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62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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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受益于半导体行业整体景气度回升,公司锚定关键电子化学品自主研发与产业化应用赛道,不仅在半导体封装化学品领域实现对国外供应商的规模化替代,稳固国内市场的核心主力供应商地位,在先进封装和晶圆领域的市场开拓也取得成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3亿元,同比增长37.13%。其中电镀液及配套试剂同比增长46.75%,光刻胶及配套试剂同比增长43.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3.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92.71%。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5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13名,注册会计师551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人。
上会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6.9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38亿元。2025年度上会事务所为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0.74亿元。上市公司客户分布于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会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之和为1.1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事务所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2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耿磊
耿磊,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上会事务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事上市公司年审、IPO申报审计、重组改制等专业服务已逾32年,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思艺
周思艺,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就职于上会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类审计服务近8年,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近3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韧
吴韧,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上会事务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复核过5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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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服务收费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经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并对其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地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推荐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原则上不领取董事津贴或薪酬;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每人2万元/季度(税前)。
3、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及专项奖励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权责、岗位价值、风险承担及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2)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依据相关激励方案执行;
(4)公司对在效益提升、研发突破、重大项目建设、资本运作、重要荣誉争创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方案发放专项奖励。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季度、年度及任期发放,其中,不低于20%的绩效薪酬在披露当年年度报告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专项奖励按相应方案约定执行;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职、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任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及履职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进行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统一扣除相关税费后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该等议案分为两项子议案,子议案一为《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杨一伍回避表决,子议案一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子议案二为《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发放及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孙清清、黄晓刚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该等议案分为两项子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子议案一为《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兵、向文胜、陈小华、杨一伍、沈鑫回避表决;子议案二为《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发放及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清清、黄晓刚、李挺回避表决。该等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同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向文胜、陈小华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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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和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10-议案2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议案10-议案2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5:张兵、蔡卡敦、向文胜、陈小华、杨一伍、昆山艾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昆山艾森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艾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关联方。议案7: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网址: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6年5月14日16: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5341
联系人:徐雯
联系电话:0512-50103288
传真:0512-50103111
邮箱:ir@asem.cn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证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验证入场办理签到。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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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和完成时间最终以在中国证监会完成注册的发行方案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产业政策、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12月末完成发行,并分别假设截至2027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或截至2027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上述发行方案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52,400.00万元(含本数),不考虑发行费用影响,且未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78.74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三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召开日(2026年4月24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5、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123.78万元和4,700.36万元。假设2026年度和202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上一年度持平;(2)较上一年度增长10%;(3)较上一年度增长20%。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6、假设以2025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如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股票分红、增发及股票回购等其他会对公司股本产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情形;
7、假设不考虑未来分红因素的影响;
8、假设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设仅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
9、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分红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测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但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每股收益。如果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所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税后利润面临下降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可能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其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作为国内半导体材料领域的领军企业,公司始终专注于关键电子化学品的自主研发与产业化应用。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已构建起覆盖半导体全产业链的材料解决方案,逐步取代国外材料公司成为半导体封装电镀化学品领域的国内主力供应商,逐步向晶圆制造、显示面板及IC载板等领域延伸,形成了电镀液及配套试剂、光刻胶及配套试剂两大业务板块。公司是国内少数能同时覆盖半导体封装、晶圆制造和半导体显示的全链条电子材料公司。
本次募投项目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集成电路材料华东制造基地一期项目,聚焦高端光刻胶及配套树脂、超纯电子化学品两大核心品类。依托公司多年积累的核心技术储备、成熟产业化经验及下游客户资源,项目建成后将实现上述高端产品的规模化、高品质量产,显著提升国内高端电子化学品的自给率,降低国内半导体企业对进口材料的依赖度,保障我国半导体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推动行业向高质量自主可控转型。
五、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人员储备方面,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及管理层人员稳定且均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及管理、生产和技术经验,能够基于对行业发展的理解及洞悉,综合把握公司技术特点和能力,在战略、研发、运营、生产、质量及市场方面分工协作,专业高效确立公司的发展战略及技术方向并稳健执行。
截至2025年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共101人,同比增长29.49%,研发人员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41.06%,为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开发提供人才保障。
因此,公司拥有完善的人力资源体系,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二)技术储备
公司在长期的研发及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逐渐建立了自己的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模式,通过自主研发取得核心产品的关键技术,并已实现了先进封装、晶圆制造和OLED显示领域电子化学品的技术突破,主要产品的技术指标和产品性能方面均满足客户需要,主要性能达到国外厂商同等水平。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已获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53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1项。
公司丰富的核心技术储备是公司重要的核心竞争力,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方面的投入,巩固并提升技术研发优势。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公司现有技术储备能够满足投资项目的需要,本次投资项目实施不存在技术障碍。
(三)市场储备
当前,全球半导体材料市场在经历2023年的周期性回调后,正步入新一轮增长周期。与此同时,AI产业的爆发式增长也正从“算力、存储、互联”三维重构半导体材料需求,形成“周期复苏+技术创新”的双重增长引擎,直接驱动半导体材料需求呈现“量价齐升+结构升级”的双重发展空间。
根据相关行业数据,2025年全球半导体材料市场规模约7,200亿美元,其中,AI相关需求贡献超30%增量,成为行业增长的核心驱动力。2026-2030年预计复合增速达到8.5%-12%,其中先进封装材料与第三代半导体增速最快。下游应用广阔的市场空间,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市场基础。
同时,作为国内半导体材料领域的领军企业,公司始终专注于关键电子化学品的自主研发与产业化应用。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已构建起覆盖半导体全产业链的材料解决方案,在先进封装和晶圆制造等领域,持续推进相关产品的客户验证。相关产品在下游客户持续验证通过,为项目实施奠定客户基础。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计划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公司董事会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并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七、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事宜,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或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事宜,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发行人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职权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全力促使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或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修订、新增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新增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在未来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7.8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于2024年5月26日完成本次股份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1,073股,占公司总股本88,133,334股的比例为0.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6.15元/股,最低价为28.4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9,053.6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本次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将本次回购计划已回购并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91,073股公司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将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一)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8,133,334股减少至87,842,261股。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除本次回购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有852,959股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获授权人士办理相关注销程序。后续公司将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二)拟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813.3334万元变更为8,784.2261万元,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金额为准。
四、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因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对《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按照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少许非实质性调整。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五、修订、新增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情况
为推动公司治理制度相关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拟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新制定及修订后的相关管理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闲置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闲置资金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及将自有闲置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自有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总体风险可控。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闲置资金的相关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将自有闲置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的余额,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安全性强,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支取,流动性好,可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闲置资金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闲置资金,能增加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闲置资金;
2、公司将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运作能力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等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闲置资金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wxg6FJwiH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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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63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