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602版)
(上接602版)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相关部门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8)、《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9)。
(三)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5年6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格灵深瞳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五)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六)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10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格灵深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七)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格灵深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64)《格灵深瞳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八)2026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2877号],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46.67万元。结合《激励计划》对于公司2025年度考核指标要求,2025年度公司层面的考核指标未达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授予部分
1、限制性股票
鉴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不具备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计10万股。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因此,除前述离职的激励对象以外,剩余的1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计310万股。
2、股票增值权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因此,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总计70万份。
(二)预留授予部分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因此,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计15万股。
综上,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5万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总计70万份。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06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7,470,887.76元,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367,530.31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360.2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状况、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资金投入需求等,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08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1、募集资金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2、自有资金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1、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4.5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622.31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15,613.2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09.02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50Z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3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2024年7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833.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972.35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071.09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2,788.29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无异议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调整后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
关于上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格灵深瞳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等相关公告。
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情况。
2、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1)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及其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2、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
(2)自有资金
公司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使用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审议程序
(一)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自有资金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合作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