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621版)
(上接621版)
3、国际市场,围绕“一带一路”完善“根据地”、稳定“产粮区”、布局“区域中心”,提升国际市场营销能力和经营水平,实现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可度双提升。
4、行业市场,打造可复制、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解决方案,能源、政企、交通等领域收入规模实现高质量增长。进一步增强卫星业务核心竞争力,巩固先发优势,抢占市场份额有利地位。
5、管理提升,进一步深化以客户为中心的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研发市场化、市场专业化,深入推进增量战略绩效管理体系落地,着力提升资产运营能力和运营效率。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6-010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不符合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60,863,687.35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9,549,462.21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5,597,062.85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
■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由于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6-011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来源为公司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IPO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投资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现金管理的资金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在前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更多的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6-012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操作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在保持上年同期水平的情况下,公司(含并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9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专项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及应收账款保理、供应链融资等各类业务。授信额度期限为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效率,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综合授信申请及实际贷款申请等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以董事会为领导层、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决策层、ESG推进工作组织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为执行层组成的三层级治理架构[提示:请完整列示治理体系组成机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公司建立常态化ESG风险与机遇识别评估机制,对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创新等相关议题的重要性进行评估,将其纳入全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统筹管控,制定风险与机遇应对措施,并实施动态跟踪与闭环管理。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和机遇,对ESG战略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
注:公司将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理、反不正当竞争、尽职调查列为非重要性议题,核心原因是公司通信设备制造与研发的业务属性决定了以上议题对经营、财务及利益相关方的影响程度低、风险可控、合规压力小,不构成战略或运营层面的重大议题。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6-014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有限责任转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度为29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3.8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致同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9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委派项目合伙人:杨志,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委派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旭杰,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委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楠,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成为本所质控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致同和项目成员对独立性要求的遵循情况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收费(包含2026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以及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项目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6-008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现在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委员罗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晓南、范志文、华晓东、罗锋、邓明喜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未来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6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将继续与关联方发生购销商品、关联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现对2026年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全年累计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与关联方7、关联方9的交易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披露交易信息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方的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公司内部信息披露豁免流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2、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3、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4、中信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中信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5、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
6、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7、大唐实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大唐实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8、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9、北京蓝箭鸿擎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北京蓝箭鸿擎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副总经理王新民担任董事的企业。
10、武汉长江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武汉长江计算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11、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12、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13、武汉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武汉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
14、北京北方烽火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北京北方烽火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6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劳务、向关联人租入及租出房屋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规则进行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6-007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科移动”)就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6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375.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为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668.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536.2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1,132.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1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13号)。
2022年10月21日,公司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截至2022年10月21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10,256.25万股股票,累计购回股票数量已达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本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与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相同。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359,668.95万元,余额12,49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12月20日和2023年1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武汉虹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华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5G无线系统产品升级与技术演进研发项目”“5G行业专网与智能应用研发项目”和“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并连同上述银行、信科移动、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鉴于公司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0日对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完成注销。鉴于公司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完成注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下转62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