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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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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30版)

一、说明会类型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0:00-11: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兵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小华先生

财务总监:吕敏女士

独立董事:李挺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10:00-11: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wxg6FJwiH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3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徐雯

电话:0512-50103288

邮箱:ir@ase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及公司经营的总体情况,结合公司2026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亿元额度,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并购贷款及项目贷款等形式,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总额度内办理额度申请事宜,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并授权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由财务总监确定并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截止2026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9月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2号)同意,艾森股份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33,334.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上市,发行价格为每股28.0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594,352.0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44,497,129.7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561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2023年1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昆山农村商业银行中华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表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4,031.1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32.02万元,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4,364.49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累计支付发行费611.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4,364.4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11.2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0511号)。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年产12,000吨半导体专用材料项目”于2024年2月投产,产生的经济效益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在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及保荐人定期核查时发现,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的要求认识不足,导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6日期间公司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的情况。上述期间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额度,且均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或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形式存放,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对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6日期间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进行补充审议通过并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76)。

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截止2026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与上述受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12,000吨半导体专用材料项目”已结项,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549.6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募投项目“集成电路材料测试中心项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八、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入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集成电路材料测试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集成电路测试中心大楼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公司已顺利完成多个产品测试平台的仪器配套与调试工作,使用情况良好。对于剩余部分仪器设备,公司结合半导体行业技术进步情况及产品研发测试进展对仪器设备购买安排进行灵活调整,由于涉及较多类型的精密设备及仪器,相关设备投资金额大,设备安装与调试周期长,且部分进口设备受到国际贸易摩擦和关税壁垒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结合产品的研发测试进展,进行同步规划与动态部署,调整后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入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集成电路材料测试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12月延长至2027年12月。详见本专项报告之八、(一)。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数量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额及转增股本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237,826.7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627,855.1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68,838,113.71元,母公司报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69,679,316.70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现状、资产规模、盈余情况、未来投资计划及资金需求、投资者回报等因素,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88,133,334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44,032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数为86,989,3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568,823.22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8.68%。合计转增股本34,795,72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122,929,054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额及转增股本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就相关数据说明如下:

注: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目前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2024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故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系指2024年度、2025年度。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237,826.75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568,823.22元,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200,011.58元,合计占公司本年度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其特点、公司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电子化学品行业,正迎来国产替代加速与下游需求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期。公司依托“电镀+光刻”双轮驱动的技术布局,已在多款核心产品上实现国产化突破,营收与净利润持续保持高速增长,明确步入快速成长阶段。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公司需通过前瞻性的资产投入与产品研发布局,夯实产能基础,强化研发支撑,为下一阶段的持续高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二)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采用“电镀+光刻”双轮驱动的经营模式,以直销绑定头部客户,持续高研发投入推动产品迭代。2025年公司实现营收5.93亿元,同比增长37.13%;归母净利润5,123.78万元,同比增长53.05%;利润率水平随着产品结构的改善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增强;偿债能力稳健,资产负债率约25.62%,财务结构安全。

2025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9,568,823.22元,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包括支持公司研发创新、固定资产投入及业务开展等。为公司先进产品放量及长远发展积蓄力量,从而以更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充分便利。公司建立及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对现金分红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股东会将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构建多层次的回报体系:一是建立稳定的现金分红机制,上市以来通过年度分红、中期分红,累计将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6,698,064.12元;二是持续开展股份回购,公司已完成两次股份回购,累计回购金额60,214,109.56元,其中,以10,009,053.68元回购291,073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拟予以注销,切实传递管理层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三是深入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围绕电子电镀与光刻两大核心工艺,聚焦先进封装及晶圆制造领域的高端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凭借营收与净利润的高速增长、产品结构的持续优化以及毛利率的稳步提升,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和规范的公司治理,将经营成果切实转化为对投资者的实际回报。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确保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全体董事同意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 是否有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兵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总经理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总经理根据2025年度经营情况以及总经理工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汇报。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公司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以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目标,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各项业务平稳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聘请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会事务所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选聘办法》《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上会事务所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根据履职的情况制定《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清清)》《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晓刚)》《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挺)》。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就上述议案内容进行述职。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独董办法》《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孙清清、黄晓刚、李挺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进行评估,制定《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孙清清)》《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黄晓刚)》《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李挺)》《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独立董事孙清清、黄晓刚、李挺回避表决。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整体总结2025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申请报出2025年度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包括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6)第8008号”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制定《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1)经上会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237,826.7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627,855.1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68,838,113.71元,母公司报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69,679,316.70元。(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现状、资产规模、盈余情况、未来投资计划及资金需求、投资者回报等因素,2025年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公司股份总数为88,133,334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144,032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数为86,989,3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568,823.22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8.68%。合计转增股本34,795,72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122,929,054股。如在本议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额及转增股本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获授权人士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4)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237,826.75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568,823.22元,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200,011.58元,合计占公司本年度净利润比例低于30%。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包括支持公司研发创新、固定资产投入及业务开展等。为公司先进产品放量及长远发展积蓄力量,从而以更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前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有效。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14.0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1)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具体岗位的职责、职能、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薪酬标准;在公司不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前述标准发放,合计发放346.49万元。(2)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原则上不领取董事津贴或薪酬;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杨一伍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关联董事张兵、向文胜、陈小华、杨一伍、沈鑫回避表决。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0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发放及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2025年度任期内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2万元/季度(税前),合计发放24万元。公司2026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不变。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发放及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时,关联委员孙清清、黄晓刚回避表决,故本子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关联董事孙清清、黄晓刚、李挺回避表决。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核定,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组成,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为364.22万元(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存在重复计算部分)。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及专项奖励构成:(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权责、岗位价值、风险承担及行业薪酬水平确定;(2)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3)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依据相关激励方案执行;(4)公司对在效益提升、研发突破、重大项目建设、资本运作、重要荣誉争创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方案发放专项奖励。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关联董事向文胜、陈小华回避表决。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1)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及公司经营的总体情况,结合公司2026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亿元额度,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并购贷款及项目贷款等形式,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2)同意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总额度内办理额度申请事宜,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并授权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由财务总监确定并执行。(3)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1)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根据《选聘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上会事务所及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并对其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经评估,上会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地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2)2026年度审计服务收费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3)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上会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年报和内控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闲置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及将自有闲置资金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闲置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闲置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后,2026年度,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预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与苏州钧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公司主要业务及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一一 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公司拟对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部分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同意《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获授权人士办理相关注销程序。后续公司将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修订、新增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增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21.1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新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该制度的制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契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新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行为,公司拟结合最新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修订后的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贴合公司治理实际。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修订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的议案》。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修订、新增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面核查并评估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及效果,形成评估报告,并在此基础上总结投资者的意见建议、改进措施等,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制定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因此,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其2026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经逐项审议,董事会同意: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400.00万元(含52,4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下转63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