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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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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9版)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涉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相关现金分红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 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 司本次《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月 25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894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6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3,090,500.00元,该股款已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其承销费38,426,214.62元(不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504,664,285.38元于2021年5月7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3,090,500.00元,扣除发行费人民币53,725,344.5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89,365,155.48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770,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458,595,155.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苏公W[2021]B04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1年5月1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同里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款专用。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江支行(账号:512905720310505)系“明志科技股份公司轻合金零部件生产线”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该项目已于2024年6月结项,该账户已于2024年12月完成销户,剩余金额76,248,814.2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账号:75010122001471446)系“明志科技股份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该项目已于2024年6月结项,该账户已于2024年12月完成销户,剩余金额18,920,649.9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开发区支行(账号:10545801040029012)系“明志科技股份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该账户已于2024年12月完成销户。

注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同里支行(账号:32250199764700000426)系“明志科技股份公司高端铸造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该账户已于2025年8月完成销户,剩余金额51,155,670.1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35.1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3.8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本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4月2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均已完成项目结案,公司未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轻合金零部件生产线绿色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端铸造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对“高端铸造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追加投资,项目总投资预计增至11,220.80万元,比原投资总额10, 062.44万元增加了1,158.37万元,追加投资将用于建筑工程费用等项目。“高端铸造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本次新增投资额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保持不变。同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延期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建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延期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法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高端铸造装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际实施后,虽因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整体产能未完全释放,但成功实现了以下关键目标:

(1)内部制作的零部件,尺寸精度及表面质量提升效果显著,统计尺寸精度提升5%以上;

(2)砂芯及组芯精度实现“零打磨”,达到理论值间隙配合,模具类关键零部件的机加工质量,满足我司M0级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要求;

(3)装备项目零件制作一次合格率提升8%以上,零件制造周期缩短10%以上,进一步缩短了客户交付周期,提升产品交付质量。

注2:轻合金零部件生产线绿色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相关配套设施于2024年6月30日投入使用,2025年全年该项目生产铸件5,596.17吨,实现销售收入35,933.24万元。由于目前项目仅完成第一期,不适用判断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2人。公证天业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980.1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706.31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0家,审计收费总额8,548.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陆新涛

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明志科技(688355)、味知香(605089),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冰清

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飞力达(300240)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秦志军

1995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 12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有苏常柴A(000570)、千红制药(002550) 和源兴(837993)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0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不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公证天业2026年审计费用、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次授信不涉及担保事项。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授信具体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最终核定为准。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措施、授信银行及使用授信的主体,并办理授信融资及担保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 1999 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

至2026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 6、议案 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5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1999号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具体如下: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法人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邮件到达收件电子邮箱时间为准),函件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四)注意事项

1、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2、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肖西路1999号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216

联系电话:0512-63329988

电子邮箱:securities@mingzhi-tech.com

联系人:范丽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

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5日 (星期五)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价值在线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8日 (星期五) 至05月14日 (星期四)16:00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前进行提问:

①登录上证路演中心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

②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wWdwO6jhr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

③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mingzhi-tech.com进行提问。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5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5月15日 (星期五) 11:00-12: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5日 (星期五)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价值在线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吴勤芳;

董事会秘书:范丽;

财务总监:董玉萍;

独立董事:何艳;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5月15日 (星期五)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价值在线(https://eseb.cn/1wWdwO6jhrG)或使用微信扫描上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8日 (星期五) 至05月14日 (星期四)16:00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前进行提问:

①登录上证路演中心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

②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wWdwO6jhrG或使用微信扫描上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

③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ies@mingzhi-tech.com进行提问。

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12-63329988

邮箱:securities@mingzhi-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

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核心技术人员俞建平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请退休,其退休后将在公司担任技术运营顾问,负责协助总经理协调装备技术部和铸造工艺部间的资源,督导两个部门的经营管理和发展。基于前述职务调整情形,俞建平先生对公司相关项目的指导和管理减少,因此公司将不再认定俞建平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俞建平先生的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研发管理,综合考虑教育背景、任职经历、技术经验、研发成果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等因素,新增认定吴劼远先生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俞建平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请退休,其退休后将在公司担任技术运营顾问,负责协助总经理协调装备技术部和铸造工艺部间的资源,督导两个部门的经营管理和发展。基于前述职务调整情形,俞建平先生对公司相关项目的指导和管理减少,因此公司将不再认定俞建平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俞建平,男,1965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9月至1999年7月,任苏州铸造机械厂技术科工程师;1999年8月至2003年4月,任苏州工业园区兰佩铸造设备有限公司工程师;2003年4月至2019年11月,历任苏州工业园区明志铸造装备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明志有限装备技术部经理;2019年11月至2022年6月,任明志科技董事、总助;2022年6月至2025年10月9日,任明志科技董事、总助兼装备技术部部门经理;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4月23日,任明志科技总助兼装备技术部部门经理;2026年4月24日始,任明志科技技术运营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建平先生直接持有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获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3,750股和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获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9,000股。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规定正常退休(含退休后返聘到公司任职或以其他形式继续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遵守保密义务且未出现任何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并仍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俞建平先生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继续有效并仍按照上述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俞建平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俞建平先生的职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研发项目的推进和实施,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的发明专利均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俞建平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具体要求,双方对保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等权利义务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俞建平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且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俞建平先生存在违反保密义务或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的情形。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研发管理,综合考虑教育背景、任职经历、技术经验、研发成果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等因素,新增认定吴劼远先生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

吴劼远:男,1992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机械工程和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9月至2019年4月,任英国捷豹路虎公司标定工程师、技术主管等职位;2021年9月至2024年3月,任麦肯锡(上海)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职位;2024年4月至今,任明志科技总经办特助、研发中心部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劼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吴劼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勤芳先生之近亲属,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专注于铸造领域,践行“做强铸造装备、做大铸件生产、做精铸造服务”的发展策略,以高端铸造装备和高品质铸品为两大主营业务,为客户提供智能铸造生产系统、铸件开发与制造等综合铸造服务解决方案。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结构完整的研发体系,培养了有奋斗精神和协同创新能力的研发团队,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20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比例为17.96%。本次变动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建平先生已办理相关工作交接,其职务调整不会对原有项目的进程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现有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相关项目处于正常、有序推进状态。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团队建设,加强技术人员的培养,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盟,以保持技术竞争优势和未来发展的潜力。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