因研究中心研发人员及北京华大吉比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2008年至2020年,曾历任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中西大区CEO(鄂湘豫赣皖、滇贵川渝藏),华北大区CEO(京津冀、黑吉辽、晋蒙),国内区域发展中心主任,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轮值CEO、执行董事。2016年4月至2026年4月,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牟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200股,通过公司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50,25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牟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汪建先生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刘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聘任后,刘健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职务。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者更换”,刘健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之日起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法人章变更等工商登记备案事宜。
总经理简历:
刘健,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9年6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取得硕士学位。2009年6月至2010年1月,曾任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研究实习员。2010年6月至2012年8月,曾任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有限公司气液系统工程师。2012年8月至2014年1月,曾任徕卡显微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曾任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仪器开发中心主任。2016年4月至2018年12月,曾任公司副总裁。2018年12月至2026年4月,任公司执行副总裁。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美洲区总裁。
截至目前,刘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3,400股,通过公司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8,589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下转56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