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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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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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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总体情况介绍

公司本次拟续聘的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其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结合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拟续聘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审计业务收费情况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参照2025年度审计的收费标准(即财务审计费用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200万元)。最终业务收费金额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增加额度不超过上年审计收费金额的2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机构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首席合伙人: 李建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268.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6,340.74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797.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434.75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126.18万元。

2025年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123.23万元,未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10,599.28万元,未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8,421.43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4,967万元

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5年年末数(未经审计): 217.58万元。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其中8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其中6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汪玲,201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7月开始在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洪霞,200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0月开始在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合计2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崔芳,200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过3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汪玲、签字注册会计师洪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汪玲、签字注册会计师洪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核查了相关资质证件等资料,认为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其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董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业务需要,同意公司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2026年度审计费用参照2025年度审计的收费标准(即财务审计费用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200万元)。最终业务收费金额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增加额度不超过上年审计收费金额的20%。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资料;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5,355.20 万元(含存量授信;其中人民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0万元、美元额度不超过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存量授信额度有效期亦相应延长至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将陆续到期,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拟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额度不超过 1,005,355.20 万元(含存量授信;其中人民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0万元、美元额度不超过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美元按2025年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9194元计算)。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性保函、外汇衍生产品等。

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存量授信额度有效期亦相应延长至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综合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交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仅指敞口额度,非敞口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资产质押项下的额度)无需再提报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和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为公司和子公司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一步促进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5,355.20 万元(含存量授信;其中人民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0万元、美元额度不超过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存量授信额度有效期亦相应延长至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2、投资金额: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额度不超过(含)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余额可以滚动循环使用;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保持风险中性理念,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在投资过程中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将使公司产生一定外汇风险敞口,同时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为稳定进口采购成本及出口外汇收入,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匹配敞口风险的管理需求,具体开展风险对冲交易。公司进行适当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投资金额: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额度不超过(含)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余额可以滚动循环使用;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投资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4、交易对手:慎重选择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授权: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外汇专员在公司管理制度约定权责内开展日常盯市,关注市场行情及价格波动趋势,完成合规性单证的递交及业务跟踪与监测。

7、资金来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类投资业务。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保持风险中性理念,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在投资过程中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市场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从而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风险;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金融衍生品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对冲,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操作的衍生金融产品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或在开展交易时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而造成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

2、交易对手管理:严格筛选交易对手方,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必要时邀请外部专业投资和法律事务服务等机构,为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提供咨询服务,为公司提供科学严谨的投资策略和建议。

3、产品选择:公司仅进行汇率及利率相关金融衍生品交易,并考虑评估交易商品在市场上需具备一般性、普遍性,以确保各项交易到期时能顺利完成交割作业。

4、合约管理: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格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制度建设:按照公司已建立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要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内部风险报告制度,控制交易风险。

6、监督检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衍生金融产品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定期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五、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利率变动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2、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2日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1)议案1.00-议案10.00已经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00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但全体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以上议案提报本次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

(2)公司2025年度内在任的独立董事车晓昕女士、陈燕燕女士、廖睦群先生、韩文君女士、胡泽禹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该报告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披露。

(3)议案6.00需以特别决议的方式,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能通过。

(4)议案10.00、议案11.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本次会议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统计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以2026年5月18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公司欢迎电话咨询,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齐心集团股东会”字样)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会议登记接收邮箱:stock@qx.com

4、会议联系人:罗江龙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联系传真:0755-83002300

5、注意事项: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到达。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01”,投票简称为“齐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