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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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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78版)

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8版)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4,837.3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严格遵循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延期

并继续暂缓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延期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本公司重新论证延期并继续暂缓实施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义龙三期)(以下简称“义龙三期项目”)。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849,39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60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93,099,95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3,007,39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90,092,566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月3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4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项目“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义龙三期)”进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2025-009)。决议通过后,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持续推进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新论证工作。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暂缓实施的原因

义龙三期项目系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投项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2年6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于2023年2月取得证监会同意的批复,并于2024年1月完成发行,本次融资的实施周期较长。义龙三期项目系公司结合当时所处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制定的扩产项目,一方面是公司为抓住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响应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另一方面是充分利用公司的技术优势,为下一步公司各系列三元正极材料以及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产业化提供产能保障,进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在“义龙三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场景的市场环境等与论证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受国内新能源汽车增速放缓、海外新能源汽车发展远不及预期、磷酸铁锂抢占三元正极材料市场份额,正极材料行业扩产的新增产能陆续投产带来供给端的增加等因素影响,正极材料企业整体出现产能阶段性过剩、企业间竞争加剧、利润空间被压缩等情形。从现阶段看,因本项目的主要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项目预期收益受到较大影响,项目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为谨慎应对下游市场供需变化,确保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经过审慎研究、重新论证后决定暂缓实施“义龙三期项目”。

在项目重新论证期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深入分析产业形势,围绕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战略发展布局、下游客户未来需求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调研,并与公司重要股东积极沟通,目前上述工作仍在开展中。为了更好的使用募集资金支持公司发展,本着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出于审慎考虑,公司认为重新论证工作需要进一步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决定进行延期并继续暂缓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暂缓实施项目的后续安排

为保证后续决策的科学、严谨,公司将结合市场需求、建设必要性、项目预计收益等情况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义龙三期项目”。如论证后公司决定不再投资建设本项目,公司将会尽快寻找和论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募投项目,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和审批程序后实施项目建设。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依然是公司的重要发展方向,公司将针对客户终端应用场景持续加强技术储备、新产品研发、市场布局与开拓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固态电池、低空经济等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宏观及行业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七、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延期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义龙三期项目重新论证延期并继续暂缓实施。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延期并继续暂缓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延期并继续暂缓实施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及需要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延期并继续暂缓实施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