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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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升方面,2025年公司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监管机构培训10场次,同步建立监管动态即时传导机制,及时传达最新监管动态和重点关注事项,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治理规则理解力、合规底线意识及系统性风控能力,为构建权责明晰、约束有效的履职体系提供支撑,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质效提升。
五、持续稳定分红,注重投资者回报
公司坚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在保障战略投入与经营可持续性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盈利能力、现金流水平和战略发展需求,统筹平衡资本开支、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6月20日,公司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4亿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比例为32.08%。2022-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4.01亿元(含税),占同期年均归母净利润比例约88.15%,自公司2018年上市以来,已累计现金分红9.02亿元(含税)。
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2025年,公司主动深化价值传递,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上证e互动”及时回答投资者问题,回复率100%;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14次,参加券商策略会6场,参加“我是股东”走进沪市上市公司活动,增进与投资者面对面交流;召开业绩说明会3次,其中,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视频播放+文字互动”形式召开,直观动态解析核心数据,展示经营发展、业绩分红等情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出席并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为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提供便利。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内容的针对性、有效性及可读性,2025年完成100份公告等文件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各类重大事项临时公告等文件,并及时发布可视化财报、ESG报告一图解读等,增强定期报告、ESG报告等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
七、其他说明
2025年,公司稳步推进行动方案各项内容,本次评估报告是基于行动方案现阶段的实施情况而作出的基本判断及评估。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3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15楼吉祥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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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 登记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1013室;
(三)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联系方式见后)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账户;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账户;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1013室
电话:025-84736307
邮箱:jsnezqb@163.com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续签《综合服务协议》,约定双方相互发生交易或提供服务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该协议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
● 国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由于经营需要和职能协调等原因,公司与控股股东国信集团需要发生生产、服务等方面的交易,2023年5月,双方就相互间提供的综合服务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综合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综合服务协议》”),约定了双方相互发生交易或提供服务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鉴于原《综合服务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与国信集团签署《综合服务协议》,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生效后原《综合服务协议》自动终止。
(二)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陈琦文回避表决。
国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与国信集团续签《综合服务协议》构成了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国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人信息
企业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35724800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吴本辉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02月22日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投资、管理、经营、转让,企业托管、资产重组、管理咨询、房屋租赁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江苏省人民政府
2、除上述关联关系和正常业务往来外,国信集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非经营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3、国信集团资信状况良好。
三、综合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综合服务协议》将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签署,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有关词语的含义
1、甲方:指甲方本身及其目前或将来拥有的附属公司,但不包括乙方及其附属公司;
2、乙方:指乙方本身及其目前或将来拥有的附属公司;
3、附属公司:就甲方或乙方而言,指由各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组织或其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本协议的基本原则
1、在本协议所涉交易和服务中,甲乙双方应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保证这类交易和服务以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保证不因大股东的控制而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这类交易和服务中受到损害。
2、本协议项下的相关服务或供应均为非固定、非排他性的,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以上服务和供应。
3、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相互发生的交易或提供服务时双方必须信守的基本原则及范围。对于交易或服务的具体内容,甲乙双方可在本协议基础上,通过具有要约和承诺性质的文件确定或另行订立相应的实施合同。
4、当非因本协议一方之过失而不能提供或不能完全提供本协议或有关实施合同项下之交易或服务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应以合理努力协助另一方从其他渠道获得相同或类似服务。
5、本协议一方经综合考虑和综合比较各方条件,有权选择对其最为有利的交易条件,从第三方获取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或服务,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终止该服务的通知。该交易或服务自对方收到该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后终止。
(四)综合服务的范围
1、甲方向乙方购买或销售产品、商品、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商品、软件、电力、碳资产等产品。
2、甲方向乙方提供或接受劳务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运维管理、股权托管、咨询等劳务或服务,餐饮、住宿、物业、水电、停车、会务等服务。
3、甲方向乙方租入或租出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土地、办公用房、储能容量租赁等。
4、甲方向乙方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授信、结算等金融服务,由乙方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另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具体服务内容、定价原则、交易限额等。
(五)提供服务的保证
1、甲方和乙方保证各自有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且本协议一经生效,对双方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2、双方保证,其向对方提供的任何服务的方式及标准应以在本协议生效前提供该服务的方式及标准为依据,但经双方协商一致改变并另外达成协议的除外。
3、双方保证,其向对方提供服务或商品的质量和水平不低于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该等服务或商品。
(六)费用的确定和支付
1、双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的费用应依据市场经济一般的商业规则公平、合理地确定。甲方承诺,不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制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2、在任何情况下,若甲方同时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本协议所提及的服务,则乙方支付的该项服务费用不应高于甲方向任何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3、双方应就对方所提供的服务或商品,按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向对方支付相关费用。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乙方对当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乙方将按照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双方应按照经乙方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总金额进行交易。
(七)服务项目的终止
1、如能以优惠于本协议的条件从第三方取得任何一项服务,则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甲方以与第三方相同的条件提供服务,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接受甲方提供的该项服务。
2、如甲方在提供一项或多项服务时,严重违反本协议,经乙方书面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不予更正时,乙方可拒绝接受该项服务。
3、如乙方在接受一项或多项服务时,严重违反本协议,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不予纠正时,甲方亦可拒绝提供该项服务。
4、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得不中断或终止任何一项或多项向对方提供的服务,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5、无论因何种原因中断或终止任何一项或多项服务项目,不应影响双方其他服务项目及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履行。
(八)协议的终止
1、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终止:
(1)任何一方因破产、解散或依法被责令关闭;
(2)双方均不再需要依据本协议(及对本协议所作出的修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方式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任何一方于本协议终止前已经产生的权利或义务。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及附属协议履行其义务时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1、本协议经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生效之日起计算。协议期满前,双方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应决策流程后可以续签本协议,此等协商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提出。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经营需要和职能协调等原因,公司与控股股东国信集团需要发生生产、服务等方面的交易,公司与其继续签署《综合服务协议》,约定双方相互发生交易或提供服务时应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保证不因大股东的控制而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这类交易和服务中受到损害。该协议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合服务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相互发生的交易或提供服务时双方必须信守的基本原则。对于每年度的关联交易金额,公司将在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之前,按类别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实际执行中超出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将根据超出金额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并披露。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协议约定双方交易应遵循市场交易原则,费用应依据市场经济一般的商业规则公平、合理地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陈琦文回避表决。
(三)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15楼吉祥厅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0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陈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5人,非独立董事乔兵、陈琦文,独立董事巫强、冯永强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同意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法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同意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如果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最终确定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陈琦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陈琦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陈琦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通过审阅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财务报告,评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公司认为:
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资质。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经营情况良好,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陈琦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评估及制定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后期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陈琦文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5月13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的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的期末余额(不含未到期应收利息),下同。
(2)表格中部分数据加总数与列示的相关汇总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之间,额度可以进行互相调剂。
(2)在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前,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继续有效。
(3)公司与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包括2026年双方可能签署的2027年度电力市场交易合同金额上限。
(4)2026年度,公司在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除按上表中预计额度执行外,同时遵守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中关于每日最高存款限额、授信限额、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等约定。
(5)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的2025年1-3月实际发生金额为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的期末余额(不含未到期应收利息)。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35724800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吴本辉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02月22日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投资、管理、经营、转让,企业托管、资产重组、管理咨询、房屋租赁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江苏省人民政府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566.42亿元,净资产1,284.85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7.63亿元,净利润110.77亿元。(未经审计)
2、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MA1N9RY76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邵衍伟
注册资本:204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09日
经营范围:电力燃料的采购、储运与销售;电力采购、输配与销售;天然气采购与销售;能源输出系统、分布式能源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相关经济信息及技术咨询;节能技术开发、推广、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钢材、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五金、日用品、橡胶制品、仪器仪表、润滑油、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金属材料的采购、储运与销售;供应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0.67亿元,净资产2.33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6.56亿元,净利润0.11亿元。(经审计)
3、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6685112X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24楼
法定代表人:张书璟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59.33亿元,净资产31.74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4亿元,净利润1.37亿元。(经审计)
4、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51352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8号-28五、八、十、十一、十五层
法定代表人:陈冬宁
注册资本:26613.439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年03月0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医疗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诊所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医院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光学玻璃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49.76亿元,净资产6.57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22亿元,净利润0.98亿元。(经审计)
5、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67357892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玄武区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吴小冬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5日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制售中、西餐)、游泳池、网球场(馆)、茶座、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百货销售;商务中心综合配套服务;物业管理;卷烟、雪茄、烟丝零售;汽车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代收代缴水、电、天然气费;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0.55亿元,净资产0.05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27亿元,净利润0.0016亿元。(经审计)
6、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0140148699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射阳县临港工业区沿河东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吴江
注册资本:17830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01月10日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售电;热力生产、供应;粉煤灰、石膏、煤炭批发、零售;电力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通用设备、起重装卸设备维护及检修调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69.48亿元,净资产21.97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97亿元,净利润3.71亿元。(经审计)
7、江苏国信新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国信新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MAC2WHKB9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二期物联大厦6楼606室
法定代表人:李保洋
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0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88.87亿元,净资产17.80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75亿元,净利润0.36亿元。(经审计)
8、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20584585F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22号-29幢
法定代表人:吴新成
注册资本:19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5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电子产品、电子计算机及软件、集成电器、通讯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国内贸易,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实业投资,商品信息服务,科技培训;设备设施租赁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0.43亿元,净资产-14.11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34亿元,净利润-6.42亿元。(经审计)
9、江苏国信数智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国信数智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MADA9EPR7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8号和泰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章明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02月0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提醒通知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0.88亿元,净资产0.55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60亿元,净利润0.04亿元。(经审计)
10、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891849616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3号
法定代表人:陈加明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5月08日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并列第一大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最近12个月内曾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55.01亿元,净资产102.67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0.60亿元,净利润5.67亿元。(经审计)
11、江苏省国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江苏省国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MADP8U1PX6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61层C区
法定代表人:丁旭春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06月1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政策法规课题研究;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标准化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第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0.95亿元,净资产0.85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22亿元,净利润0.05亿元。(经审计)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依据历年来交易经验和合理判断,上述关联方均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其发生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关联方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采购医疗商品等;接受关联方江苏国信数智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化运维等服务;向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售电;向关联方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等劳务服务;接受关联方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等国信集团控股酒店提供的餐饮、物业、住宿、会务等服务;接受关联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的劳务服务;在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收取存款利息;向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借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借款、以借款人自有资产提供抵押/质押等方式借款)、支付借款利息及手续费;向关联方国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租赁办公楼、土地及屋顶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在交易方式和定价政策等方面,同与非关联方进行的该类交易基本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年5月,公司与国信集团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约定,在本协议所涉交易和服务中,双方应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保证这类交易和服务以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保证不因大股东的控制而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这类交易和服务中受到损害。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2023年5月,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约定,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价格要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所提供的同种类金融服务的价格,否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权选择其他第三方提供金融服务。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鉴于上述协议即将到期,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协议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新协议生效后原《综合服务协议》、《金融服务协议》自动终止。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上述两项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的顺利开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