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22 公司简称:阿科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202,351.14元,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0,111,134.10元。
经董事会决议,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现状、公司经营情况、中长期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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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研发及生产各类化工新材料产品,如聚醚胺、光学级聚合物材料用树脂、高透光材料等。通过不断自主创新,公司凭借完善的化工基础设施、自行研发的专利技术以及丰富的生产工艺流程控制经验,成为国内领先的规模化生产聚醚胺、(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环烯烃共聚物(COC)的科技型企业。
聚醚胺行业情况
聚醚胺又称端氨基聚醚,是一种主链为聚环氧乙烷、聚环氧丙烷或其嵌段共聚,且端羟基被氨基取代的聚合物。
聚醚胺化学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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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醚胺可通过聚乙二醇、聚丙二醇或者乙二醇/丙二醇共聚物在高温高压下氨化得到,选择不同的聚氧化烷基结构可调节聚醚胺的反应活性、韧性、粘度以及亲水性等一系列性能。聚醚胺具有稳定性好、不易白化、固化后光泽度好及硬度高等优点,且能溶解在水、乙醇、烃类、酯类、乙二醇醚及酮类等溶剂中。
聚醚胺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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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醚胺行业的产业链可分为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中游聚醚胺制造商,下游化学品制造商以及终端客户风电、油气开采、建筑、胶黏剂、纺织品处理等应用企业。2025年,国内聚醚胺生产企业包括万华化学、隆华新材、正大新材料、阿科力、晨化股份、皇马科技等,年生产能力超过20万吨。
据沙利文统计,中国聚醚胺市场多年来稳步增长,从 2016年的 4.22万吨增长至 2020年的10. 14万吨,复合增长率为 24.50%。此外,据沙利文预测,2025年我国聚醚胺销售规模将达到14.8万吨,较 2020年增长 4.66万吨,2020-2025年复合增长率为7.86%。
聚醚胺可应用于下游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行业,主要用于风力发电等新能源行业和高速铁路、海洋工程等建筑行业,其中风力发电是聚醚胺最大下游应用领域。
2017-2025年我国风力发电用聚醚胺需求量(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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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GWEC
此外,聚醚胺还可用于生产地坪固化剂、水性涂料、缩脲防水材料及美缝剂等建筑行业所需材料。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我国建筑行业用聚醚胺需求量将由2020年的2.5万吨上升至2025 年的5.9万吨,年复合增长率可达15.39%;我国胶黏剂行业用聚醚胺需求量将由2020年的0.5万吨上升至2025年的1.3万吨,年复合增长率可达17.26%。
光学级聚合物材料用树脂行业概况
公司光学级聚合物材料用树脂产品为丙烯酸异冰片酯和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是国内最主要的生产企业,其主要应用于汽车涂料领域。光学级聚合物材料用树脂主要生产企业均为日本企业,包括日本三菱化学、日本触媒、日本协和化学等,其市场占有率超过六成。汽车主要由大量金属材料(面板、底盘、发动机、各结构件等)构成,各部分金属材料均需喷涂相应的涂料,而不同部位的金属材料对表面涂料的性能与质量方面的要求有着较大差异。
汽车涂料行业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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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凭借其光泽感、高硬度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各类高端汽车的表层涂料。随着汽车工业对汽车整体美学的不断投资与技术改进,对高品质汽车表漆的市场需求不断提高,公司产品应用还有进一步扩展的空间。与传统汽车相比,新能源汽车涂层将更趋向于定制化与个性化,其对涂料功能性的要求亦越高。因此,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亦为汽车涂料行业带来新的市场需求。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0万辆,同比分别增加29%和28.2%。此外,根据发改委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一2035年)》,国家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
2016-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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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环烯烃聚合物(COC/COP)行业情况
环烯烃聚合物(COC/COP)是由烯烃与环烯烃共聚或环烯烃单聚形成的具有一系列优良性能的光学级材料。其中,COC是由烯烃与环烯烃单体共聚而成,COP是由环烯烃单体单聚而成。COC/COP具有透明性高、双折射率小、生物相容性好、绝缘性强以及可以提高乙烯的耐热性等优良特性,被广泛应用于光学、包装、医疗等领域。目前,COC/COP的生产主要由瑞翁公司、宝理塑料、三井化学、JSR等日本企业垄断,中国COC/COP依赖进口。
COC/COP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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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COP是我国政府大力支持发展的高分子化工材料。在科技部发布的《“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中,环状聚烯烃已经被列入国家关键医用与防疫材料方向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的《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将其列入高分子材料领域重点关注并加速产品及应用落地。目前据市场研究数据,瑞翁公司产能47,600吨,宝理塑料产能35,000吨,三井化学产能6,400吨,日本合成橡胶产能5,000吨。据中国化工信息中心数据,2021年中国COC/COP进口量约2.1万吨,根据华安证券行业研究报告预测,2025年国内对COC/COP需求将达到4.5万吨,CAGR高达18.9%。国内企业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并且加大研发力度,部分企业已具备COC/COP产业化基础,包括阿科力、拓烯科技、辽宁鲁华泓锦、金发科技、万华化学、环西汀等多家公司,正在从单体、聚合小试、工业化建设大力推进COC/COP国产化,华为也发布了相关专利。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高端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聚醚胺、光学级聚合物材料用树脂、高透光材料(环烯烃共聚物(COC))等,广泛应用于风电叶片、油气开采、复合材料、汽车涂料、新型环保涂料、光学镜头、药品包装等领域,是国内聚醚胺及高端光学材料领域重要供应商,也是国内少数实现环烯烃共聚物(COC)产业化的企业。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体系;采用“以销定产、合理备货”的生产模式,实行标准化与柔性化生产相结合;采购通过集中采购、长期合作等方式保障原材料供应稳定;销售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深耕国内外重点核心客户,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公司与兰科化工、斯伦贝谢、立邦、PPG等知名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利用产品质量、价格、供货速度和服务等优势来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稳固现有产品目标市场的情况下,公司加快新产品研发,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促进销售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布局实现重要突破,全资子公司潜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新增聚醚胺、高耐热树脂等产能,为公司规模提升、成本优化、产品升级奠定基础。环烯烃共聚物(COC)业务实现产业化突破,生产线稳定运行并实现下游客户少量供货,标志公司在高端光学及医药包装材料领域形成进口替代完成重要一步。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公司在巩固传统优势业务的同时,加大高附加值、高成长赛道投入,推动产品结构向高端化升级。积极布局海外市场,通过成立香港子公司拓展海外业务,提升全球化运营能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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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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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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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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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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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640.2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4.32%;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520.24万元,同比下降79.1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3722 公司简称:阿科力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所有部门:财务部、销售部、采购部、办公室、证券事务部、生产部、设备科、技术部、质检部、内审部等。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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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存货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大决策风险、资金风险、资产管理风险、采购风险、销售风险、投资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安全管理风险、环境保护风险、内部信息传递风险和财务报告风险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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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加大对内部控制体系执行的监督力度,更好地提升和保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执行的有效性。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朱学军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5日
(下转12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