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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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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4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的投资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额度、期限、选择现金管理的品质、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则有效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公司将适时、适量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但该等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及金融市场等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的理财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现金管理已经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产品,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6年5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资金来源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2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万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38.22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6,89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37.8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6,552.60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900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相关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

3、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和募集资金现阶段存在短期内暂时闲置的情况,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种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4、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6年5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此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保本型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增加股东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中介机构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栖霞大道66号高华科技5楼51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7日

至2026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高华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5、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办理登记。

3、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2026年5月26日12:00前送达,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二)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5月2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栖霞大道66号高华科技5楼511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1、参与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2、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日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新、刘佳

联系电话:025-85766153

联系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栖霞大道66号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与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33,402,884.4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款项融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6,140,337.63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评估后,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公司考虑了存货的持有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情况及存货的库龄等影响。经测试,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17,262,546.77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合计对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33,402,884.40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拟使用人民币15,9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

● 承诺事项: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华科技”)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9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2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万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38.22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6,89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37.8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6,552.6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53,152.60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9005号)。

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前期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15,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53,152.60万元的比例为29.91%。此事项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1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3月14日,此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103,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回购最高价格为30.52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19.74元/股,回购均价为23.9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440,345.7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15,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53,152.60万元的比例为29.91%。此事项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3,152.60万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5,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1%,公司最近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自2025年6月15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为2025年6月15日之前取得,相关超募资金的使用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规定,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9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2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8.22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6,89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37.80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6,552.60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900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673.0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金额为11,145.16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15,9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为人民币1,627.93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173.84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31,8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为人民币5,044.0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9,055.31万元(含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未包含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现金管理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23年4月,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高华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新增全资子公司苏州紫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北京高星华辰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4年8月14日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分别与全资子公司苏州紫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北京高星华辰传感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保证专款专用。除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补充流动资金专户31200188000044555因专户于2023年10月11日注销,公司与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5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未到期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高华传感全称南京高华传感科技有限公司、高星华辰全称北京高星华辰传感科技有限公司、紫芯微全称苏州紫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该三家单位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9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华科技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于2025年5月23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华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1,800.00万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9月13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30)及《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

2025年3月14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股份2,103,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440,345.7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股份回购专户余额已于2025年3月26日转回超募资金专户。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高华研发能力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结合募投项目“高华生产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高华生产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高华科技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高华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