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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利忠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书面或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分别披露的三份《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关联董事刘桓先生、屈三才先生和叶志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利忠先生、张震豪先生和张文娟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张利忠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利忠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董事张震豪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震豪回避表决。
(三)关于公司董事王国盛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国盛回避表决。
(四)关于公司董事张文娟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文娟回避表决。
(五)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刘桓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桓回避表决。
(六)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屈三才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屈三才回避表决。
(七)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叶志祥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叶志祥回避表决。
(八)关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钱鹏飞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钱鹏飞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张震豪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放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5,474,607.1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0,009,1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1,820.40元(含税),占202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9.81%。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提升公司经营质量、治理水平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根据相关指引要求,特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立足主业提质增效,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公司是一家以分布式光伏为核心的清洁能源服务商,当前主营业务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光伏电站EPC(资源开发+EPC+运维)、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储能(工商业储能+储能产品)以及充电桩投资运营,其中以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为主。作为国内领先的专业从事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的清洁能源服务商,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让天更蓝,水更清,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愿景,围绕“以太阳能分布式为核心,向客户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智慧的清洁能源综合服务”的使命,多年来专注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凭借优质的服务,在行业内赢得了良好声誉。2025年,面对行业深刻变革,公司坚定贯彻“夯实自持分布式电站业务,紧跟行业产品技术迭代趋势,依托主业优势探索新增长”的核心发展战略,稳步扩张高毛利率的自持分布式电站业务规模,持续增厚发电业务收入及收益,以稳定、可靠的发电现金流不断提升公司经营可持续性与抗风险能力。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3,827.73万元,同比增加7.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75.77万元,同比增加3.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9,614.94万元,同比增加6.53%。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容量约1,000.75MW,较上年末增加89MW,自持电站规模实现GW级里程碑式突破,整体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2026年,公司将紧扣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秉持“夯实分布式电站业务,紧跟产品技术发展,依托主业优势探索新增长”的业务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公司当前核心主营业务提质增效,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方面,公司将坚持“立足本省、辐射全国”的布局原则,通过加速在建电站并网进度、重点布局工业用电需求旺盛及电价较高区域、积极开发和储备优质工商业屋顶资源,持续巩固行业地位,保障发电规模与经营效益同步提升;在储能业务方面,着力打造“工商业储能运营服务+户用储能产品研发销售”的多元体系,依托现有分布式客户资源推动工商业储能规模化应用,同时加快户用储能产品海外布局与市场推广,培育多元化盈利增长点,实现光伏发电业务与储能业务的有机联动。
二、依托现行主业基本盘,向新兴产业方向积极探索
高毛利率、抗风险能力强的自持电站业务是公司营收、利润的主要增长点,也是公司发展的基本盘,公司将通过继续做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进一步巩固该细分领域的品牌和经验优势,夯实业绩“安全垫”。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拓展分布式光伏新应用场景,充分验证分布式业务新商业模式,依托丰富的客户资源,结合储能、微网、虚拟电厂等前沿技术,稳步推进工商业储能项目落地,加快户储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渠道的搭建,全力推动储能产品、工商业储能业务实现规模化市场突破。公司整体将保持稳健经营、稳中有进的发展节奏,力争形成收利双增的发展态势。
公司将以光伏发电业务基本盘作为战略支点,依托其稳定现金流与资源支撑能力,聚焦高精尖、高壁垒、技术密集型赛道,积极布局契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新兴产业,主动拥抱、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目前已围绕太空光伏开展技术研究,针对砷化镓、超薄HJT、钙钛矿叠层等材料电池开展适配性调研,并就太空环境下强辐射、极端温差、原子氧腐蚀等严苛真空工况,进行耐久特性论证与衰减机理分析,为后续太空光伏产业化应用做好前期资源和技术储备。与此同时,公司重点瞄准如人工智能应用、新材料研发、储能技术突破等具备高技术壁垒的细分赛道,计划通过与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或产业创新中心,加速前沿技术成果转化。现阶段,公司正系统梳理各新兴产业链价值环节,加快构建产业资源协同体系,未来将借助资本运作优势,积极尝试通过孵化培育、战略并购、股权投资等多元方式,重点筛选拥有核心技术壁垒的优质初创企业与创新项目,依托自身资源进行赋能、联合协同开发等,以加快实现技术落地转化形成产业化能力。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自上市以来,芯能科技始终高度关注和重视投资者回报,近五年现金分红连年增加且年现金股利支付率均超30%,让投资者充分分享到公司发展红利。凭借多年来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和较高的股利支付率,公司成功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2025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百强榜单。
2026年度,公司将继续全力做好主营业务,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与盈利能力。在满足分红条件时,公司将基于30%以上的现金股利支付率制定积极的分红计划,以切实提振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具体的利润分配形式及比例将根据公司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透明度
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已建立了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交流渠道。
2026年度,公司将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优化信息披露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召开次数拟不低于三次)、投资者电话、上证e互动、电子邮件、接待投资者调研、参加券商策略会等多种途径,在保证合规性的前提下保持与投资者及时高效的沟通与交流,促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同时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实用性、可读性,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五、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夯实规范运作基础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标准与监管要求,持续优化治理结构、健全内控体系。
2026年,公司将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和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各项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升组织运行效率。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能,积极支持独立董事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指导的作用,提升决策科学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全面提升履职效能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建设。
2026年,公司将积极组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公司全体董办成员将加强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定期及时传递最新法律法规信息和监管动态,深化“关键少数”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理解把握,持续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增强其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体系,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构建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激发其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与创造性,促进“关键少数”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七、其他说明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计划方案,旨在向投资者传达公司提升质量、回报股东的决心和方向,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动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杨,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立立,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用。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含税),其中包含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在公司2026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应无重大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经验丰富,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专业化服务。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了解比较深入,服务到位,随着公司业务的增长,公司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子公司数量众多且分布地域较广,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比较合理。
3、我们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5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
我们同意并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通过的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确认如下:
■
注1:2025年度张震豪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在全资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研发中心负责人等,上述年度薪酬为其担任上述职务在公司领取的总薪酬。
注2:2025年度钱鹏飞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前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同时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为技术运营中心运营部经理,其年度薪酬为其担任具体职务在公司领取的总薪酬。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具体薪酬方案/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由公司按照内部薪资发放制度予以发放。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在公司担任具体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基本薪酬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个人责任与能力、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各岗位年度目标绩效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在各考核周期根据各考核对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核发,年终绩效奖金部分根据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并予以发放。
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
(2)不在公司担任具体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社保费用等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薪酬并予以发放。
3、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5、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80万张,期限为6年,按面值人民币100.00元/张发行,共计募集资金88,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7,2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3.9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6,956.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8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偿还银行贷款系以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融资成本为目的,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继续延期至2026年10月。项目延长期内,公司将实时跟进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分布式光伏产业政策变化,结合市场环境、电价机制、客户信用及电量预期消纳等情况,审慎决策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建设安排,在确保投资风险可控、能够实现自身合理投资收益率的前提下,与合作客户加强沟通,友好协商,积极消除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不利因素,尽全力稳步推进未开工项目尽快达到可进场实施条件。
若最终经公司评估确认相关延期电站建设子项目继续按原计划实施无法达到公司预期的合理投资收益率或者因业主屋顶资源规划发生变化导致项目无法实施,从而对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经营效益产生影响,则公司将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以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及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6,956.04万元,低于原预案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88,000.0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公司2023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进行调整。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投入额度不变,差异部分调减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分布式光伏电站中已全部并网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为112.03MW,实际建成装机容量为108.36MW;部分并网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为24MW,其中已建成装机容量为25.74MW, 预计后续可建装机容量为0.80MW;在建项目备案装机容量0.00MW,待建项目备案装机容量77.35MW。
[注3] 本年度已并网电站实际实现的效益为2,806.02万元,如按年化折算为3,458.81万元,相应则达到预计的效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分布式光伏电站中已全部并网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为112.03MW,实际建成装机容量为108.36MW;部分并网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为24MW,其中已建成装机容量为25.74MW, 预计后续可建装机容量为0.80MW;在建项目备案装机容量0.00MW,待建项目备案装机容量77.35MW。
[注2] 本年度已并网电站实际实现的效益为2,806.02万元,如按年化折算为3,458.81万元,相应则达到预计的效益。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及《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一一光伏》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1-12月光伏电站发电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光伏电站2025年1-12月发电情况
■
二、截至2025年12月底光伏电站累计发电情况
■
注: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平均结算电价=(自发自用结算电费+余电上网结算电费+国补、省补)/发电量。
三、经营数据相关说明
1、公司目前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绝大部分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能源管理合同,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以业主需求为导向,在电站建成运营后,所发电量优先供应屋顶资源业主使用,采用固定折扣模式或固定电价模式结算电费或者支付屋顶资源业主一定的租赁费用。若电站所发电量供屋顶资源业主使用后尚有余电,则余电全额上网。
2、上述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10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造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利忠、张震豪和张文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投赞成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未发现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不含税)
■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6年,基于业务的连续性和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公司将与关联方海宁经开芯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芯能”)和浙江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美生物”)继续日常关联交易,2026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不含税)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海宁经开芯能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海宁经开芯能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CE1LLY60
法定代表人:寿祝平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芯中路8号1幢402-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芯能惠民持股45%;海宁经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持股35%;嘉兴晶睿电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其中海宁经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嘉兴晶睿电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实际控制人:海宁市财政局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宁经开芯能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5,282.66万元,净资产2,261.94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810.00万元,净利润648.26万元。
2、浙江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浙江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仲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海宁大道8号海宁科技绿洲10幢401-A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食品添加剂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870.72万元,净资产为-440.04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4293.87万元,净利润为59.27万元。
(二)关联关系
浙江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震豪先生个人投资入股但不参与实际经营的企业法人,其股权占比3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之规定,公司认定其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芯能惠民间接持有经开芯能45%的股权,委派了一位公司代表担任经开芯能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之规定,公司认定其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不是失信主体,具备履约能力。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上述交易的发生预计不会对公司现有持续生产能力、持续经营能力、持续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独立性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与经开芯能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经开芯能之间的交易系公司向关联方提供EPC服务或运维服务,收取相关服务费,以及向关联方出售储能系统等。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采取成本加成的方式。其中原则上成本引入第三方进行核算评估,最终经双方认可后达成。
(二)公司与芯美生物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浙江芯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出租闲置厂房,收取租赁费用及租赁房屋建筑物期间产生的其无法直接对外支付的国网电费。同时向关联方销售公司租出的厂房屋顶光伏电站所发光伏电,收取公司在厂区投资运营的工商业储能系统产生的服务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双方在参照市场价格、行业标准及政府规定或者政府指导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经开芯能的合作有利于加强公司及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的合作基础,充分发挥公司及子公司具有的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经验和技术优势,与参股公司形成协同发展、互相促进、优势互补的良性发展格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与芯美生物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业务往来,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
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造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施带路23号一号楼31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等。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部分议案经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其余议案将在后续公告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中一并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5、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下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然人股东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四)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采取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4日(星期三)16:0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海宁市施带路23号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3144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施带路23号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健、董雄才 邮编:314400
电子邮箱:xnkj@sunorensolar.com
电话:0573-87393016 传真:0573-87393031
(二)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