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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苏州泰鸿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方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等。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保证全资子公司苏州泰鸿向业务合作方申请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苏州泰鸿提供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不再需要单独进行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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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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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将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由被担保人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而进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保证其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此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严格审查,被担保子公司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已得到充分了解,其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此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210 证券简称:泰鸿万立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范围内的各项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2025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293.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表格中损失以“-”号列示,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100.9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方法进行减值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综合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193.03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3,293.9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相关金额与2025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 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210 证券简称:泰鸿万立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公司名称:河北新泰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新泰鸿”)
●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新泰鸿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河北新泰鸿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河北新泰鸿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河北新泰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从事汽车冲压焊接件及小总成功能件制造,提供汽车零部件制造、批发、零售等服务。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投资标的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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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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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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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属于募集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河北新泰鸿进行增资,将进一步增强河北新泰鸿的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解决其发展资金需求,促进其较好的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2、本次公司对河北新泰鸿进行增资后,河北新泰鸿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更。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可能面临子公司管理风险、业务经营风险等。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对河北新泰鸿经营活动的管理,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210 证券简称:泰鸿万立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不再设置监事会,并已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规范为“股东会”。同时为适应公司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实际需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拟对现行的组织架构进行更新调整。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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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10 证券简称:泰鸿万立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6年4月13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应正才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
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分别回避本人薪酬的讨论和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
特此公告。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210 证券简称:泰鸿万立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660号文《关于同意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51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6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186.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307.6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878.3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230Z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以上金额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置换先前投入的票据本期到期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事项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4月与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25年5月与河北新泰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494.86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80.13万元(不含增值税),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23,775.0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279号)。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存4,2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2,878.3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低于《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15,008.47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终止年产360万套汽车功能件及车身焊接分总成件建设项目(二期),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5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泰鸿万立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管理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泰鸿万立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注2:“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03210 证券简称:泰鸿万立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约为0.1175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9,195,415.46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约0.117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0,4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00,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9.92%。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780,782.35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产业是汽车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汽车工业持续稳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得益于汽车整车制造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其前景与汽车消费的市场需求密切相关。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结构件、功能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十余年发展,公司拥有了较强的生产制造能力、同步开发能力以及配套方案设计能力,在国内汽车配套领域拥有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凭借多年深耕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经验,已经形成了覆盖模具开发、冲压成型、焊接装配到自动化生产的完整工艺链条,并在多地建立生产基地,产能布局合理、响应效率高。依托持续投入的研发和智能化改造,公司在汽车结构件、功能件及动力电池结构件等领域均具备规模化、柔性化生产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稳定可靠的产品,制造实力处于行业前列。公司产品下游应用场景十分广泛,不仅覆盖传统燃油车和商用车,还深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现有客户包括国内外主流乘用车厂、新能源车企以及动力电池龙头企业,产品应用于车身、底盘、电池系统等多个核心环节。下游应用的多元化,不仅增强了公司抵御行业周期波动的能力,也为公司在“汽车+新能源”双赛道上实现长期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当前阶段,公司需要将更多资金投入到产能建设、生产研发等关键环节,以实现技术和产品创新、市场份额提升、行业地位巩固,追求公司长远发展。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93,302,729.23元,同比增长35.81%;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780,782.3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6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258,134,152.45元,资产负债率41.60%。为有效推动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在结合公司实际的资金需求与兼顾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下,拟定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截至2025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以后的年度经营计划,用于产能建设、生产研发等方面,努力提高公司生产效率,降本增效,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永续发展,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投资者信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公司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聚焦主业,努力提升经营业绩与质量,以切实的经营成果保障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水平,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210 证券简称:泰鸿万立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6月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应正才先生、应灵敏先生、郑永茂先生、胡伟杰先生、吴建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张伟坤先生、程学林先生、方小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张伟坤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中,方小桃先生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9月29日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董事任期为三年,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郑开见先生即将卸任,任职期间,其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郑开见先生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等进行了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仍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应正才
应正才,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EMBA学位。1997年4月至2022年9月历任泰发机电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泰发机电执行董事;2005年8月至2012年9月任泰鸿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7年8月任泰鸿有限董事长;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应正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843,900股;应正才先生的儿子及一致行动人应灵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478,600股,通过台州元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27,640股;应正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应灵敏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合计95,350,14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8.0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正才先生为公司现任副董事长应灵敏先生的父亲。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应正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应灵敏
应灵敏,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0年3月至2017年8月历任泰鸿有限监事、董事;2017年8月至2025年12月任公司副董事长、营销副总监;2026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应灵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478,600股,通过台州元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27,640股;应灵敏先生的父亲及一致行动人应正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7,843,900股;应灵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正才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合计95,350,14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8.0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灵敏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应正才先生的儿子。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应灵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郑永茂
郑永茂,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2年7月至1999年6月任温州哥伦电器有限公司车间主任;1999年7月至2009年7月任泰发机电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7年8月历任泰鸿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营销总监、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营销总监。
郑永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04,600股,通过东证期货泰鸿万立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976,744股,合计持有11,881,34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49%。郑永茂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永茂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胡伟杰
胡伟杰,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9月至2017年4月历任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助理、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4月至2017年8月任泰鸿有限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8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3月至2020年10月历任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胡伟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东证期货泰鸿万立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220,930.2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6%。胡伟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伟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吴建夏
吴建夏,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7年11月至2008年12月任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8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永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1月至2013年1月任国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3月至2017年8月任泰鸿有限财务总监;2017年8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吴建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通过东证期货泰鸿万立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2,093股,合计持有972,09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29%。吴建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建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伟坤
张伟坤,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6年1月至2004年7月任黄岩房屋开发公司财务科长;2004年8月至2011年5月任浙江液体智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5月至今历任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教师、会计教研室主任、培训科长、办公室主任;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伟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伟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程学林
程学林,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6月至1998年10月历任中国磁记录设备公司党政办秘书、北京办事处经理;1998年11月至2006年10月任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11月至2013年3月任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4月至2015年8月任浙江赞程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9月至今任北京德和衡(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2022年6月任浙江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程学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学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方小桃
方小桃,男,1971年8月出生,籍贯安徽枞阳,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汉族,中共党员。1997年7月至2010年8月历任浙江城市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秘书、秘书科科长、投资证券部负责人、企业管理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10年9月至2012年2月任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9月至2012年7月任浙江泰洋锂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浙江信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3年1月任浙江贝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2月至2017年3月历任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4月至2020年1月任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2025年6月,任上海外服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方小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小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