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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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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0版)

单位:万元

(3)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3)长期应收款

(二)存货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减值准备以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025年度公司转回存货跌价准备2.78万元。

(三)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金融资产减值。

单位:万元

(四)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原则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2、2025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437.14万元。

(五)商誉

1、商誉减值计提原则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

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 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2、2025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15.31万元。

(六)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原则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2、2025年度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2,607.76万元,具体如下:

公司参股公司富地柳林燃气有限公司的煤层气开采项目由于商业开发进展较慢,在有效的合同期内收回前期的全部投资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因此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2,607.76万元。

单位: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22,694.30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43.28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1,243.28万元。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的价值。

3、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6-022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博普能源技术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对象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全资子公司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能源”)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等),同意公司为惠博普能源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同意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由于被担保人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7809905424

3、成立日期:2005年9月21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号5幢4层401室

5、法人代表:周学深

6、注册资本:18,09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对外承包工程;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9、股权结构图: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惠博普能源总资产为235,800.02万元,总负债241,238.77万元,净资产-5,438.75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6,191.97万元,利润总额-3,946.11万元,净利润-3,300.76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惠博普能源总资产为232,460.92万元,总负债237,935.03万元,净资产-5,474.11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为3,837.30万元,利润总额-45.45万元,净利润-35.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惠博普能源的资产负债率为102.4%。

惠博普能源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公司将根据担保的实施情况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惠博普能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惠博普能源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将用于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惠博普能源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度为81,631.95万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7,741.30万元人民币,占2025年末上市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4.30%;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824.46万元,占2025年末上市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0.4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6-023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凯特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凯特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凯特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特数智”)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等),同意公司为凯特数智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同意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凯特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46142267B

3、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8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13层1616

5、法人代表:金翊龙

6、注册资本:8,5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网络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设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直饮水设备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现制现售饮用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9、股权结构图: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凯特数智总资产为40,867.47万元,总负债14,933.78万元,净资产25,933.68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4,471.94万元,利润总额3,159.09万元,净利润3,133.74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凯特数智总资产为39,670.41万元,总负债13,610.49万元,净资产26,059.92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为2,877.78万元,利润总额148.99万元,净利润126.2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凯特数智的资产负债率为34.31%。

凯特数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凯特数智技术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公司将根据担保的实施情况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凯特数智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凯特数智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将用于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凯特数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度为82,631.95万元;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8,741.30万元人民币,占2025年末上市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4.81%;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824.46万元,占2025年末上市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0.4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6-02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为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加强和规范公司会计行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处理规范性,结合实际,公司拟同步调整会计政策,在原有会计政策基础上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

公司按照财政部《解释第19号》“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财政部规定于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继续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该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6-025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5月13日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广大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卢炜先生、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张中炜先生、独立董事崔松鹤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6-026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4、上述第4项议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16层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16层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媛媛、赵文毓

联系电话:010-62071047

联系传真:010-82809807-1115

联系邮箱:securities@china-hbp.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6层

邮政编码:100088

5、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4”,投票简称:“惠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54)的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在会议上代表本公司/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2、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