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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62,021.1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8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76,537.5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523.3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34%;营业利润为9,860.4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7.82%;利润总额为9,854.2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7.3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9,523.8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6.2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151.4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9.2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3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现金管理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经营状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现金管理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上限。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且该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和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现金管理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投资产品不能用于质押。
2、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需建立理财产品管理台账,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7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王长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管理层拟定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总结了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及重点工作,并提出2026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十三)《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王长土先生、王庆先生、殷丽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以及董事履职表现,公司董事会对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发放情况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情况一致。公司制定的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主要如下:
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年薪总额的50%。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平均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月度绩效考核、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紧密挂钩。绩效薪酬按月度、年度根据考核结果分批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2)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以其月度、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计划为基础,包括战略规划执行、团队建设、风险管控等方面,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税前8.4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董事长王长土先生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王长土先生、王庆先生回避表决。
2、关于副董事长王庆先生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王长土先生、王庆先生回避表决。
3、关于董事殷丽女士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殷丽女士回避表决。
4、关于董事李增光先生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李增光先生回避表决。
5、关于独立董事吕久琴女士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独立董事吕久琴女士回避表决。
6、关于独立董事金立志先生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独立董事金立志先生回避表决。
7、关于独立董事黄海波先生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独立董事黄海波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事项提出建议: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表现,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情况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情况一致。公司制定的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主要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年薪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个人综合素质等因素确定,按月平均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月度绩效考核、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紧密挂钩。绩效薪酬按月度、年度根据考核结果分批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2)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以其月度、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计划为基础,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团队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合规经营情况等,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总经理王庆先生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王长土先生、王庆先生回避表决。
2、关于副总经理殷丽女士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殷丽女士回避表决。
3、关于副总经理卢文军先生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副总经理王玲琼女士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财务负责人于春雷先生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董事会秘书章培嘉先生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事项提出建议: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更名为〈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8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张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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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系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飞
■
注:以上信息系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邓红玉
■
注:以上信息系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等情况。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立信历年的履职情况及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参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要求以及《会计师选聘实施细则》中对选聘文件打分的相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对立信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打分,根据评分结果认为立信符合续聘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往的工作情况,同时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上述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4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实施问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以下简称“年报工作通知”),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标准仓单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0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806,353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999,198.5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26,232.4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2,972,966.1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9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080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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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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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四舍五入导致末尾小数有差异。公司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2,682.81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42.82万元,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承兑汇票支出1,339.9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3月24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周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根据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予以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鉴于上述变更,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5月22日,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周巷支行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根据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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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和“汽车冲焊件(广清产业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已结项,上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660.7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187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现金管理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5年度,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产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赎回理财产品5,000万元,产生收益45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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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予以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
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汽车冲焊件(广清产业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已结项,为方便账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完成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出至公司普通账户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变更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前期以无息借款方式投向“汽车冲焊件(广清产业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实施主体广东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由借款变更为增资,增资金额为10,00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4月1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3,880.57万元调减至6,071.77万元,并予以结项,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具体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4月2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长华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长华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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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报告期内,该项目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刚性成本较高,未能发挥自动化大规模生产优势。
注3:报告期内,该项目未能发挥自动化大规模生产优势,故尚无法达到预期效益。
注4:报告期内,该项目未能发挥自动化大规模生产优势,故尚无法达到预期效益。
注5: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4月1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3,880.57万元调减至6,071.77万元,并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详见《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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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6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末。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5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聚焦核心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金属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已有效覆盖全球主要系别乘用车,合作客户包含欧系、美系、日系、自主品牌及汽车新势力等。作为通过汽车全供应体系认证的汽车金属零部件供应商,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中心,实验室已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具备原材料改制、模具设计制造、产品制造、产品试验性能评价等全工艺链内制化能力,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解决方案,目前已形成“紧固件+冲焊件+大型铝铸件”为一体的汽车零部件特有的产品结构优势。已获得国家级绿色低碳工厂、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重点培育企业、宁波市制造业“大优强”培育企业等荣誉称号。凭借丰富的金属结构件生产经验和技术积累,公司不断丰富产品矩阵,持续推进产品在其他领域的新应用,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产能规划布局,紧跟产业发展步伐,深化产品研发与市场应用,重点加强新能源业务的开拓,持续优化客户结构,深挖客户需求,高效匹配新增产能释放,夯实创新发展新动能。公司也将持续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程。同时,公司始终坚持“实业+投资”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在“立足主业,做强做大”的基础上,公司将集中资源,积极寻求飞行汽车、航空领域、人形机器人及新兴产业增量领域的投资并购机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追求投资收益,拓展新机遇,为公司长期高质量发展积极赋能。
二、培育新质生产力,构筑发展新动能
现阶段,新质生产力是引领产业升级、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公司将紧绕提质、增效、创新、协同四大关键方向,全面夯实发展根基、增强综合竞争实力。
在提质方面,围绕客户满意度、生产良品率、全过程质量控制、供应链协同及信息沟通效率等重点环节,持续完善管理体系。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强化质量需求对接与问题闭环处理,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严格把控各生产环节质量标准,优化过程管控与检验检测,保证产品一致性,提升产品质量。深化全流程质量追溯与风险防控机制,推动质量管控标准化、精细化。加强供应链协同质量管控,统一质量标准与管控要求,提升上下游协同保障能力,以全链条质量升级夯实发展根基。
在增效方面,强化数字化战略驱动,持续深化SAP、MES、PLM等信息化系统应用,实现流程自动化、决策数据化,以数字化转型赋能精益管理提升。深化精益生产,优化产线布局与作业流程,持续推进自动化与柔性生产进程,强化现场管理与设备运维,提升生产连续性与资源利用率。配套推进智能物流与仓储进程,采用智能仓储模式,提升物料周转效率,降低库存与物流成本。
在创新方面,公司将紧密围绕客户需求及应用研究,聚焦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向高难度、高精度、高附加值及国产替代等方向重点突破,加速推进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与落地,持续丰富产品矩阵,延伸产品应用场景,积极构建业务第二增长曲线,以技术创新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在协同方面,全面提升跨部门协同合作能力,打破部门壁垒,建立常态化沟通联动与快速响应机制,实现信息高效流转、问题快速处置、资源统筹调配,强化销售、技术、生产、质量全链条协同,以高效协同凝聚发展合力。
三、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立足于长效经营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重视股东投资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积极采取以现金为主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自2020年上市以来每年持续分红,累计派发现金红利约4.70亿元。以实际行动切实回报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
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将在稳健经营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结合公司经营现状、业务发展规划及营运资金投入情况等,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打造落实股东价值回报的长效机制。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会审议,拟以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223,518.9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3.73%。
四、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将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的向投资者积极传递公司信息。近年来,公司依托股东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调研、业绩说明会、线下路演及反路演、参加策略会等方式,积极构建公开、公正、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关系,使投资者更加直观的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现状、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建立并维护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始终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升披露质量与透明度,保障投资者能够全面、清晰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探索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渠道,继续严守合规底线,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与资本市场的双向沟通。
五、坚持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股东会、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公司不断完善治理体系,优化风险防控。2025年度,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及修订了《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总计30项制度,同时,公司优化治理结构,取消监事会并在董事会中增设职工代表董事,同时强化内部审计部门职能,扩大审计覆盖范围、提高审计频次,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6年,公司将持续优化治理效能,不断加强规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提升会议运作质量与决策效率,推动各项规则有效落地执行,持续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夯实规范经营基础,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与投资者。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责任担当与风险防控,及时传递各期监管提醒与典型案例,持续开展合规宣导与警示教育,确保 “关键少数” 及时准确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断筑牢合规经营思想防线,全面提升规范履职能力与风险防范水平。
2026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内控体系,不断强化“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风险防范与责任担当意识,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整体提升,为公司实现规范、稳健、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与治理支撑。
七、其他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坚定立足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方案基于公司目前所处外部环境和实际情况而制定,所涉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9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5,238,735.4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1,259,196.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70,065,793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1,909,000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468,156,7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223,518.9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3.73%。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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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以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1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华集团”)于 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王长土先生、王庆先生、殷丽女士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必要、正常、合法的商业经济行为。交易遵循自愿公允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公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提升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批准了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现对2025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做出如下确认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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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出总体预计金额,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慈溪市周巷舒森五金配件厂与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85.66万元,比预计多5.66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个别客户新品提前转量产,零部件采购需求增加影响;慈溪市周巷舒航紧固件厂与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49.88万元,比预计多249.88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个别客户新品提前转量产,零部件采购需求增加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况。上述超出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6(二)审议及披露标准。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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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宁波长华布施螺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756296454A
成立时间:2004年2月20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王长土
注册资本:8,505,900美元
住所: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溪路160号
股权结构:长华集团持股51%;株式会社FUSERASHI持股36.25%;株式会社九州FUSERASHI持股12.75%。宁波长华布施螺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施螺子”)为公司与日方股东共同控制的合营公司。布施螺子《公司章程》约定,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一切重大问题。布施螺子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公司委派三名,日方股东委派两名。所有须由董事会决议的事项至少有日方股东委派的董事一票赞成时,方可通过。
经营范围:汽车专用高强度紧固件、金属制品(除危险品)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汽车专用高强度紧固件、金属制品(除危险品)的进出口及上述同类产品的批发、零售;汽车专用高强度紧固件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47,002.97万元,净资产41,542.1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34,943.36万元、净利润4,655.5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长华集团董事长王长土系布施螺子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庆系布施螺子董事,董事、副总经理殷丽系布施螺子董事及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卢文军系布施螺子副总经理。
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慈溪市周巷士森五金配件厂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282MA292WDY86
成立时间:2009年6月22日
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者:沈文君
注册资本:-
住所:慈溪市周巷镇小安村景丁丘208号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五金配件、塑料制品、电器配件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901.92万元、净资产272.17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50.89万元、净利润71.0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沈文君控制的企业,沈文君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土配偶沈芬的胞弟。
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慈溪市周巷舒森五金配件厂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282MA2EJG262E
成立时间:2014年9月25日
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者:王夏英
注册资本:-
住所:慈溪市周巷镇小安村景丁丘208号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五金配件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83.61万元、净资产79.19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71.68万元、净利润19.0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沈文君及其配偶王夏英控制的企业,沈文君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土配偶沈芬的胞弟。
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慈溪市周巷舒航紧固件厂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282MA293LBA4P
成立时间:2008年7月9日
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者:沈文忠
注册资本:-
住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周潭片1号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紧固件、五金配件、塑料制品、模具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111.72万元、净资产496.50万元、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65.22万元、净利润59.7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沈文忠控制的企业,沈文忠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土配偶沈芬的胞弟。
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都顺利执行完成,上述关联方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外协加工、外购件采购和管理服务、提供租赁、能源或其他相关服务等关联交易。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一般商业原则,按市场惯例以按历史价格年降、询比议价、成本加利润等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讨论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接645版)
(下转64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