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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本次对“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系公司结合业务发展规划、项目实际建设进展及行业发展趋势作出的审慎安排。公司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将原计划用于软硬件购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调整至土建工程投入,在不改变项目总投资、核心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布局,匹配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与实施效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的情况如下:
■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始终坚持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稳健推进项目建设的原则。结合项目整体实施规划、现阶段建设实际进展,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内外部环境变化等综合因素,为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科学统筹资源配置与建设节奏,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项目实施质量,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更好地契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切实保障项目投资效益与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对后续建设进度进行统筹合理调整。因此,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三)对延期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已对“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收益等进行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实施必要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①契合国家产业政策与行业发展趋势
本次募投项目聚焦锂电池检测服务、储能系统关键部件、充电基础设施等新能源核心领域,符合国家“双碳”目标、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能源汽车与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所属赛道仍处于政策鼓励、需求持续增长的发展阶段,项目建设方向具备长期必要性。
②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与业务布局需要
公司以检测技术为核心,深耕锂电池设备、储能及检测服务领域多年。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扩大检测服务产能、升级储能PCS/直流快充桩等关键部件制造能力、贴近宁德锂电产业集群实现本地化服务的重要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集约化水平、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客户粘性,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高度一致,实施必要性未发生改变。
③匹配下游市场持续增长需求
下游动力锂电池、储能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场需求保持扩张,锂电池研发及检测等需求持续提升,公司现有产能与服务能力已难以满足订单增长与客户深度配套需求。项目继续实施有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消化新增产能、提升市场份额,必要性充分。
(2)项目实施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①政策可行性:国家及地方持续出台支持锂电池检测、新型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领域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环境稳定向好,未出现重大政策调整导致项目不可行的情形。
②市场可行性:全球新能源汽车、电化学储能装机持续高增,带动新能源装备及锂电池检测服务需求旺盛;宁德地区已形成全球领先的锂电新能源产业集群,为项目提供充足、稳定的下游需求支撑,市场基础牢固。
③技术可行性:公司掌握锂电池检测、电力电子测控、储能变流、智能充放电等核心技术,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发团队与技术储备充足;募投项目技术路线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高度协同,不存在技术迭代或重大技术障碍,技术可行性有充分保障。
④客户与实施条件可行性:公司与宁德时代等行业头部客户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客户资源优质、订单支撑能力强;项目已完成土地购置、备案、节能审查、环评批复等全部前置审批,实施主体、建设地点、投资总额均未变更,项目实施条件成熟。
(3)项目预期收益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本次仅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与建设进度,项目投资总额、核心建设内容、产能规划、盈利模式等均未发生重大改变,项目仍具备良好的预期效益,本次延期是为优化建设节奏、保障投产后效益释放,不会对项目预期收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4)重新论证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收益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备继续实施的充分条件。公司将继续推进该募投项目建设,并统筹优化建设节奏,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是基于公司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行业发展趋势及整体业务布局需要,有助于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与实施效果,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投资效益,有利于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对“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星云股份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31,674,476.0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31,069,161.33元,股本为174,281,4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主要原因
2025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仍处于较大水平,主要系前期未弥补亏损基数叠加当期经营发展阶段性因素共同影响所致,具体原因如下:
1、前期未弥补亏损形成一定存量基础。前期受锂电池行业阶段性波动、业务转型初期储能及快充产品尚未形成规模收益等因素影响,公司已形成一定规模的未弥补亏损存量。2024 年度以来,公司虽持续推进经营改善、优化费用管控,但受行业环境、市场竞争格局、项目投放节奏及产品盈利结构等阶段性因素影响,叠加各年末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公司暂时尚未能实现扭亏,使得累计未弥补亏损增加。
2、当期经营投入与收益释放存在阶段性时间差。2025年,为有效应对市场竞争、巩固核心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新技术研发、新产品迭代及海内外市场渠道建设投入,叠加人工成本自然增长,各类期间费用有所增加。目前公司仍处于以锂电设备业务为基础、拓展新兴业务的转型期,储能及快充等新兴业务尚在培育阶段,未形成规模化收入,短期内未能完全覆盖当期各项投入,导致当期产生新增亏损,进一步叠加前期未弥补亏损基数。
3、对外投资确认的亏损产生阶段性影响。2025年度,公司对外投资的参股公司经营业绩出现阶段性波动,导致当期确认的投资亏损较上年有所增加,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一定阶段性影响。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出现的亏损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分析,将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应对,主要措施包括:
1、深耕核心主业,拓展多元增长极,加速收入规模提升。
坚守以检测技术为核心的发展定位,充分依托公司在电池检测及电力电子领域的核心技术优势,持续推动产业升级与产品转型升级。聚焦锂电设备和检测服务核心主业,深化与大客户的合作粘性,提升核心市场份额;重点攻坚海外核心区域及后服务市场,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加大智慧能源、充检桩等新兴领域拓展力度,打造差异化产品与标准化解决方案,推动新兴业务快速实现规模化盈利。
2、深化降本增效,优化成本管控体系,合理控制期间费用。
构建全方位、常态化成本管控体系,以成本优化为核心,推进流程再造与制度完善,优化研发、销售、项目管理等关键岗位人才配置,实现技术降本与规模降本协同推进。在生产环节,优化工艺流程、推进自动化升级改造,提升生产效率,减少长库龄存货积压;建立跨部门协同降本机制,将成本管控理念融入产品全生命周期,有效控制人工、研发、销售等各类期间费用。
3、推进精益管理,强化资产与预算管控,降低减值风险。
严格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资源配置纳入预算管控范畴,细化预算编制流程,精准测算各部门、各项目的费用支出与收入目标,强化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与分析,确保资源高效利用。常态化开展精益管理项目评估与经验交流,持续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能;加强资产管控与存货周转,科学评估资产减值风险,严格按照准则规范计提减值准备,降低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4、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风险防控,加快盈利能力修复。
完善对外投资管控体系,加强对参股公司经营状况的常态化跟踪与分析,精准评估投资风险,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投资亏损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聚焦核心优势业务与高潜力新兴业务,优化资源配置,集中力量推动重点业务突破,缩短新兴业务培育周期。持续巩固核心技术优势,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不断提升营收质量与盈利能力,逐步消化前期未弥补亏损。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二)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第2、5、7、8、10、12、13项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上述第8、12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股东应在股东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该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26年5月15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五)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周超、陈照敏
联系电话:0591-28051312
联系传真:0591-28051312
电子邮箱:investment@e-nebula.com
六、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48
2.投票简称:星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单位(或本人)出席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时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对于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公司股票名义持有人参加股东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实际持有人的投票意见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拆分投票,即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写所投票数。前述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包括:(1)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2)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3)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5)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编制了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383,896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32.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8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税)1,159.98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840.0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8,560.67万元,其中包括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315.84万元,待支付的尾款、保证金等237.39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247.6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余额为246.18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尾款、保证金等246.29万元(含利息),公司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6月建设完毕,报告期内不存在项目建设投资。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8,560.67万元(包括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4.24万元),其中包括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为4,315.84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足流动资金1,247.6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余额为0.00万元。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97,504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24.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7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944.92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755.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5)第351C000079号《验资报告》验证。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62,755.08万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18,273.18万元,用于临时补流资金3,252.1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1,441.4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1,229.7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11.7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2021年1月起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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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自2025年4月起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子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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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40,500万元尚未到期,未包含在上述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中。
注2: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11.74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2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
2、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2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4,384.22万元。该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第351A000406号”《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6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247.6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8、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9、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0、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
2、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公司始终坚持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稳健推进项目建设的原则。结合项目整体实施规划、外部市场环境及内部建设安排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优化项目实施节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投资效益,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01.92万元。该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5)第351C018962号”《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金额为3,252.14万元。
6、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40,5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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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9、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40,500万元尚未到期,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将继续用于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0、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本报告期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星云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星云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星云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星云股份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报告期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保荐机构对星云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
附表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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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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