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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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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62版)

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津贴标准为年薪6万元(税前)。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

(三)内部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事项

1.内部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绩效薪酬(包括绩效工资、年终奖金等)、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在公司任职的内部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向股东会说明。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6-013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号),本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5.65元,共计募集资金109,438.5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202.2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0,236.2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87.1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549.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22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6年3月,本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募集资金账户的部分资金被冻结,冻结金额为240,505.83元。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被部分冻结,系本公司与晟扬(广州)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晟扬(广州)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及财产保全。该服务合同纠纷系日常商务合作纠纷,与本公司募投项目无关联。除上述账户被冻结的少量资金外,账户内其他资金可正常使用。

本公司已与晟扬(广州)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调解协议书》,截至2026年4月9日,财产保全措施已解除,上述账户被冻结的资金已可正常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提高公司的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2)补充运营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3)股份回购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4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2年4月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27.39万元,一并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人民币426.04万元。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7-144号)。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相关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时,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超出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的问题,公司已完成整改,详见本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共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8.5亿元。此次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保本型产品,其中购买银行理财8亿元(含本数)、非银行理财0.5亿元(含本数)。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鉴于协定存款、组合存款为活期类现金管理存款产品,资金可按需灵活支取,存款本金处于动态流转状态,因此上表未包含协定存款、组合存款的现金管理存款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9%。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023年11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9%。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025年12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500.00万元(含银行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500.00万元(含银行利息),占超募资金总额(41,820.45万元)的比例为29.8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转出超募资金人民币12,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月至12月,公司未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受到近年宏观经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具体方案设计、报建审批、施工建设等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同时,为提升公司生产能力和研发实力,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以更高的标准对所需设备设施的具体规划、选型、验证及调试等方面进行更充分的评估。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严格把控募投项目质量,结合当前部分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及未来建设预期,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

2024年6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

2.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648,59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728%,支付金额为人民币49,996,018.03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2025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未来计划,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扩产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用途、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4.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扩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运营资金已完成投入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全部结项。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具体以项目实际节余金额为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暂时留存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后使用该笔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2025年12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2025〕146号),决定书中指出公司存在以下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募集资金使用超出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思林杰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相关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时,置换内容包含非募投项目建设人员薪酬,超出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且未履行审议程序,相关置换公告披露不准确。二是募集资金存放不规范。超募资金账户存放了公司部分补充运营资金,超出第三方存管协议约定的资金用途,相关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披露不准确。”

2.整改措施

(1)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4日将超范围使用的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存款利息共计727.01万元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2)2024年3月至2024年11月,公司已陆续将超募资金存放账户中属于补充运营资金部分用于支付经营支出,截至2024年11月末,超募资金存放账户中属于补充运营资金的部分共计2,687.17万元已支付完毕。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思林杰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思林杰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对于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均已采取了补救和整改措施。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数据取四舍五入,合计数差异系尾数差异;2.截至2025年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98,228.66万元,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679.55万元,将通过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进行补充。

[注1]2024年6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

[注2]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6-019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现将2025年度主要进展及成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丰富应用场景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业自动化检测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等工业自动化检测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深耕于工业自动化检测领域,在工业自动化检测领域进行深度研发,为终端客户提供检测服务,形成了以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为核心的检测方案,并对通用化标准仪器的传统检测方案形成一定替代。

公司以信号采集测量技术为核心,立足于工业自动化检测行业,坚持自主研发技术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且兼具性价比的创新产品。公司将在现有产品及技术基础之上深耕下游消费电子领域,完善产品矩阵,优化产品性能,丰富产品形态,保持自身行业发展地位。

公司不断拓展下游应用行业,丰富公司业务领域,实现业务发展多元化,终端客户从以消费电子行业为主的模式,逐步拓展至半导体、生物医疗和新能源等行业,为公司营业收入带来了增量增长。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058,973.19元,同比增长39.25%。

二、坚持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本着研发创新为发展基石的思路,持续地、有计划地推进公司自主研发,2025年度研发费用投入68,007,925.72元,同比增加18,768,562.98元,研发费用投入占营业收入的26.35%,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体系的建设,各研发项目进展顺利。

公司始终将研发团队的培养与建设置于重要位置,对研发人员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制定了一系列制度确保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这些措施的实施,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创新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211人,占员工总人数的57.49%,研发人员较上年同期新增30人。

三、持续稳定分红,共享发展成果

2025年4月,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6日,公司总股本为66,670,000股,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4,667,400元(含税)。2025年8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25年10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66,670,000股,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4,667,400元(含税)。

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情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2025年度公司每10股派送红股4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66,67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送红股合计26,668,000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4,667,400.00元)总额为14,667,400.00元(含税)。

未来,公司将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积极践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让股东切实感受公司的发展成果。

四、完善公司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企业内部机制、结构建设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并完善现代企业治理制度,形成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运营决策机制。

根据实际情况和法规更新情况,公司2025年度制定或修订了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包括《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为公司的高效、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5次,董事会12次,监事会6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1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次;为提升经营管理效率,部分会议公司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大大提升了三会运作的便捷性和会议效率。

2026年,公司将继续紧密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持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同时,继续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企业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专业培训及其他方式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同时,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之前,在开展2024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公司提前与独立董事沟通,及时汇报相关事项进度,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及时沟通,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

公司通过及时传达最新的监管政策法规、组织参加证监局与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以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以及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持续提升上述人员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确保规范履职。

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持续提升其履职能力,推动公司“关键少数”持续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或参与相关培训,熟悉证券市场知识,强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责任意识、责任担当和自律合规意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增进市场认同

2025年度,公司参与2024年度科创板智能检测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并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参与2025年半年度科创板半导体设备及材料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与投资者就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战略、业务、产品等具体情况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提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及时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记录表,确保广大投资者公平地了解交流情况。

公司积极利用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投资者关系邮箱和价值在线等线上交流平台,构建多渠道全方位覆盖的投资者交流沟通机制。公司积极为投资者答疑解惑,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努力提高市场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发现和认可。

2025年度,公司本着诚恳、务实的态度奋楫笃行,强化投资者管理工作,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年度、季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积极参与广东上市公司协会、广东证监局等组织的集体路演、投资者交流等活动,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投资者对行业和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感。

七、其他事宜

公司未来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继续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向,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争取继续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工作计划及相关预测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6-017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810.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5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480.90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按款项性质组合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2025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29.26万元。

(三)存货报废

公司本年报废处置的无法再对外销售和使用的存货账面原值为230.12万元(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计提跌价准备208.94万元(经审计),账面净值为21.18万元(经审计)。公司经过评估确认上述存货已不具有使用价值,按资产净值对上述存货进行报废处置,金额为21.18万元(经审计)。本次报废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810.16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本次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谨慎、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6-016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9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实际情况与天健协商确定具体审计收费,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及专业的审计能力和资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监督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上接26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