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365 公司简称:立达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2,012,87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347,414股后的公司总股本为501,665,46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5,349,747.02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红利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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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现有业务可分为照明业务和物联网(IoT)业务两大板块。报告期内,公司以照明业务收入为主,因此公司所处的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
(一)照明业务
2025年度中国照明产品出口整体承压,规模及增速均出现明显下滑。海关总署发布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照明产品累计出口总额约为499亿美元,同比下降约11%,创近五年新低。这种形势的变化,一方面的原因是产品技术革新对市场需求的影响变化引起的全球照明市场的周期性调整,另一方面的原因是市场消费需求疲软、美国市场关税政策波动以及国际运价变化等多重因素叠加造成的影响。月度走势受多重内外因素交织影响,呈现“前低后弱、中间反弹”的特征。从整体趋势看,当前照明行业的出口规模并非“断崖式”下滑,更接近于发展周期的理性回调,是在经历一轮高基数后的阶段性调整,行业整体外贸韧性仍在。与此同时,光伏类户外照明、LED装饰照明、工业级LED工矿灯以及智能照明系统(IoT集成)等细分领域依然保持增长。行业从“卖产品”向“提供场景化解决方案”升级,技术、设计与本地化适配能力正成为竞争的核心壁垒。面对海外关税壁垒加剧的严峻形势,中国照明行业龙头企业通过海外建厂、品牌收购、供应链重构与技术升级等组合策略积极破局,实现从“被动防御”到“主动进化”的转变。正从“低价抢单”转向“技术+品牌+全球化”战略,在危机中寻找结构性机遇,重塑国际竞争力。
(二)物联网业务
物联网产业链持续完善,智能物联从智能物联1.0时代的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各种设备的互联互通,向更为高级的阶段演进。在智能物联2.0时代,行业焦点转移至如何提升广泛互联设备的智能化水平和价值,从新基建走向新质生产力。物联网行业发展呈现“技术融合、场景深化、生态重构”三大核心趋势,在政策推动与产业协同下,正从“万物互联”迈向“万物智联”新阶段。智能制造与工业物联网,智慧城市与智能家居等核心应用场景深化;智能制造与工业物联网(IIoT)领域设备远程监控、能效管理等应用助力制造业数字化升级。物联网技术在生产调度、质量控制中发挥核心作用。此外,可穿戴设备与远程医疗普及,实现个性化健康监测与疾病预防。技术端则向“端-边-云协同”加速演进;市场端工业物联网与健康监测设备成为增长极。但是,物联网行业仍然存在设备安全、通信兼容、数据孤岛、标准不统一和多主体协同难等痛点。(1)技术碎片化:协议标准不统一制约生态互通,终端安全防护覆盖率不高;(2)供应链风险:高端AI芯片仍依赖进口,美国关税政策扰动持续;(3)商业落地瓶颈:中小企业数字化渗透缓慢;工业场景定制化开发成本高,低代码平台覆盖率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和痛点也正是未来破局的机会,随着技术突破和场景方案的优化,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现有业务可分为照明业务和物联网(IoT)业务两大板块。公司以智能照明为起点进入物联网领域,产品和服务覆盖家庭、企业及多元场景,逐步构建万物互联的智能世界。
公司在LED照明产品、物联网(IoT)硬件产品以及软件和云服务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安全可信赖的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一)照明业务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照明行业按照应用领域分类为通用照明领域和特殊照明领域。通用照明包括家居、商店、办公、酒店、市政设施、工业、景观等常见的场景。公司的照明业务主要涵盖范围是通用照明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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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部分通用照明产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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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部分自主品牌照明产品展示
(二)物联网业务
物联网(IoT,Internet of Things),是通过传感器、RFID及芯片等感知设备,按照约定协议,连接物、人、系统和信息资源,实现对物理和虚拟世界的信息进行处理并作出反应的智能服务系统。物联网通常涵盖的层级架构可以分为感知层、网络层、平台层和应用层等。
公司以智能照明为起点进入物联网领域,自2016年起,公司在云平台、无线模组、人工智能算法以及智能硬件开发与制造等环节持续进行深度布局。公司的物联网业务主要包括物联网(IoT)硬件产品和软硬件结合的解决方案两种形态。物联网硬件产品主要包括智能照明、智能控制、智能传感以及安防等;同时,公司通过自有品牌推动智慧生活领域产品、服务以及生态的建设,推动自主开发的Arnoo(面向智慧生活)平台在细分领域的应用,通过打造高效并便捷体验的智能云平台,为用户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致力于通过智能产品和服务创造更高客户价值,提升用户体验。
图3:部分物联网(IoT)智能硬件产品展示
图4:智慧生活解决方案之智慧安全场景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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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所处行业动态、市场需求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以“数智化、平台化、场景化”为核心,围绕“照明+物联网”双轮驱动战略,构建了多层次、协同高效的创新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1)集团产品与技术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集团产品与技术委员会。产品与技术委员会作为公司的产品与技术决策机构,对公司的产品与技术研发方向、产品与技术的路线规划和布局、重大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等事项进行最终决策。为推动产品与技术的创新、整合与应用推广,构建产品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原中央研究院、代工事业部的产品与技术中心、集团知识产权部,合并成集团产品与技术平台,聚焦“战略产品与技术专项”“研发体系建设”“研发效能提升”“技术攻坚支撑”“研发资源统筹”五大核心职责,积极推动集团业务升级。
(2)应用研发
应用研发主要聚焦客户定制化和细分市场需求而开展的产品和服务研发。在应用研发中,通过对客户具体需求的深入理解,并在技术平台研发形成的核心技术平台的成果基础上,对产品进行最佳应用开发。在具体应用研发过程中,应用开发部门与工程、供应链等部门及合作伙伴进行有效衔接,有力保障产品开发计划的高效实现,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需”的采购方式,原材料采购主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计划确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采取招投标、询比价或成本拆解的方式,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具体原材料价格。为保障供货及时,公司还会储备部分常用原材料、长周期物料和紧缺的瓶颈物料作为合理安全库存备货。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实际生产中以“按订单生产”和“按销售预估生产”相结合的模式开展。生产部门负责安排生产,并对生产流程和质量控制实施动态管理。其中,生产计划部依据客户订单和销售预测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产品库存、设备产能、人员时间安排等因素,制定具体的生产计划;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组织人员上线进行生产;品质控制部和工程技术部负责对关键质量控制和工艺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实施对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的质量监督及品质检验工作。
4.销售模式
公司在海外市场以ODM模式为主,以跨境电商模式为辅,均是直销的方式。
公司在国内市场主要以自有品牌业务为主,线上和线下渠道相结合。在线上通过天猫、京东旗舰店等渠道以直销的方式开展业务。在线下主要采取经销代理制,公司负责产品和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生产,经销商负责实施和售后运维,分工合作。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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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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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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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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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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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68亿元,同比增长0.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9亿元,同比下降50.09%。
从业务结构看,照明产品及配件仍为公司核心收入来源,占主营业务收入的63.86%;IoT产品及配件占比25.22%,保持稳定增长。尽管整体营收实现小幅增长,但受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成本波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盈利空间受到挤压,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
在费用管控方面,公司展现出较强的经营韧性与精细化管理能力。2025年度,管理、销售及研发费用合计同比下降7,689.34万元。其中,销售费用率为7.43%,同比下降0.33个百分点;管理费用率为9.44%,同比下降0.14个百分点。研发费用率为4.77%,同比下降0.85个百分点。
现金流方面,202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88.97万元,主要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快速增加所致。后续公司将加大力度优化计划与供应链管理模式,优化跨国采购与物流各环节的效率,进一步优化库存管理机制、提升库存周转效率,结合供应链支付工具的应用,改善提升经营性现金流。同时,多渠道开展融资,降低资金成本,以确保公司资金流的健康稳定。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6-012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江淮先生主持,全体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认真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了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在编制2025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经营和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同时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公司总股本为501,665,46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5,349,747.02元(含税)。
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红利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切实执行董事会、股东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完成2025年度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董事会本着客观、审慎原则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及《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2025年度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实践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照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忠-已离任)》《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晓军-已离任)》《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益兵-已离任)》《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庄莹)》《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龙健)》《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挺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公司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了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在编制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6-013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红利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550,507.58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12,034,070.5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2,012,876股。鉴于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1月8日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累计回购348,300股,其中886股已于2025年1月9日完成注销,剩余347,414股。因上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公司总股本502,012,876股扣除上述347,414股后为501,665,46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5,349,747.02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52%。
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847,813.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08,197,560.02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88%。
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并注销的股份为886股,回购并注销的金额为13,566.43元。因此,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的金额合计为105,363,313.45元(含税),占2025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52%。
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红利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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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6-014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达信”或“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除上述案件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谢培仁,199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余道前,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林玉枝,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余道前、项目质量复核人林玉枝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谢培仁2024年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1次,除此之外无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支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共计131.5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06.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31.5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06.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与上年度持平。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参照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2026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独立执业能力、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亦能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下转23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