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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应收票据,对于收到的承兑汇票,区分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5 年度期末公司无应收票据余额,对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 0 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0.21万元。
3、关于其他应收款,对于账龄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5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5.65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14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相关规定,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02.76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50.4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25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99.33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499.33万元。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40.36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940.36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3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基于谨慎原则,依据相关会计政策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针对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正川永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邓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基于谨慎原则,依据相关会计政策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针对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1,203,79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849,101.71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31.9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5年,公司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全面梳理并修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常态开展内控监督与问题整改,未出现内控重大缺陷及重大风险事项。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压实执行责任,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规范制度执行,持续优化内控环境,全面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公司稳健、高效、可持续运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中硼硅药用玻璃与药物相容性研究项目”实施期间,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中所需的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并同意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及社保公积金的事宜予以确认。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人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9、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徐细雄、胡文言、王大军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关联董事徐细雄、胡文言、王大军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10、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践行回报股东的理念,公司对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银行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担保额度授权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带来的风险,公司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为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和利率的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明确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等内容,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以行业薪酬水平为指导、以企业经营业绩为基础,综合考虑岗位价值、责任担当及任职人员的能力等因素,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或发放方式为:
1.基本薪酬:根据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2.绩效薪酬:分为月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两部分,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目标完成情况,按照月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如果进行中长期激励,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激励方案。
(二)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行使职责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伍万元整(不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大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大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王大军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秦鹏先生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秦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拟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秦鹏先生获股东会选举通过的前提下,拟选举秦鹏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任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通过的相关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现提议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
(一)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战略委员会认为,本议案的内容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申请授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巧梅,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园园,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6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审计报告涉及的上市公司为3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叶贤斌,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49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64万元,与2024年度提供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的服务费用相比减少1万元。天健的审计服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2026年度的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往期执业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与评估。经审查,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有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天健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延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及质押融资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贷款相关事宜,具体借款以实际发生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前述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运营和发展需要,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正川永成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银行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2026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正川永成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银行协商确定,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授权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并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通过。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销售回款主要以美元为主,如果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为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和利率的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只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五)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有效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敞口,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3、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大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大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王大军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提名秦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王大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且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大军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王大军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大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王大军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大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秦鹏先生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秦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秦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秦鹏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声明与承诺、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拟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秦鹏先生获股东会选举通过的前提下,拟选举秦鹏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任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邓勇(主任委员)、胡文言、徐细雄
(2)审计委员会:徐细雄(主任委员)、邓勇、秦鹏
(3)提名委员会:胡文言(主任委员)、邓勇、徐细雄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秦鹏(主任委员)、姜凤安、徐细雄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秦鹏先生: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环境合规与公司治理方向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大学生态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重庆市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秦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976 证券简称:正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债券代码:113624 债券简称:正川转债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中所需的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并同意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及社保公积金的事宜予以确认。保荐人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4,05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971,226.42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8,028,773.5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1]8-1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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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硼硅药用玻璃生产项目”已于2024年结项,“中硼硅药用玻璃与药物相容性研究项目”还在执行中。
“中硼硅药用玻璃与药物相容性研究项目”为研发类项目。鉴于药企使用药包材之前需做药包材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本项目通过引进相关先进设备,培养技术和检测人员,建立和完善相容性研究体系,并组建配套的研发团队。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设备购置、人员薪酬、材料费及环保投入、以及测试、鉴定、评审、技术服务等费用。截至2025年末,“中硼硅药用玻璃与药物相容性研究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689.17万元,其中设备投入488.96万元、研发人员薪酬829.14万元、材料费及环保投入33.41万元、测试等费用337.66万元。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会涉及上述情形,具体原因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银行的操作要求,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等费用的缴纳均由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上述费用。
综上所述,公司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补充确认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及社保公积金的事宜
在募投项目“中硼硅药用玻璃与药物相容性研究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支付员工工资、社保、公积金,并从募集资金账户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021年5月7日至2026年2月27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本项目相关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薪酬费用合计8,107,959.61元,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本次公司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及社保公积金的事宜予以补充确认。
五、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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