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7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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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没有以上价格的情况下,按协议定价执行。协议价格主要按照交易的生产成本价加服务费10-20%制定。
2、《煤炭销售协议》
(1)凡有市场价的,执行市场价;
(2)凡没有市场价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市场价的,执行协议价;
(3)协议价格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方式确定,“合理成本”指协商认可的本公司为陕煤集团供应本协议项下的煤炭发生的实际费用。除非另行协商确定,协议中“合理利润”=“合理成本”×5%。
3、《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1)财务公司向陕西煤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亦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陕西煤业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2)陕西煤业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且应等于或高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陕西煤业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3)财务公司向陕西煤业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且应等于或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陕西煤业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低者为准);
(4)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以协议、合同形式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本报告全文。
2、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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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
√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ESG管理)委员会、高管层、ESG办公室、各业务部门/各子分公司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
√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通过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汇报等形式开展内部报告,至少每年一次。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
√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作为决策层,负责监督公司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目标、策略和管理,以及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战略(ESG管理)委员会、高管层作为管理层,负责推动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计划的实施并提供资源支持。ESG办公室、各业务部门、各子分公司作为执行层,负责配合落实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计划与安排,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定期报告可持续发展相关资料及工作进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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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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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陕西煤业基于监管要求、行业共性及经营业务特性,识别出21项核心可持续发展议题,并以影响力重要性和财务重要性为评估维度首次开展双重重要性分析。基于影响力重要性和财务重要性的评估结果,对议题进行综合排序,形成陕西煤业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议题双重重要性矩阵。通过ESG 办公室牵头,邀请管理层及财务、证券、审计等相关部门对上述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最终判定具有财务重要性的议题为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与服务、能源利用,具有双重重要性议题为安全生产和能源利用。除上述议题以外,公司识别循环经济、反不正当竞争、乡村振兴、供应链安全、创新驱动、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尽职调查、利用相关方沟通、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社会贡献为非重要性议题,上交所设置的科技伦理议题不适用于公司业务,相关议题均已在报告中进行披露或解释说明。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西煤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履行职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淡勇,男,汉族。1961年7月出生,西北大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化工机械专业工学学士,化学工程专业工学硕士,结构工程专业工学博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讯评审专家,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通讯评议专家,西北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化工学会委员、过程装备分会副主任,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组成员,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陕西省特种设备协会常务理事,西安市特种设备协会副理事长,2015年3月至2021年9月10日担任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担任陕西煤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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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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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均未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其他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合法有效。召开董事会议前,本人主动了解并审查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资料和议案,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对董事会的决策均做出了独立的意愿表示。同时,独立行使对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权和监督权,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本人分别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安全、健康与环保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选聘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安排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
2025年,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安全、健康与环保委员会会议1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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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向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安全、健康与环保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安全、健康与环保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安排》的议案,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审核意见,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就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做了专项审议。
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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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了3项议案,分别为: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2、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3、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025年8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5年10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本人对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汇报,针对公司内控体系建设、风险合规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同时,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和进展,主动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沟通年报审计计划与审计程序,并持续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依照既定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此外,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状况与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从源头把控,全方位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协调配合良好,其结合公司及所在行业特点开展工作,严格恪守执业准则,执业流程严谨、操作规范;所开展的审计工作不仅有效保障了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更在推动公司内控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该事务所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执业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维度,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充分满足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交流,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和业绩说明会,了解投资者的想法、诉求,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有利于在决策、监督过程中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参加股东大会时也注重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高度重视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决策的落实情况,本人通过听取专项汇报、进度督导等措施密切跟进各项决议的实际执行进度,切实督导管理层及责任主体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有效维护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与股东权益。
同时,本人坚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联系,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线上及线下会议等多维度信息渠道,跟踪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控及内控体系运行状况,并且对关注到的行业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潜在风险因素进行前瞻性分析,及时向管理层进行风险预警并提出可行性建议。此外,本人充分发挥专业领域优势,针对公司的制度修订、体系完善、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等事项提供专业咨询建议,助力提升公司科学决策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报告期内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提议另行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重点关注关联交易、风险评估、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信息披露、董事会换届等事项情况,对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认真审议。
(一)关联交易和风险评估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参与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业务行为和投资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和协议价确定,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人参与审议了相关议案。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时该所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响应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提高现金分红频次,积极回报投资者的相关要求。同时,相关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公司的发展目标、未来资本开支、盈利规模和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分配政策的规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持续的关注及监督,本人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合规、及时完成各项公告披露,充分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的行为。
(五)董事会换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工作,本人认为,公司换届程序和候选人资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履职总体评价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针对陕西煤业特点,本人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管理能力提升、人事任免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公司积极认真的贯彻。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有效增强了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秉持严谨、认真的态度,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相关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中小股东、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同时,本人将利用专业知识和相关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愿我们携手共同努力,积极推进陕西煤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丰厚的利润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和投资者。
特此报告。
报告人:淡勇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西煤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履行职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苏玉珠,女,汉族。196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安市长安区政协常委,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教授,经济师,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生,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学、工商管理学及审计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企业管理研究协会常务理事。陕西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理事,西安系统工程研究会理事。从事大型央企管理工作11年,高等教育工作30余年。2024年9月至今担任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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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3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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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均未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其它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合法有效。召开董事会议前,本人主动了解并审查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资料和议案,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对董事会的决策均做出了独立的意愿表示。同时,独立行使对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权和监督权,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本人分别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投资风控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就董事会换届选举、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聘请审计机构、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目标责任书、股权投资制度制定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
2025年,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投资风控委员会1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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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6项议案,分别为:1、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5、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6、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安排》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向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4、投资风控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投资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制定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审核意见,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就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做了专项审议。
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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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了3项议案,分别为: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2、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3、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025年8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5年10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本人对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就和会计师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事项,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协调配合良好,其结合公司及所在行业特点开展工作,严格恪守执业准则,执业流程严谨、操作规范;所开展的审计工作不仅有效保障了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更在推动公司治理完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该事务所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执业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维度,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充分满足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积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另一方面,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为投资者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答疑解惑,切实做好投资者关系维护。
(六)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相关会议涉及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听取本公司管理层就有关情况的介绍说明,并提出了意见或建议,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除参加上述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还通过电话、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部控制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开展了审计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听取了公司对财务及内部审计情况的汇报,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就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了解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在年审注册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出具初稿后,对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阅,确保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如期披露。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本人系统、全面学习了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3次。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提议另行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重点关注关联交易、风险评估、利润分配、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换届、信息披露等事项情况,对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认真审议。
(一)关联交易和风险评估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符合公允性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方面,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为投资者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稳健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人参与审议了相关议案。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时该所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换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工作,本人认为,公司换届程序和候选人资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与监督。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健全,且能够认真落实证券监管机构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指引要求,向资本市场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经营情况,信息披露工作依法合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履职总体评价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针对陕西煤业特点,本人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管理能力提升、人事任免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公司积极认真的贯彻。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有效增强了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秉持严谨、认真的态度,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相关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中小股东、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同时,本人将利用专业知识和相关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愿我们携手共同努力,积极推进陕西煤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丰厚的利润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和投资者。
特此报告。
报告人:苏玉珠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西煤业”)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履行职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秋麟,男,汉族。1982年12月出生,MBA学历,现任和君小镇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咨询师、上海和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2022年4月至今担任陕西煤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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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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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均未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其他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合法有效。召开董事会议前,本人主动了解并审查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资料和议案,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对董事会的决策均做出了独立的意愿表示。同时,独立行使对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权和监督权,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本人分别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投资风控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目标责任书、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聘请审计机构、股权投资制度制定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
2025年,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投资风控委员会会议1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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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6项议案,分别为:1、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5、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6、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安排》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 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3、投资风控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投资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制定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审核意见,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就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做了专项审议。
本人出席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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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了3项议案,分别为:1、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2、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3、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025年8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5年10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了1项议案,为: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本人对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听取公司经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协调配合良好,其结合公司及所在行业特点开展工作,严格恪守执业准则,执业流程严谨、操作规范;所开展的审计工作不仅有效保障了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更在推动公司治理完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该事务所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执业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维度,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充分满足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日常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通过审阅定期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有关资料,全面、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日常经营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主动搜索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进行认真监督和核查,提醒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本人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态势、国资监管政策和企业改革发展等情况,通过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专题讲座和研讨会,系统、全面学习了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利用本人的管理专业优势,本人关注了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落实情况,要求公司充分考虑职工、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公司积极认真的贯彻。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提议另行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信息披露、风险评估等事项情况,对重大事项认真审议。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关联交易双方按照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并执行相关交易协议,且该等交易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在认真查阅了选聘材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证明及业务介绍后,本人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与监督。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送及披露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风险评估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审议了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本人认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对内控及风险管理方面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等制度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公司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四、履职总体评价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针对陕西煤业特点,本人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管理能力提升、人事任免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公司积极认真的贯彻。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有效增强了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秉持严谨、认真的态度,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相关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中小股东、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同时,本人将利用专业知识和相关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愿我们携手共同努力,积极推进陕西煤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丰厚的利润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和投资者。
特此报告。
报告人:王秋麟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