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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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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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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将听取《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音龙、吴淑江、陈宇杰、于秀萍、杭州拓康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康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4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途义路27号博拓生物A幢九楼证券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途义路27号博拓生物A幢

联系电话:0571-89058091

传真:0571-89058091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2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3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音龙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通过认真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运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总经理及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勤勉履行了职责,切实履行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应国清)、《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亮)、《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建平)、《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文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文件规定,公司编制了《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以更好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期限及利率以银行最终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用款金额将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中长期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资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落实的具体要求为准。融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陈宇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淑江、陈宇杰、叶春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听取 。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写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应国清、王亮、段建平回避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情况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情况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0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5,526,191.40元,核销的资产金额为127,965.38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2025年度共计提坏账准备-236,841.77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产品因市场不及预期,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5,763,033.17元。

(三)核销资产

公司对经营过程中确认无法收回的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期核销应收账款金额为127,965.38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分别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5,526,191.40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已经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8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申请融资额度的基本情况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期限及利率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用款金额将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中长期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融资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落实的具体要求为准。融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融资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程序审批上述融资额度内的贷款相关事宜,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在授信额度内的银行授信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办理具体授信业务。

上述向银行融资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1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调整募投项目“微流控荧光检测平台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27日下发《关于同意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以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66,667股,发行价格为34.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21,333,344.8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1,964,124.5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9,369,220.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9月3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681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对比表

(二)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服务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基于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均不变的前提下,经审慎研究论证,拟对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适当优化调整,调增设备投入金额,同步增加研发人员数量,加大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技术创新及业务发展需求。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影响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调整募投项目“微流控荧光检测平台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是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9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至5月1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ecretary@biotests.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09:00-10:00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陈音龙先生

董事、总经理:吴淑江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费其俊先生

财务总监:俞苗苗女士

独立董事:段建平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至5月1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secretary@biotests.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9058091

邮箱:ir.secretary@biotests.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7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从而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使用授权额度内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委托理财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4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

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00,089,622.2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9,333,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4,533,333.8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12.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2026年度的中期分红规划如下:

1、公司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公司中期分红比例:

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的授权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中期分红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6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拓生物”)编制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133.3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9,196.4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936.92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3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9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68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和保荐机构于2021年8月25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禹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8月26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宝塔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技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9月26日,公司、保荐机构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宝塔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5年度,微流控荧光检测平台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项目支出共计554.30万元,已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对该部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报告期内,公司3301041060002615775、3301040160018337231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以提高资金收益。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16,646.30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终止“营销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5,331.96万元(含孳息,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中的6,000万元投资于“微流控荧光检测平台项目”,其余9,331.96万元及其孳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终止“体外诊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5,588.08万元(含孳息,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并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

2024年度,公司实际转入“微流控荧光检测平台项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9,392.18万元。

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博拓生物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博拓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拓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械(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一)新冠疫情结束后,体外诊断产业格局发生重大变化,新冠检测试剂需求大幅骤降,海外市场医疗公共财政支出收紧,相关产品项目招投标放缓;(二)公司新增的时间分辨荧光定量检测产品和核酸分子检测产品产能原预计4010万人份/年,公司根据市场形势及时调整了部分检测新产品的研发方向,导致新增产品产能减少;(三)POCT市场竞争格局加剧,加之国际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关税政策及传染病产品的周期性波动影响,导致公司产品销售收入不及预期。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5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6万元(含税),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合计86万元。2026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