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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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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601版)

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01版)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46.67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32.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36.75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046.69万元 。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05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通过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并批准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状况、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资金投入需求等,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叶磊、刘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授权期间新设立或新纳入的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项目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赵勇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及授权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另行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将其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制定的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为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万元(含税),按年发放;非独立董事若为公司雇员,按其在公司的岗位和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若为公司顾问,则根据实际签署的顾问协议取得报酬。非独立董事均不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一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鉴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计320万股、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总计70万份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计15万股。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一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批准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和个别认定,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合计2,374.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备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450.4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合同履约成本等)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针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针对合同资产,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5 年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77.8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合计2,428.23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07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4.5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622.31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15,613.2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09.02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50Z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此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

注:此次募集资金净额167,009.0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67,009.02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为研发类项目,主要承担技术研究,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以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能力,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调整后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已经2024年9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民生银行”指的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银行”指的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指的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金证券”指的是“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杭州银行”指的是“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灵深瞳”指的是“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发展”指的是“格灵深瞳(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7日和2022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0,1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6日和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0,1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0日和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使用44,200.00万元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或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7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833.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972.35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071.09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2,788.29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2024年8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除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外,在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内另外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总计1,274.9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274.9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及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及大兴区联东U谷。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要,公司于2025年8月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使用或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对应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833.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972.35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071.09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2,788.29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除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外,在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内另外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总计1,274.98万元。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274.98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格灵深瞳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公司将其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09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和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本项授权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章程》和本议案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后,公司董事会将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启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程序以及启动的具体时间,具体发行方案经审议后需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10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

的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议案》。根据公司《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未达成归属/行权条件的权益作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下转6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