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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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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7版)

2022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六)2022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17日,向符合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64.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5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3月29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实际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64.90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3月31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43,999,939股增加至352,648,939股。

(八)2022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九)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1月21日,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156.2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2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预留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十一)2022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8,000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2名,回购价格为3.5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696,96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2,648,939股减少至352,450,939股。

(十二)2022年12月22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实际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52.30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52,450,939股增加至353,973,939股,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十三)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十四)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五)2023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十六)2024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3,000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2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52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48,0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23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65,0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443,91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3,973,939股减少至353,860,939股。

(十七)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5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十八)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十九)2024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56万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3,860,939股减少至349,855,339股。

(二十)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离职人员、退休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0.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十一)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十二)2025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0.5万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49,855,339股减少至346,750,339股。

(二十三)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9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十四)202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6年1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十五)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3.0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业绩指标的增长受到影响,公司2025年度的业绩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因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合计为263.07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228.21万股,预留授予部分34.86万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由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由公司代收,未实际派发,因此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因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52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228.21万股)。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4.23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34.86万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

本次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合计为9,507,570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注:1、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9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尚未办理完成上述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变动前的股份数量是指该限制性股票11.97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份数量。

2、本次回购注销后的具体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表中“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前述共12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3.0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228.21万股(回购价格为3.52元/股),预留授予部分34.86万股(回购价格为4.23元/股),回购金额9,507,570元,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法律顾问意见

浙江佰事诚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及减资的变更登记手续。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尚需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3、浙江佰事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4、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6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石守东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新能源”)、湖北高投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公司”)、湖北长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292万元。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上述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之规定,万润新能源、高投公司、长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与万润新能源、高投公司、长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石守东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该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总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在预计的额度范围内,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关联交易金额及类别。

(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FGFU8X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张炜

5.成立日期:2022年08月15日

6.注册资本:15,000万元

7.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1001

8.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综合能源服务等。

9.股东情况: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份,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3.89%股份,实际控制人湖北省国资委持有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份。

10.关联关系: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是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济药业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湖北省国资委。

11.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12.经查询,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万润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二)湖北高投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北高投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MA49CJ640T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龚俊强

5.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3日

6.注册资本:贰亿圆人民币

7.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00号长江创投大厦4楼A1区

8.经营范围:高投资本大厦及其它资产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9.股东情况: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北高投资产投资有限公司52%股份,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7.56%股份,实际控制人湖北省国资委持有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份。

10.关联关系:湖北高投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是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与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湖北省国资委。

11.湖北高投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12.经查询,湖北高投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高投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三)湖北长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北长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7809456880

3.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陈圣玉

5.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0日

6.注册资本:壹亿圆人民币

7.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5层502

8.经营范围:物业相关服务等。

9.股东情况: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湖北长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份,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00%股份,实际控制人湖北省国资委持有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份。

10.关联关系:湖北长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是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济药业与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湖北省国资委。

11.湖北长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12.经查询,湖北长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所有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万润新能源签订分布式光伏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主要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2)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万润新能源签订分布式光伏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

(3)公司与高投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4)公司与长运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提供或接受劳务服务、购买或出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企业之间的资源协同整合,在公平公正公允交易的基础上实现互利共赢。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经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6年4月21日,独立董事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政策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类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董事会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7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会计政策变更所履行的程序

1.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8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及对外担保总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含目前及未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方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保函、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赁、外汇衍生产品等,该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外部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上述综合授信的顺利实施,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6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7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在前述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额度之间进行调剂,但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该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

本次综合授信总额度及对外担保总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授信总额度及对外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

被担保人为子公司,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

三、授权事项

在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总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审批具体授信及担保事宜、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向子公司、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公司内部决策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办理授信和担保事宜。本次授权事项的授权期限与本次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议案有效期一致。

四、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担保有效期内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五、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83661855663T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永红

注册资本:叁亿捌仟玖佰伍拾叁万肆仟捌佰捌拾叁圆柒角贰分

成立日期:2007年4月24日

公司住所: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8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饲料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肥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其中广济药业出资379,534,883.72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7.43%;孟州市金玉米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00,000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孟州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二)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82737904944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2年3月13日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彬

注册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大金镇广济药业大金生物产业园办公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酒类经营;食品销售;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饲料添加剂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食品进出口;玩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汽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云计算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由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济康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六、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由公司及子公司与外部单位根据实际申请的综合授信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合同内容,控制风险。

鉴于公司对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孟州市金玉米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财务投资为主,未实际参与经营,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七、董事会意见

1、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本次全部的被担保对象主要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本次担保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子公司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利益。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7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4,775.14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

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40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郭炜先生(已离任)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有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议案1.00、2.00、3.00、4.00、5.00、6.00、7.00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8.00、9.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5.00,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能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

2026年5月21日 上午 9:00一11:00,下午 14:00一17:00

2.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方式须在2026年5月21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证券法务部,邮政编码435400,信函请注明“广济药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爱珍

联系电话:17371575571(座机)

联系地点: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证券法务部

联系信箱:gjyystock@163.com

邮政编码:435400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2”,投票简称为“广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上接127版)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胡立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小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