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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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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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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是否会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

公司与信测通信在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具有协同效应,但在产品类别、应用领域、下游客户等方面具有不同侧重,不构成直接竞争。

优利德的主要产品包括通用仪表、专业仪表、温度及环境测试仪表、测试仪器四大产品线,广泛应用于电子、家用电器、机电设备、节能环保、轨道交通、汽车制造、冷暖通、建筑工程、5G新基建、新能源、物联网、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电力建设及维护、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等领域。

信测通信主要从事光网络建设维护产品及电磁环境安全监测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光电测量基础仪表、光时域反射仪产品、光纤传感产品及电磁测量设备等。

本次收购完成后,为维护公众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五)如交易完成后,信测通信将成为控股子公司的,说明该公司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相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信测通信于2026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其存在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理财情况具体如下:

七、风险提示

1、协议交割风险

本次收购采用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与表决权委托方式,相关文件尚需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报送全国股转公司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进行公告。本次收购涉及的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尚需取得全国股转公司的审核确认,以及向中国结算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本次收购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收购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业务整合以及协同效应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公司与信测通信在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在信测通信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后,公司与信测通信的日常经营、业务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积极规划部署和整合,促使公司与信测通信的业务能够继续保持稳步发展,降低收购风险。

3、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

信测通信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政策变化、市场环境重大变化导致市场竞争加剧等风险,可能导致投资的经济效益难以达到预期的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断推进产能布局优化,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并按照科创板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加强对信测通信的管理,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发挥公司整体业务协同作用。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6-009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种类、发行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发行对象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发行对象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当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等事项的确认,审议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签署、修改、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结果,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8、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9、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十)本次授权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授权有效期亦同。

二、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6-012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30日(星期四)至05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uni-trend.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11:00-12:00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洪少俊先生

职工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建华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兴先生

独立董事:孔小文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30日(星期四)至05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uni-trend.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85729808

电子邮箱:stock@uni-trend.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6-011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岗位职责及年度经营状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人民币9.6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所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未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关联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于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换届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缴纳,公司按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6-010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 6 号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会议将听取《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公司董事的股东以及与公司董事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拓利亚一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拓利亚二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拓利亚三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瑞联控股有限公司、张兴先生、周建华先生、孙乔先生、杨志凌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5月 15日9:00-17:00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 6 号优利德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登记手续”字样,信函/邮件应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17:00 前送达证券部办公室,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 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好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 6 号优利德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69-85729808

传真:0769-85725888

邮箱:stock@uni-trend.com.cn

联系人:周建华、饶婉君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6-004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少俊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总经理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严格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就过去一年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回顾,就新一年的经营计划进行了汇报,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审慎客观,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和专业作用,同意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孔小文女士、罗清初先生、田书林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袁鸿先生、杨月彬先生向董事会提交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孔小文、罗清初、田书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特此回顾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成果,并制定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9.6 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独立董事孔小文、罗清初、田书林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名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6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关联董事洪少俊、洪少林、周建华、张兴、杨志凌、孙乔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洪少俊、洪少林、周建华、张兴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浙江信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人民币8,160万元收购刘平、夏震宇、翟朝文、沈阳、杨明持有的浙江信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信测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2:0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6-005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3 号文)文件核准,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1元。截至2021年1月26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5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52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8,665,534.4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6,859,465.6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容诚验字[2021]518Z0005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募集资金总额52,552.5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5,190.95万元,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4,866.5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47,685.95万元。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48,015.34万元,本年度使用金额1,227.16万元(包括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87.41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银行手续费支出0.70万元,以前年度支付的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265.71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822.9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已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松山湖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松山湖支行”)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901011901236196)、在招商银行松山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769909056710999)。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2年12月6日招商银行松山湖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769909056710999)已注销。2025年7月31日中信银行东莞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0901011901236196)已注销。

2021年11月8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东莞分行、长城证券、全资子公司优利德科技(河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河源”)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901013101337551),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3年1月12日中信银行东莞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110901013101337551)已注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本期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27.1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投资相关产品等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承诺投资,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87.41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5年7月31日办理了中信银行东莞分行(银行账号8110901011901236196)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后续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项目建设。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公告编号:2025-034)。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 519Z0010号),认为优利德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指引》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优利德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优利德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