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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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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 2025 年实施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2 股,为保持基本每股收益可比性,公司对上年同期数进行同步调整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情况

2026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02.64万元,同比下降28.39%,主要系智能电网市场供货节奏影响,该板块收入确认不及预期,导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订单充足,在手订单金额为21,571.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超过10%。

2.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力合转债”自2024年1月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43.78元/股。

因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9日起调整为43.7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力合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3日起调整为36.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力合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因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2日起调整为36.0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力合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因公司向下修正“力合转债”转股价格,“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2月28日起调整为2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下修正“力合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6日起调整为23.9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力合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已有38,000元“力合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1,114股,占“力合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0,570,770股的0.001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LIU KU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世权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LIU KU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世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LIU KU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世权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6-017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景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景芯微”)拟将其持有的位于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行知路35号慧谷创业园C区56号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给无锡宇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宇宁科技”),交易转让总价为2,830.00万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资产交割、办理过户手续等。

● 风险提示: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600万元(未经审计),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本次交易仍需交易双方正式签署协议并根据协议完成款项支付、产权交割、税务清缴等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并聚焦核心主业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景芯微拟将其位于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行知路35号慧谷创业园C区56号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转让给无锡宇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转让总价为2,830.00万元人民币(含税)。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资产交割、办理过户手续等。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履约能力说明:无锡宇宁科技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本次交易款项收回无风险。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类别为出售资产,交易标的为无锡景芯微持有的位于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行知路35号慧谷创业园C区56号房屋(建筑层数为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6,903.2平方米)及其附属设施。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及其附属设备的所有权人为无锡景芯微。交易标的上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无锡景芯微于2011年12月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标的资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建筑面积6903.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9年8月止。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使用及维护情况正常,固定资产均已按会计准则计提折旧。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定价以无锡市阳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锡阳评报字【2026】第033号)为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3月31日,经市场比较法评估,评估价值为2,799万元(含税价)。经协商一致,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830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定价系根据双方共同认可的评估结果,经协商一致确定,定价具备合理性与公平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出售资产协议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人):无锡景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人):无锡宇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行知路35号慧谷创业园C区56号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该房屋建筑层数为地上六层,地下一层;该房屋建筑面积为6,903.2㎡。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

3、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的转让价款。该房屋转让单价为4,099.55元/平方米,转让总价为 28,300,000元。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的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转让款9,500,000元(大写:玖佰伍拾万元整),甲方收到首笔款项后,须向乙方提供所售房屋目前基本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设图纸、房屋现有布局平面图、现有租户承租面积、租金、剩余租期等相关资料;

(2)房屋交付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房屋转让款:9,500,000元(大写:玖佰伍拾万元整);

(3)产权过户完成并且完成房屋交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9,300,000元(大写:玖佰叁拾万元整)。

5、权属转移登记

(1)双方同意收到乙方前两笔款项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后7个工作日内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2)因任何一方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逾期办理超过10日的,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违约方需按该房屋转让总价款的 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自收到非违约方合同解除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违约金缴纳并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若因乙方未按期或足额支付任何一期房屋转让款导致甲方不配合过户办理,不视为甲方违约。

(3)双方一致同意,非甲乙双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合同不能继续进行的,双方互不追责,甲方在接到相关通知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已支付款项(不计利息)。

(4)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前,甲方需缴清该房屋在过户前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公摊费等所有费用。

6、违约责任

(1)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①逾期在10 日以内(含10日),自本合同规定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逾期每天应按房屋转让总价款的 万分之五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②逾期超过10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天内办理完退款手续,并按该房屋转让总价款的 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天应按房屋转让总价款的 万分之五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或未足额付款的责任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①逾期在10日以内(含10日),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乙方逾期每天应按房屋转让总价款的 万分之五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②逾期超过1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通知发出3天后,甲方有权行使解除合同后对该房屋的一切权利,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房屋转让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每天应按房屋转让总价款的 万分之五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③未按时足额付款视为逾期付款,按上述1、2项执行;

④如房屋产权已经过户给乙方,乙方尾款逾期超过10日未付的,除需向甲方支付房屋转让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外,还需按照未付款项的 万分之五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天计算,合同继续履行。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方,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二)董事会对付款方的支付能力及该等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作出判断和说明

无锡宇宁科技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六、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旨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聚焦主业,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流动性,提升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后续维护及管理成本,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600万元(未经审计),将对公司2026年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最终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本次交易不会发生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仍需交易双方正式签署协议并根据协议完成款项支付、产权交割、税务清缴等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