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3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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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蒋慧儿、蒋哲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6-018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90,000万元(含9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
4、实施方式及期限
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6-009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6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450,000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0,000元(含税),合计人民币550,000元(含税)。审计费用定价由公司依据自身业务体量结合同类型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定而来,符合市场定价规律。
2026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以往保持一致,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费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6-012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蒋慧儿、蒋哲男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绿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情况如下: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释义
■
2、日常关联采购交易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6年公司与关联方临江热电、电化集团、中聚智慧、铂月餐饮、助剂化工、万卡科技和日华化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860万元(不含税),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70616883D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路9633-333号
法定代表人:许钦宝
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8-01-29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 蒸汽、灰渣综合利用、热电技术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临江热电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843069671T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红十五路9936号
法定代表人:蒋慧儿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0-12-3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食品添加剂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浙江中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中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4MA8GE1UB6B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路9936号
法定代表人:周有平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3-01-1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聚智慧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中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杭州铂月餐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铂月餐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DCAJX59L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中海发展大厦2幢102、201、202室(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汤欢中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4-02-2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铂月餐饮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铂月餐饮有限公司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杭州电化集团助剂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电化集团助剂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24503455K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路9936-4号
法定代表人:王光军
注册资本:1268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0-08-1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助剂化工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电化集团助剂化工有限公司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六)上海万卡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万卡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EBQP8708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江汉路223号1层
法定代表人:林必清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5-02-1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万卡科技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万卡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七)日华化学(中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日华化学(中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7434540620
住所:浙江省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鸿达路以北、高新十一路以东
法定代表人:EMORI YASUMASA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09-26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表面活性剂、水处理剂、无机纤维及纺织、化纤抽丝用助剂、油剂、染化料;上述产品及与上述产品同类的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售后服务、咨询;化学、纤维加工技术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服务,上述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及有专项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日华化学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日华化学(中国)有限公司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临江热电采购蒸汽,向电化集团采购生产配套服务、承租办公用房及后勤服务等,向中聚智慧采购数字化智能配套服务及后勤服务等,向铂月餐饮采购食品及餐饮服务,向助剂化工采购原材料,向万卡科技销售产品,向日华化学销售产品。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为基础确定交易金额,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临江热电、电化集团、中聚智慧、铂月餐饮、助剂化工、万卡科技和日华化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6-020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6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6-008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514,355.1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63,891,224.4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综合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结合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现有债务规模以及经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决议,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9,558,3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918,300.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13%。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6-010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45.39万股,每股发行价21.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20.44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4,0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31.44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169.81万元,实收股款人民币52,250.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32ZC0028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0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余额为4,461.21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20年7月2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2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现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杭州高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7月28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28日,公司、兴业证券、子公司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4月30日,公司、兴业证券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461.21万元人民币。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本报告期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6,500 万元,累计取得投资收益 26.29 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四川募投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3,618.3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5年9月12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和发展规划,结合近年来市场和行业技术发展的形势变化和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变更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其他
无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格林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格林达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格林达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保荐机构已提示上市公司尽快明确暂时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用途,避免募集资金长期闲置。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 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金额。
注2:受外部因素影响,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一期)建设进度未达预期,项目已经过延期并调减部分项目内容和募投资金。项目于2023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第三季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产品在下游主要客户端进行大规模测试,部分产线已导入量供。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四川募投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金额。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6-015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公司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3.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授权内容为简化决策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在满足上述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全权办理2026年度中期分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分红、制定具体方案(含金额、时间)等。
(三)授权期限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风险提示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2026年度实施中期分红的承诺。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中期分红方案需结合公司2026年未分配利润与实际经营业绩等因素做出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方案,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公司资金使用情况、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情况作出具体决定,后续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6-01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6-007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6-022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9日(星期二)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 至05月1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greendache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5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5月19日11:00-12: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9日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蒋慧儿
总经理:方伟华
财务总监:何婷茹
董事会秘书:章琪
独立董事: 吴晖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5月19日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 至05月1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greendache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630720
邮箱: ir@greendache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6-017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实际情况,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并落实方案中的相关工作。现对2025年度行动方案进行评估并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2025年,下游新型显示领域整体波动幅度较大,受全球形势不稳定、外部不确定因素增多等多重影响,消费者的消费心态趋紧、意愿不足,影响市场供需关系。公司将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核心战略,始终聚焦主责主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研发投入力度,着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持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展新质生产力。2025年,公司研发投入3,195.3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5.11%。公司精准研判并抢抓市场机遇,优化整合各类渠道资源,进一步夯实行业领先优势,加速推进新产品市场拓展,着力构建多元产品矩阵。同时紧扣国家战略布局新兴业务领域,丰富完善产品体系,积极培育多元化盈利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584.5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0%,基本保持平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51.4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23%。
2026年,公司会继续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战略,紧密围绕国家对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持续开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技术突破与创新工作,抓牢生产经营,强化安全环保管理,同时关注重点项目投产见效,推进其他重要产线的转产测试和新产线的测试导入进程,推动西南区域项目爬坡,同时挖掘新客户需求,推进新体系客户验厂稽核等重点工作。
二、持续稳定分红,注重投资者回报
2025年6月,公司完成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902,843.60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公司拟定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股本199,558,3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918,300.30元(含税)。
自上市以来,公司始终严格遵循《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保障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持续实施稳定的利润分配。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股东回报理念,综合考量当年经营盈利情况、整体战略发展布局、现金流水平、后续资金需求以及股东诉求等多重因素,结合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统筹平衡长期发展与投资者短期收益,科学拟定利润分配方案,为股东提供稳健合理的投资回报,推动企业健康有序运营,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互利共赢。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2025年,公司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充分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在2025年,公司在定期报告发布后,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积极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关系热线及调研接待等线上线下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各方对公司经营管理与战略发展的意见建议,增进市场对公司的认知,切实守护投资者利益。
2026年,公司将继续保持与资本市场的高效对接和常态化沟通,充分吸纳投资者意见建议。组织董事长、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核心管理团队,借助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等方式,让投资者更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举办投资者交流活动、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建立健全投资者互动长效机制;及时答复投资者热线及上证e互动平台相关问题,主动、高效、深入响应投资者诉求并予以针对性反馈,持续提升公司信息透明度,积极向市场传递企业内在价值。
四、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坚持规范运作
在制度完善工作中,公司密切跟踪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调整动态,持续迭代更新内部管理制度,着力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目前,公司已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取消监事会设置,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有效激活公司治理新效能。
2026年,公司将持续健全治理结构,密切关注监管政策环境变化,加强规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结合法律法规更新及公司经营实际,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深入推进治理相关工作,扎实筑牢合规管理根基;同时,持续强化全面风险管理,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切实保障公司战略目标落地,进一步提升企业整体核心竞争力。
五、提升合规意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2025年,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与风险防控工作,重点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全方位提升其履职专业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关键作用,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力度。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证监局、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持续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与风险防控意识。
2026年,公司将坚守合规经营底线,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与履职能力,通过加强与“关键少数”的常态化沟通交流,不断增强相关方的责任担当与履约自觉;通过组织参与资本市场及监管机构开展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相关培训,持续提升其自律意识,共同推动公司实现规范化、标准化运作。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而做出的规划,不构成公司承诺。方案实施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6-016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路9936-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5: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15:3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路9936-1号
联系人:章琪
电话:0571-86630720
邮箱:ir@greendachem.com
邮政编码:311228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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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