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57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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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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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法: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26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
邮政编码:100013
联系电话:010-84423548
电子邮箱:ir@yupont.com
联 系 人:梁天呈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已经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方案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前有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前有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
2、非独立董事:由公司股东委派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2万元(税前)(非独立董事董岩先生延续其任职股东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其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的百分之五十。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包括月度绩效薪酬与年度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基本薪酬按月按固定标准发放;绩效薪酬包括月度绩效薪酬与年度绩效薪酬,月度绩效薪酬根据月度考核按月度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的百分之五十。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公司另行实施的激励计划执行。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承担部分;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