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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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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9版)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单位: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6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生物”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9.05亿元的担保。本次19.05亿元担保是年度最高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不限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公司将按照资金使用情况和融资计划进行逐笔审批担保合同,控制好担保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公司股东会批准上述对外担保额度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披露的协议外,公司目前尚未与控股子公司及金融机构签署新的担保协议,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签署具体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均为公司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担保均系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3,370.00万元,占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9.21%。上述担保均系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二)逾期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7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1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NO 0014469)等相关资质。

历史沿革:致同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与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更名为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吸收合并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正式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北京为总部,在长春、成都、大连、福州、广州、哈尔滨、海口、杭州、济南等地设立了分支机构,客户群十分广泛,包括200余家上市公司,3,000多家大型国有、外资及民营企业。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致同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024年挂牌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2023年-2025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满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民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樊文景

李满(女士):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刘民(女士):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樊文景(先生):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樊文景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民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6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外部审计机构致同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同意续聘致同所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程序等符合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8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1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66.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9元,共计募集资金394,016,73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440,291.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月9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711000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84.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45,283.0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954,700.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6日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16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19年1月9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已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2019年7月8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蔚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蔚蓝”)、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康地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康地恩”)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2020年11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已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署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9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同时,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中泰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4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2、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1年4月7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已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及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精制酶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184.8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动物用保健品综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111.9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同时调整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966.61万元用于新项目的建设投资。变更后,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将由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山东康地恩实施,实施地点为费县经济开发区岩滨路西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1500吨/年兽用粉剂自动化密闭式工艺调配项目”变更为“动物用保健品综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同时调整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347.68万元(含孳息)用于新项目的建设投资,由青岛康地恩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在青岛市高新区茂源路北段实施,项目计划建设6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42,58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0000吨新型生物酶系列产品项目”变更为“精制酶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同时调整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2,177.39万元(含孳息)用于新项目的建设投资,由潍坊康地恩在现有厂区内实施,项目计划建设4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24,98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后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3《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精制酶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25年8月正式投产使用,鉴于该项目效益存在季节性波动特征,无法依据短期运营情况推演全年收益,因此无法判定项目是否达成预期效益。

注5:“年产10000吨植物用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项目”投产后,自动化新设备折旧造成固定成本增加。同时,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新产品开发及市场推广应用仍需要一定的周期,导致本期未达到预期收益。

注6:“动物用保健品综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产后,受下游养殖端行情的影响,同时,新投入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导致本期未达到预期收益。

注7:“蔚蓝生物集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高公司生物技术中心的科研设施和基础条件建设,不直接新增公司产品产能,不涉及对应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计算和新增产能消化措施等。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该项目与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3

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9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

(1)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方法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于2025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168.00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85.97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5.94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以上方法,公司于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652.59万元。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等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公允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1,932.50万元,将减少2025年利润总额1,932.50万元。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0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委托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四)现金管理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委托理财总额4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73.90%,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谨慎选择理财产品种类,做好投资组合,确定投资期限,控制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1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公司章程》中将“总经理”“副总经理”调整为“总裁”“副总裁”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进行逐条列示。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章程备案。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下转27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