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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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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0版)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025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累计金额为1,116.96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5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与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煜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除终止实施项目外的其他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募投项目之“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增加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为实施主体,增加浙江省杭州市作为实施地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6066号金星产业园1#厂房为募投项目“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的实施地点。除此之外,上述募投项目及其他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不发生变化。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6066号金星产业园1#厂房为募投项目“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暨总部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除此之外,上述募投项目及其他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不发生变化。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煜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并将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对应节余募集资金9,782.73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上述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终止实施的原因、审议及披露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检查及日常督导沟通,督促公司合理、规范的使用募集资金并进行及时的自查整改。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存储、使用情况与公司己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较为缓慢,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做好募投项目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2025年度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对应节余的募集资金暂未确定用途,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尽快确定节余募集资金投向,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时披露并依法合规使用。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由于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16.0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4.53万元,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额41,080.6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宇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2020年期间为本公司提供IPO申报审计服务,2025年轮入为本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艳秋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志英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无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将根据2026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以及信永中和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因素,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情况为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营业范围、修订

《公司章程》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83号”文予以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0.806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1,080.6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3年7月20日至2029年7月19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0号”文同意,公司41,080.6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煜邦转债”,债券代码“118039”。

根据有关规定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煜邦转债”自2024年1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9年7月19日。

自2025年12月3日(即前次股东会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日)至2026年3月31日,“煜邦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72股。基于上述事项,公司股本由336,060,004股变更为336,060,276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336,060,004元变更为人民币336,060,276元。

二、变更营业范围的情况

为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汽车销售”业务,具体修改如下:

变更前: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充电桩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仪器仪表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测绘服务;劳务派遣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后: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充电桩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仪器仪表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测绘服务;劳务派遣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职业中介活动。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四、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1、为规范公司的风险投资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制定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根据上交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汪太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汪太森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4423548

邮箱:ir@yupont.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汪太森先生简历

汪太森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职称,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2021年12月加入公司,任公司证券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太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汪太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汪太森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

暨2026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至5月1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yupon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5:00-16: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裁:周德勤先生

董事会秘书:石瑜女士

财务总监:李化青先生

独立董事:杨之曙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至5月1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yupon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4423548

邮箱:ir@yupon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7日

至2026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会议将听取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至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高景宏泰投资有限公司、周德勤、计松涛先生、黄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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