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新金路 公告编号:临2026一21号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0,350,061.03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2,748,878.0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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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传统氯碱化工企业,正在积极寻求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目前,已涉足矿产资源开发业务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矿产资源板块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未达产达效,公司主营产品仍为聚氯乙烯树脂(PVC)、碱产品和电石,其中电石作为主要生产原材料销售至公司主体企业树脂公司。产品业务结构在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聚氯乙烯树脂(PVC)是五大通用树脂之一,是我国第一、世界第二大通用型合成树脂材料,由于其具有优异的阻燃性、耐磨性、抗化学腐蚀性、综合机械性能、制品透明性、电绝缘性及易加工性等特点,目前已成为应用领域最为广泛的塑料品种之一,广泛应用于建筑、农业、包装、电力等领域。碱产品广泛应用于轻工、纺织、农业、建材、电力、电子、食品加工等方面,是国家最重要也是用途最广泛的基础化工原料之一。
目前,国内氯碱行业全面进入以总量控制与结构优化为核心的深度调整期,行业呈现“产能结构性过剩、区域分化明显、盈利分层加剧、绿色转型加速”的发展特征,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公司坚持既定发展战略,聚焦优势资源,一方面持续深化内部改革,精准规划并落实多元减亏举措,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加速转型步伐,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整合内外部资源、优化产业布局,聚焦矿产资源开发业务领域,加快推进栗木矿业“采选冶”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以实现公司长远、稳定、高质量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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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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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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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局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局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局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本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公司、全部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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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机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关联交易、生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资产、担保、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本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本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及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本公司董事局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A.重大缺陷:①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③ 因会计差错导致监管机构处罚;④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B.重要缺陷:①发现关键岗位人员舞弊;②合规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③已向管理层汇报的重要缺陷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进行纠正。
C.一般缺陷: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根据该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公司财务报表错报(包括漏报)的重要程度,确定缺陷等级标准。
图表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定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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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①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公司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
②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潜在错报金额根据潜在错报率和相应会计科目同向累计发生额计算,潜在错报率根据错报样本数量和抽取样本总量确定。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A.重大缺陷:①缺乏民主决策程序,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②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③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B.重要缺陷:① 民主决策程序不完善,公司管理未能防范重大失误;② 财产损失虽未达到或超过重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局和管理层重视;③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C.一般缺陷:①决策效率不高;②违反内部规章,但未构成较大损失;
③存在其他非重大、重要缺陷。
(2)定量标准
根据该缺陷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确定缺陷等级标准。
图表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定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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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有效执行,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资产安全,业务活动合法合规,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基本目标。2026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反馈纠正,加强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董事长(已经董事局授权):刘江东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6一11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第十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第十次董事局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公司中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3日以电子通讯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江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报告期,公司董事局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股东赋予的各项职责。公司董事局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公司董事局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马天平先生、罗宏先生和曹昱女士分别向公司董事局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及资金安排,为保障公司在建项目及经营活动运营资金需求,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5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局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报告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更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合计12,769.4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日常资金需求,根据公司资金统筹安排,董事局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321亿元融资额度(含存量到期续贷额度)。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信托、融资租赁、保理、保函、承兑汇票、风险敞口内的票据贴现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公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分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和融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分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信托、融资租赁、保理、保函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或开展其他融资活动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321亿元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年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确保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事项有序进行,公司董事局审议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董事局结合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曹昱女士、马天平先生和罗宏先生提供的《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等资料,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曹昱女士、马天平先生和罗宏先生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曹昱女士、马天平先生和罗宏先生回避了对本事项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近一年审计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局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6年经营目标的议案》。
基于目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发展实际状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经营目标。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局战略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十四、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了对该方案表决,该方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十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参照同行业、同区域可比上市公司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标准,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拟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公司关联董事彭朗先生、吴洋先生、刘祥彬先生、成景豪先生回避了对该方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局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4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6一13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第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更真实、准确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769.49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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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的性质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单项计提:有证据表明单项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单项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
组合计提: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考虑不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以客户信用等级组合和账龄组合,结合历史信用损失、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确定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3.87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22.35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冲回133.50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冲回222.72万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701.06万元。
2、长期资产的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确定。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5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049.01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40.98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786.54万元,计提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125.77万元。
四、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30%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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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2,769.49万元,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共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12,769.4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局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减值准备计提后,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6一14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
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二届第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资金统筹安排,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在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321亿元融资额度(含存量到期续贷额度)。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信托、融资租赁、保理、保函、承兑汇票、风险敞口内的票据贴现等。
上述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及发生金额为准,融资利率、种类、期限、担保方式及其他条款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经公司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提用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6一15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满足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和融资需求,2026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分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信托、融资租赁、保理、保函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或开展其他融资活动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3,210.00万元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3.7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17%。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6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560.0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52,263.73万元(各子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除外)。2026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分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信托、融资租赁、保理、保函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或开展其他融资活动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3,21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133,210.00万元。
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各被担保方在办理金融机构授信时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规定前提下可进行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获得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额度的预计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除此前仍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外,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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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金龙路2号
成立日期:2000年1月7日
法定代表人:杨文毅
注册资本:38,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财务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1,898.54万元,净资产66,671.7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42,390.56万元,净利润-4,318.76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土门镇团结村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刘平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一般项目:石灰和石膏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财务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5,064.13万元,净资产22,968.00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3,181.72万元,净利润-7,758.44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西外乡金谷村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曾嘉林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仓储(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4%,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持股16%。
财务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472.41万元,净资产4,856.97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2,106.31万元,净利润-5.29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四)四川金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万安镇东外五里村4组
成立日期:2017年8月25日
法定代表人:李建
注册资本:1,5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经营;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财务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592.09万元,净资产2,492.85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400.01万元,净利润555.22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五)四川金路智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翠龙街66号1栋14楼附1402号
成立日期:2021年6月16日
法定代表人:于小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0%,成都极典明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0%。
财务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259.20万元,净资产697.3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87.59万元,净利润-855.97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六)四川金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四川省什邡市洛水镇菜蔬村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秦辉礼
注册资本:15,307.5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皮革销售;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财务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585.07万元,净资产-1,073.17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989.94万元,净利润-3,570.41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七)广西有色栗木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恭城县栗木镇栗木矿区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周德辉
注册资本:53,989.1061万元
经营范围:钽、铌、锡、钨、铅、锌、铜等有色金属及非金属(包括高岭土及其他非金属矿)采矿、选矿、冶炼(上述经营范围取得相应资质及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列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焊锡系列产品、碳化系列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以上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机械加工;塑料制品、环保设备及管道的制造、销售;贸易等。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新金路矿业有限公司持股60.8919%。
财务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7,260.69万元,净资产9,628.2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891.60万元,净利润-4,139.63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八)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销分公司
注册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区白河巷135号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3日
负责人:涂强
经营范围:农药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旅游业务;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文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新车销售;日用电器修理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制造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企业管理;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自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7,152.20万元,净资产4,780.0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44.47万元,净利润3.50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的预计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除此前仍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外,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日前,公司担保总额为52,263.73万元(不包括本次预计担保金额)。若上述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3,2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3.7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17%。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董事局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和融资需求,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分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广西有色栗木矿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和反担保,主要系该公司在相关决策方面均需严格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说明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第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董事局授权董事长或总裁)在上述担保事项及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法律文本,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二届第十次董事局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6一16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第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希格玛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54名、注册会计师276名,首席合伙人为曹爱民先生,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5人。
业务规模:2025年度,希格玛业务收入总额33,840.2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359.1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740.47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家,审计服务收费总额2,022.95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希格玛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学伟先生:现任希格玛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0年加入希格玛,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宜丰先生:现任希格玛高级经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7年加入希格玛,有8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债券发行等证券服务,曾为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并于2025年度重新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王侠女士:现任希格玛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1997年加入希格玛,1999年11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23份。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希格玛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鉴于子公司栗木矿业项目复产,公司经营规模相应扩大,审计业务范围及工作量有所增加,公司拟支付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合计12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希格玛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认可希格玛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建议续聘希格玛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二届第十次董事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二届第十次董事局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三)希格玛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6一17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2号)批准,公司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9,361,33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2,254,085.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347,020.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907,065.46元。上述资金截至2024年8月28日已到位,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希会验字[2024]001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193,355.27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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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募集资金总额132,254,085.60元,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126,954,085.60元,其差额5,300,000.00元,系保荐机构直接扣留的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含税);
注2:保荐承销费税金指本表注1中保荐机构直接扣留的尚未支付的5,300,000.00元保荐承销费(含税)对应的税金;
注3:本项包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发行费用所对应的税金,未包含本表注2中对应的保荐承销费税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修订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8月28日和2025年9月16日分别经公司第十二届第八次董事局会议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局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及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不存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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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4年第六次临时监事局会议、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年度公司依据上述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零。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4年第六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局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目前,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并赎回,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额度范围。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经批准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未来将继续用于原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石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调整,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2月
编制单位: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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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附表中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金额。
(下转37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