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82 公司简称:泉峰汽车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累计未分配利润-362,508,200.21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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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行业中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汽车行业的发展以及行业环境、政策导向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情况。
(一)汽车行业
1、行业基本情况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分析,2025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453.1万辆和3440万辆,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其中,乘用车市场稳健增长,作为汽车消费的核心组成部分,有效拉动汽车市场的整体增长;商用车市场回暖向好,产销实现10%以上增长,回归400万辆以上;新动能加快释放,新能源汽车产销超1600万辆,国内新车销量占比超50%,成为我国汽车市场主导力量;对外贸易呈现出较强韧性,汽车出口超700万辆,新能源汽车出口达261.5万辆,出口规模再上新台阶。
2、新公布的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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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主要通过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置换更新补贴、增加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采购、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等多种措施,从政策角度促进乘用车市场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着眼于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汽车整车企业供应商账款支付规范倡议》,得到整车企业积极响应。汽车行业尤其是新能源汽车行业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取得成效。
(二)汽车零部件行业
汽车零部件行业为汽车整车制造业提供相应的零部件产品,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是汽车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一般由发动机(或动力电池)、底盘、车身和电气设备四部分组成,汽车零部件各细分产品由此衍生而来。在汽车产业核心技术快速演进和供应链格局重塑的大背景下,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稳步发展,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快速提升也带动了汽车零部件向电动化、智能化、轻量化方向拓展。
(三)细分领域:铝压铸行业
汽车行业是铸件最大的应用领域。随着节能减排的需求及国家环保政策逐渐加严,汽车轻量化成为世界汽车发展的潮流。由于铝合金具有减重效果好、安全性能好等突出优点,成为汽车轻量化目标的主要应用材料。轻量化要求越来越高,对铝合金需求量也随之增大。铸造铝合金约占汽车用铝量的77%,根据国际铝业协会数据:中国汽车单车铝铸件需求量将由2016年的86千克增加至2030年的130千克。轻量化的需求为铝压铸零部件企业带来了发展的机遇。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的三电系统(电机、电控、电池)壳体、智能驾驶系统壳体等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以及燃油汽车的传动零部件、引擎零部件、热交换零部件、转向与刹车零部件等。
公司是汽车“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化”的积极践行者,公司于2013年开始与德国西门子合作开发电驱动相关业务,后相继与其他客户拓展了电控、电池等相关领域零部件的业务。
公司注重全球化布局,在江苏南京、安徽马鞍山、欧洲匈牙利设有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
2、主要产品和主要客户
(1)主要产品分类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电机壳体组件、电控壳体组件、电池构件、智能驾驶壳体等;
汽车传动零部件:自动变速箱阀体、离合器零件、变速箱零件、变矩器零件(定子、盘毂)等;
汽车引擎零部件:节气门壳体、正时链轮、张紧臂等;
汽车热交换零部件:气缸体组件(缸体、缸盖等);
汽车转向与刹车零部件:真空泵轴、转向螺母、转向齿轮等。
(2)主要客户分类
新能源客户:特斯拉、弗迪动力(比亚迪旗下企业)、蜂巢传动(长城旗下企业)、宁德时代、华为、汇川、蔚然动力(蔚来旗下企业)、重庆青山(长安旗下企业)、威睿(吉利旗下企业)、博世、博格华纳、采埃孚、法雷奥-西门子、舍弗勒等。
燃油车客户:蜂巢传动(长城旗下企业)、博世、博格华纳、法雷奥、大陆、马勒、马瑞利、舍弗勒、麦格纳、蒂森克虏伯等。
3、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公司主要业务模式是以销定产,接受客户委托后,按照客户的需求进行产品的开发和生产,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销售给客户,实现销售收入和盈利。
对于新开发产品,公司通过新产品、新项目的同步开发取得客户的订单,根据客户的需求组织生产。该经营模式下,需对新产品、新项目进行开发验证后转移至生产环节进行生产,需要经过准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的全部过程,然后按照成熟产品的流程组织生产和销售。
对于成熟产品,公司运作部根据评审后的订单制订具体的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据此组织开展采购、生产活动。
4、市场地位
公司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成为具有稳定成长性的优质汽车零部件公司,是国内拥有一定经营规模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之一。因汽车零部件涉及的产品品类众多、配套体系不同,故国家统计局或相关行业协会未发布汽车零部件各细分行业的市场规模及企业产值等数据。公司生产的汽车零部件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的电机、电控系统及汽车的热交换系统、传动系统、引擎系统、转向与刹车系统。特别在自动变速箱阀体、电机电控壳体组件等细分产品领域,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赢得了客户的深度信赖。自动变速箱阀体系公司传统优势产品,与国内某头部新能源整车厂、长城、博格华纳集团等客户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尤其占据该国内某头部新能源整车厂混动车型的较高市场份额,并持续获得客户新项目定点。电机电控壳体组件系公司向新能源业务转型后重点拓展的领域,发展了特斯拉、华为、汇川、长城、比亚迪、法雷奥集团、大陆集团等头部客户。
5、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密切关注汽车行业的发展变动趋势,重点发展汽车传动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优势领域的业务,拓宽公司产品线并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未来的产品销售增长驱动力包括:
①在传统汽车零件市场的进一步渗透。以传动零件(阀体等)为代表的核心产品,经过多年的终端市场检验,以优良的工艺、精密的设计、良好的直通率获得了客户的一致认可,在行业内已形成一定范围的竞争优势,并获得国内某头部新能源整车厂(用于其混动车型)、长安、长城等多家整车厂的直供订单,提升了市场和客户的渗透率;
②电动化飞速发展带来的广阔市场前景,经过几年的技术研发铺垫和经验积累,新能源汽车零件近年业务获得快速发展,获得了诸多新能源业务的客户项目定点,在未来将逐步导入量产,并实现业务规模的快速提升;
③大型压铸技术突破带来的新业务。公司制定了大型压铸技术的研发计划,将主要布局于新能源“多合一”铝合金压铸件、电池构件及车身构件领域。
6、业绩变化是否符合行业发展状况
2025年度,公司经历亏损,主要受公司新建项目产能未完全释放,固定成本及费用较大影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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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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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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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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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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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33亿元,同比增加14.31%;营业成本25.07亿元,同比增加9.4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6-013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帐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957号文《关于同意南京泉峰汽车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德润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575,44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2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5.54元,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52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97,479,995.54元,扣除应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326,390.1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153,605.4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0月14日全部到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597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0日注销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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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科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高新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秣周东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与中金公司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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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为应当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无余额且均完成账户销户。
注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高新区支行合同签署权限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履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秣周东路支行合同签署权限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下转23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