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6-00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6,736,5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环境修复综合服务商,始终以成为人类宜居环境创造者为愿景,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产业链环境修复解决方案。凭借深耕环境修复领域并具有行业技术积累的高素质专业化团队、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和丰富的项目运营管理经验,致力于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修复,以及水环境、矿山、农田等生态修复,并积极拓展固危废资源化利用与安全处置。业务范围涵盖环境修复相关的咨询、设计、治理、运营、管理等全产业链条。

公司提供环境修复综合服务,主要包括环境修复整体解决方案、技术咨询与运营服务等。具体而言:

1、环境修复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提供的环境修复整体解决方案涵盖项目技术方案设计、项目实施和后续风险管控及持续管理咨询等不同阶段,具体包括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水环境和矿山等生态修复、垃圾填埋场治理、农用地土壤健康与提质增效。

(1)土壤及地下水修复

公司开展的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主要包括场地修复。场地修复指采用工程、技术和政策等管理手段,将地块污染物移除、削减、固定或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活动。

(2)水环境修复与生态提升

针对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系统退化问题,采用生态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法,控制水体污染、去除富营养化,重建水生态系统,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

(3)矿山生态修复

对采石场、煤矿、金属矿废弃地的生态修复,结合工程技术和生态手段,以植被-土壤系统的恢复演替为主要目标,构建适宜的生物群落和动物栖息地,从而实现生态系统的恢复。对磷矿等可利用矿的废弃地,利用“固废资源化+矿山修复”解决方案,打造可持续的生态系统,以生态融合产业,推动矿山修复后价值提升。

(4)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

通过填埋场调查、封场覆盖、防渗体系构建、渗滤液导排与处理、填埋气导排与处理、筛分与资源化处置、植被和生态系统重构等解决方案对正规和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进行治理与生态修复。

(5)农用地土壤健康与提质增效

采用源头控制、农艺调控技术、土壤改良技术、生物技术、集成优化物理-化学-生物联合技术措施,建立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农田安全利用模式,减少耕地土壤中污染物的输入、总量或降低其活性,从而降低农产品污染物超标风险,改善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提高耕地质量,提升粮食综合产能,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有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

2、技术咨询与运营服务

公司提供的技术咨询包含环境修复行业前端的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修复项目过程咨询和环境应急咨询。

公司积极开拓固废资源化利用与安全处置服务,目前主要针对石油开采和炼化产生的油泥、磷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磷石膏、铝土矿碱法冶炼过程中产生的赤泥等大宗固废,通过热解、阴燃、改性处理等工艺进行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大宗固废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

(二)经营模式

根据项目特点及客户需求,公司服务模式主要包括EPC模式(含IR-EPC模式)及其他模式:PC模式、RCM模式、TCS模式、EOD模式等,具体而言:

1、EPC、IR-EPC模式

IR-EPC模式即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工程总承包模式(Environmental Investigation and Risk Assessment-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在IR-EPC模式下,公司负责项目实施前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并与客户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承担项目整体的规划设计、材料采购、项目实施和管理,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完工后将项目整体交付给业主。根据不同项目特点及业主要求,IR-EPC模式下存在项目前期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服务不是由公司完成的情况,该种模式为EPC模式。

2、其他模式

(1)PC模式

PC模式即专业承包模式(Procurement Construction),PC模式与IR-EPC模式的不同在于,项目前期的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和规划设计不是由公司完成,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直接获得可实施的项目方案和技术参数。在PC模式下,公司根据业主提供的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通过场地补充调查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并进行可行性试验后确定修复工艺设计,再根据工艺设计完成材料采购、项目实施和管理,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和工期负责,完工后将项目整体交付给业主。

(2)RCM模式

RCM模式即风险管控与运营模式(Risk Control and Management),指公司提供环境修复服务并在修复完成后持续进行风险管控和监测等运营管理,或根据业主要求及项目特点重点进行风险管控和运营管理。随着环境修复从单纯侧重工程治理逐步向源头修复与风险管控相结合转变,公司承接的提供长期风险管控和运营管理服务的项目逐渐增多。根据运营对象的不同,RCM模式下包括一般性风险管控项目和面向区域环境的综合环境服务项目。

(3)TCS模式

TCS模式即技术咨询服务模式(Technical Consultation Services),指公司为客户提供包括环境修复行业前端的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修复过程咨询和环境应急咨询等服务。公司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过程中,综合运用高密度电阻、MIP、HPT等技术手段,为客户后续修复、区域/地块开发再利用规划等提供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指导项目实施和再开发工作。

(4)EOD 模式

即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cology-Oriented Development),是一种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通过特色产业运营和区域综合开发,推动公益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深度融合的创新性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三)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之年。公司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修复行业新形势新变化,积极应对内外部挑战,全力以赴稳增长、防风险、促发展。

2025年,修复公司成功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九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荣获北京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连续第三年登上北京高精尖企业百强、北京专精特新企业百强榜单。凭借公司扎实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获得第二十七届上市公司金牛奖“金信披奖”,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获得“2025年度上市公司ESG价值传递奖”。2025年公司经营举措与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快新业务布局,创造公司发展新动能

2025年,公司紧扣国家绿色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及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以技术创新为核心支撑,以市场拓展为重要抓手,全面加快新业务布局,重点聚焦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危废处置、地下水管控运营、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六大核心方向,通过深耕核心市场、强化技术落地、拓展业务场景,推动业务多元化发展,成功实现多个业务领域新突破,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新动能。

(1)大宗固废(磷石膏)安全利用与处置业务:修复公司继续采用“固废无害化+生态修复”的路线,在云南市场强化“固废利用+矿山修复”业务,并在稳固云南、内蒙古现有项目基础上,成功实现河北、四川两省业务“零的突破”,逐步扩大磷石膏处置业务市场。公司在磷石膏业务领域已积累了显著的综合竞争优势:一是工艺研发优势突出,公司依托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磷石膏成分差异大,酸性强,波动大特点进行精准分析,构建和不断升级磷石膏集成化改性技术和工艺体系,形成自主可控的核心技术能力;二是装备集成优势明显,公司拥有自有一体化改性集成技术,采用模块化、智能化设计,填补了国内磷石膏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一体化应用的空白,可适应不同规模、不同原料特性的磷石膏处理需求,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作业;三是全流程解决方案能力领先,公司构建了覆盖检测、改性、资源化利用到后期运维的全流程服务体系,技术落地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基于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与装备,公司已承接二十余项磷石膏治理项目,累计处理消纳磷石膏逾3400万吨,修复矿山废弃地1500余亩,实现矿山全面绿化,显著提升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我国化工行业磷石膏固废的规模化处置和生态建设提供专业保障。

(2)大宗固废(赤泥)资源化业务:基于赤泥工艺开发成果,2025年已完成赤泥综合利用中试项目,后续将以中试成果为基础,着力推进赤泥改性与生态修复运行项目落地。核心是建成赤泥改性工厂,承接新产赤泥的常态化改性业务,并将改性产物用于周边废弃用地回填,构建“产一改一用”闭环运营模式。同时,将同步跟进相关技术标准更新,持续优化改性配方,确保技术合规性,进一步拓展应用场景。此外,将围绕国家绿色发展战略,针对山东、贵州等赤泥集中区域,开展特性研究和技术适配,推动区域合作,为业务拓展奠定基础。

(3)危废(油泥)的安全利用与处置业务:修复公司下属子公司华昱公司,以修复公司科技研发、施工技术实力为依托,形成以技术为引领的运营类子公司,也是修复公司从工程公司向运营转型的“先遣队”。2025年,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华昱公司的管理,紧紧围绕所在区域的城市发展需求,积极拓展新的运营类业务。目前,已取得区域内独家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水基泥浆处置的资质,并获得了茫崖市2026年至2028年3年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服务合同,已实施完成当地建筑垃圾处置首个试点项目,成功升级为当地唯一一家可同时处置危废及一般固废的“两废处置中心”。技术方面,华昱公司对传统油泥处理的技术进行了创新,并取得试验成功,能较大幅度地降低初始投资成本及过程处置成本。该技术创新正积极推进工业化应用转化,目前已获得环保管理部门的初步认可,并通过环评。

(4)地下水污染修复与管控业务:地下水污染修复与管控将随着环保技术和环境目标的升级不断加速开展,2024年的市场招标情况已经出现信号,2024年,公司在山东中标“泰安宁阳地下水风险管控项目”,该项目集生态环境部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泰安试验区建设项目、全国12个化工园区地下水风险管控试点项目于一身,是“三合一”示范项目,社会意义重大。公司承接的“博汇集团地下水长期管控项目”,是公司为在产园区地下水管控修复、长期运营服务业务的重大标志性项目。2025年公司完成万州经开区九龙园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项目初步设计,该项目是公司承担的第二个双十二试点在产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特别是场地位于万州高填方区域,污染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项目具有鲜明的区域特点,截至目前公司已经中标该项目施工。此外,地下水循环井(GCW)技术成功应用在宝龙街道雄鑫地块污染处理工程,成功解决了低渗透地层氯代烃污染地下水治理难点,该技术是一种绿色、低碳的修复技术,后续将进一步大力推广应用。公司正在加紧布局地下水管控与治理业务的人才、技术、设备设施,为后续市场的增长做好资源储备,深耕园区服务,重点聚焦在产园区地下水管控,提供定制化、管家式服务。

(5)农用地健康与提质增效业务: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到2030年,力争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3.5亿亩,累计改造提升2.8亿亩,此方案的实施预计每年释放较大的市场体量,农田治理业务存量市场和发展前景相当可观。公司将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退化耕地治理、盐碱地综合利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继续开拓农田治理业务。公司2024年中标的天津市东丽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施工项目,是修复公司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大实践。2025年,公司中标天津市东丽区北坨村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对公司深入拓展农林空间业务板块具有重要意义。后续,公司将积极探索在适当的时机导入合适的产业资金,开展农林项目设计、运营。

(6)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业务:联合体成功中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一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主体)服务采购项目”,标志着公司首次实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业务落地。此次突破充分彰显了公司在环境治理领域的卓越产品力与服务力,是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深化业务布局的重要成果。该项目的实施不仅有助于优化区域国土空间格局、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更将为后续同类项目提供可复制的示范经验,对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业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实践价值。

2、多措并举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

其一,深刻剖析原因,全面摸清底数,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加快历史账款清收,详细梳理应收账款项目情况,重点聚焦三年以上长账龄及大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项目,建立风险项目跟踪管理台账。深入分析风险项目背后的原因、特征和难点,研究制定降“两金”、控坏账整改专项工作方案,推行“一项一策”。

其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修订《项目考核管理办法》《项目奖励兑现管理办法》《项目保证金管理办法》,突出“严考核、强兑现”,调动清账创效积极性。成立收款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责任传导,切实强化责任考核,推进“全周期考核、分阶段兑现、按盈亏修正”,实现管理穿透、考核穿透、责任穿透,与班子成员、项目经理和责任部门签订专项责任状,把回款率作为核心指标,2025年进一步加大考核项目范围,实现公司项目全覆盖。

其三,建立督导机制,强化过程调度,确保措施落实落地。定期开展工作调度,研究推动专题事项,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每周召开专题例会,协同项目经理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每月及时预警和动态调整应对措施。

其四,多渠道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25年对36个项目开展商务谈判,对三十余个项目加快推动验收结算,指派专人进行结算后定向催收,实现底数清、情况明、诊断准、措施实。2025年重点针对十余个项目启动诉讼,涉及应收账款近3亿元,主动协助十余个项目业主完成化债申报及后续工作,涉及应收账款近3亿元。

经过公司全员努力,2025年公司全年回款较2024年大幅提高。2025年计提减值准备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实现近5年来首次下降,两金占比降低,资产流动性增强。2025年公司扭转自2022年以来年度经营性净现金流为负的局面。收款清欠的成效加之公司加强资金管理,为公司经营提供了相对充足的资金保障,降低了公司相对融资需求,2025年末负债总额较年初有所下降。

3、科技创新发挥引擎,履约能力继续夯实

巩固行业科技领军地位,实施多项内外部科研课题研究;获批参与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2项;1项科研成果荣获北京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科研成果荣获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技术入选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1项技术被认定为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装备,2项技术被认定为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参编1项国家标准发布实施;新申请发明专利29项、新授权发明专利18项。

加快技术应用转化,开展石油烃污染场地水土协同修复技术、多孔碳基材料原位修复技术中试验证,打造原位热修复能效提升工艺包,为后续推广使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项目精细管理与创效能力稳步提升,项目履约率100%,多个项目获得业主高度认可。项目策划完成率100%。全年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火灾事故。

4、科学谋划顶层设计,深化改革稳步推进

高位谋划战略发展路径,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全面总结评价“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成效,聚焦培育第二增长曲线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组织研讨公司“十五五”规划。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设置,对30余项基本治理制度进行修订与制定。推进组织机构改革,研究制定并优化组织机构职能。落实进一步深化改革行动方案,完成年度提质控量目标。

5、充分发挥党建引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专题教育。强化廉洁警示教育,深化以案释纪释法,持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监督。系统推进干部梯队建设,规范干部全流程管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2025年公司在出具定期财务报表中注意到: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8月发布的《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按照收入准则规定,如果为履行该履约义务实际发生的成本超过了按照产出法确定的成本,超出部分作为与过去履约情况相关的支出,不会增加上市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不应将其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而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2025年12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企业不得仅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为由,不确认收入和不结转成本。

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按照预计总成本乘以履约进度结转营业成本。公司相关项目在合同履约期间内,履约实际投入的金额与按照当前方法结转的营业成本存在差异,导致报告期期末存在合同履约成本余额,公司将相关合同履约成本余额列报于合同资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和《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相关处理原则,公司认为当前关于建造合同相关的合同履约成本的处理不当,同时考虑金额的重大性,将2025年初尚未结转营业成本的合同履约成本作为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处理。即对于已发生的履约成本认为不会增加上市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同时判断已发生的成本是否可得到补偿,并按照已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6-009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1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66.41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5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214,943.60元,扣除保荐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40,863,717.7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3,351,225.87元。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2日全部到位,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汇会验[2021]100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以前年度流出净额238,249,223.91元,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二) 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04号)核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80,1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9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999,998.00元,扣除保荐费、招股说明书结算登记费、律师费和验资及审计费4,900,075.5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0,099,922.44元。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31日全部到位,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汇会验[2023]899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以前年度流出净额186,171,440.31元,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修复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公司为提高公司环境修复服务能力,扩大市场份额而建设总部管理中心和区域修复中心。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公司为改善公司研发中心工作环境、实验水平和提升研发能力,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2. 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462.5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报告基准日,已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462.53万元。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126.6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报告基准日止,已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126.67万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未使用于其他用途。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 12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月 15 日召开了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总体经济形势及公司业务发展,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使用“修复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金额为6,137.62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和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EPC项目”;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 (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金额为119.96万元)用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EPC项目”。《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3。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4月2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下转1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