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81版)
(上接381版)
■运输管理方面:公司以陆路运输为主,并采取多种车辆运输模式相结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干线自营车辆数量超6,000辆,公司通过车辆在途动态配载、优化路由、始发归集、目的归集、优化车型、智能驾驶的探索应用等,提高全网路由拉直率,提升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同时,为满足高端快递产品的时效需求,并且把业务延伸到陆路运输较难覆盖的地区,公司以航空运输作为陆路运输的有效补充。报告期,公司已与全国50余家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开展合作。
2、构建“1+N+AI”多层次科技战略,打造“韵达智能体”
■数字化底座建设:报告期,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推动业务转型升级,围绕“时效精细化管控、异常精准定位、数据闭环赋能”三大核心目标,深入实施“业务数字化”和“数字业务化”理念,加大资源投入,持续迭代创新工作,构建了“1+N+AI”的多层次科技战略,即基于一个“强大的数字化能力”和全网全链路的业务场景,构建一个多层次的数据管理、数据分析、数据决策和数据应用体系,实现快递全业务流程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并积极拥抱嫁接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提升公司经营和网络服务工作,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全网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目前,公司正基于通用大模型技术,嫁接于公司数字化底座,打造快递行业垂类大模型和“韵达智能体”,它将作为虚拟的“智能快递专家”,为公司服务网络的日常快递揽派、客服仲裁、路由规划、工单管理、分拨管理、包裹可视化管理等提供强大的向内赋能和支持,将进一步提升链路运营质量和效率,持续推动业务模式创新,为客户和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
■N种数字化应用赋能:公司以实用性为导向,通过科技能力,全面覆盖中转运营体系和末端服务体系,实现全网全链路的移动化、实时化、智能化,打造公司核心驱动力;同时,公司将数字化的经营思路从管理层面进一步应用到经营网络层面,从总部到省区、网点、快递小哥、客户,贯穿业务全链路,贴近用户需求,完善了省区经营管家、客户管家、网点管家、快递员揽派四大数字化经营工具,满足商家、客户和消费者多元化的服务需求,保障服务网络健康稳定发展。公司通过先进数字化经营工具的开发完善及数字化升级迭代,深化网络精细化管理,提升末端服务能力,提高快递服务履约交付质量,完成数据化,到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转型,为商家、客户提供更便利更快捷的实时服务与支持,为加盟商提升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拥抱人工智能:公司整合了国内多个领先的大模型技术,打造AI应用服务中心,通过深度分析各模型的技术优势,量身定制最优行业解决方案,在客服与仲裁环节率先研发应用了“微笑系统”、“小达机器人”等,持续引领快递物流行业的智能化升级。作为致力于打造“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智慧物流综合服务商的先行者,2025年公司已积极部署应用大模型,以人工智能为驱动引擎,向内赋能推动公司业务和服务的工具从“人工+智能”向深度智能化转型,为商家、客户和消费者提供更智慧化的服务体验。公司通过AI能力的应用与落地,将进一步助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优化管理流程,具体应用场景包括智能终端、智能客服以及智能决策支持等。以智能终端为例,应用后将为快递员提供全方位工作支持,快递小哥通过语音或关键词即可实现多功能快捷操作。在智能决策支持方面,针对不同业务场景构建了专业化知识库与智能助手,有效打破信息壁垒,降低决策成本。具体到业务层面,应用后可支持加盟网点高效处理客户咨询、包裹拦截、地址变更等多元操作,为运营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科技驱动末端网络升级:无人车、无人机等新兴物流配送方式是推动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为提高末端配送的时效和服务质量,公司积极部署无人机、无人车等末端配送方式,2025年,公司无人机、无人车配送范围持续扩大,应用场景不断丰富,配送规模持续提升。同时,为加速数字化转型,持续优化“最后一公里”配送方式,优化末端配送体系,公司推出了一系列智能货架的智慧解决方案,通过智能化设备和自动化流程,系统对客户身份识别后即支持24小时随时取件。智能货架一方面大幅度提高了配送效率,提升了公司服务质量,改善了用户体验,减少了误操作;另一方面,其标准化、便捷化的操作流程,也让网点门店驿站管理更加灵活,同时也推动快递行业向智能化、高效化转型。
■
3、强化网络赋能,夯实长期发展根基
■网络赋能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动态优化、调整网络管理政策措施,强化网络赋能支持力度,科技武装网点,激发全网发展信心。公司坚持均衡发展的经营思路,根据市场环境、合理成本、货品结构、业务流量流向等因素,优化定价策略,支持网点拓展腰部客户,积极响应客户产品需求,保障全网同心同力;公司进一步充实“协发委”的组织力量和职能,充分发挥加盟商“离市场最近,最了解市场”的天然优势,吸引优秀的加盟商参与到快递网络的日常管理,及时准确地向总部提供“市场有什么,客户要什么,韵达给什么”等专业的市场咨询意见,对网点给予基于业务实质和经营实质的及时的运营帮扶与建议。
■标准化管理方面:加盟商是快递服务网络的核心资源,其市场开发能力、经营管理水平、融资投资实力以及长期的盈亏状况等直接关系到公司的业务量、市场份额和服务品质。报告期,公司持续进行标准化能力建设。总部牵头梳理并更新迭代部分流程制度,通过标准化让经营决策有效落实在业务一线,显著提高了各项工作效率和决策效率;开展全网标准化培训,为提升团队能力,总部、省区、网点及协发委人员共同参与到公司的标准化建设和应用当中。同时,公司启动“技能大比武”活动,为全网一线员工搭建了切磋技艺、交流经验、提升技能、实现价值的广阔舞台,借助揽转运派签全链路的数字化手段,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能,有效提升了快递小哥、客服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持续打造稳、快、准服务,为商家、客户和消费者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体验。
4、降本控费、精益管理,巩固成本领先优势
报告期,公司积极调整经营组织结构,通过数字化工具,结合线上的管理手段和管理工具加强组织管理,提高人员积极性,建设灵动、扁平、高效的经营体系,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和经营执行力;同时,充分利用成本管控的企业基因,多措并举,在保持各环节高效运转的前提下,持续推动成本管控工作向精细化、精益化方向纵深发展。
■持续发挥规模效应:报告期,公司快递经营的核心工作是服务提质、业务增量,深入落实“全网一体、共建共享”理念,将产能优势转化为业务量和高品质服务优势,业务经营和市场有效提升,业务规模实现进一步增长,顺利提高资源利用率/资产周转率,充分发挥了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扩大了边际优势。
■持续提升装载率:充分的自有运力资源是公司的核心优势。通过加大品牌优势传导,扩大获客渠道、加大客户的开发力度,做好区域市场平衡,提高高客单价客户和品牌客户规模,持续提升全网车辆的装载率;根据大数据呈现的运输车辆、货运量和包裹节点,利用数据系统进行动态路由调整,提高发车管理与装载率的匹配程度,降低单票运输成本。2025年,公司平均装载率进一步提升。
■持续挖掘敏捷节点:报告期,公司充分利用核心资产优势、科技优势和精细化管理优势,不断探索“自动分拣”、“上仓下配”、“支线协同”、“智能客服”、“网格仓”、“集包仓”、“无人配送”、“智能货架”等新的敏捷经营节点,缩短揽派两端的操作时长,进一步提高全网运营效率;同时优化建包、集包方案,通过路由拉直,减少中转拆包,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网点运输成本。
(四)绿色、利他、规范,建设令人尊敬的科技型快递企业
■持续践行“利他”思想:公司已连续八年面向社会公开披露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社会责任报告),期间获得多项ESG相关的奖励或荣誉。党建工作是公司凝聚向心力、创造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源泉,是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韵达全网将严格落实上级党委及国家邮政局各项工作部署,稳步推动全网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全力打造有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持续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相融合,将党建优势转化为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创新优势、竞争优势和治理优势;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业务、以党建服务业务、以党建赋能业务,持续推动党建工作与快递运营、网点建设、服务保障等生产经营相融合,以高质量党建护航韵达高质量发展。环境方面,公司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将绿色发展贯穿运营全链条,一方面通过实施设施节能改造、布局分布式光伏发电、扩大新能源车辆应用规模等举措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以绿色包装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行减量化、绿色化、可循环化、标准化包装,助力绿色转型。社会责任方面,韵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持续开展“韵·苗助学”等爱心活动,努力传递更多温暖与力量;在香港火灾、贵州榕江抗洪救灾、西藏日喀则抗震救灾等关键时刻捐款捐物,驰援受灾地区。公司治理方面,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制衡,夯实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的建设和规范工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规范运作保障公司行稳致远。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领域的实践与成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快递进村”:“快递进村” 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畅通城乡经济循环的核心抓手,更是快递行业拓展增量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经之路。“快递进村”不仅承担着重塑农村消费流通格局,提升农村居民生活便利度的重要任务,更是打通农产品 “出村进城” 的关键链路,能有效助力农户拓宽增收渠道,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消费需求。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依托成熟的现代化物流网络,深度发挥快递与新商业业态融合优势,持续加大农村地区网络铺设与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全面拓宽农村快递服务的覆盖广度与触达深度,实现农户“家门口收寄快件”的便捷服务,切实助力乡村振兴。
■品牌美誉度继续提升:公司荣获“2025年度青浦区高质量发展企业”“2025年度新时代青浦杰出贡献奖先进集体”;荣获上海青浦工业园区“2025年度创新成就奖”;被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授予“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在《证券市场周刊》ESG金曙光评选中,获得“2025年金曙光ESG实践奖”;获得中国证券报“第三届国新杯·ESG新锐金牛奖”;获得经济观察报“2024-2025年度最受尊敬企业:ESG领航企业”;获得每日经济新闻“人工智能卓越竞争力上市公司”;荣获上海市快递行业协会颁布的2025年度《上海快递》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2025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案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5年6月26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韵达转债定期跟踪评级报告》,确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展望为稳定,维持可转换公司债券“韵达转债”的债项信用级别为AA+,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的通知,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坚定认可,上海罗颉思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000-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截至2025年11月5日,上海罗颉思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4,551,38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增持金额为10,974.5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2、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
为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4年10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中期票据。截至2025年1月14日,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7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和银行间市场情况,报告期公司发行了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5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202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合计2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2025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202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3、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创新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2026年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9号),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4、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截至2026年3月,公司已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SCP51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 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步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大瑞先生、胡铭心先生、张大春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报告。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不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数,具体利润分配总额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报告。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资质及2025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1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胡铭心、黄晓芸、谢孝平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胡铭心先生、黄晓芸女士、谢孝平先生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的报告》,编制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聂毅鹏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未来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2026年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额度进行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等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5,5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7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授权期限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亿元(含)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资产采购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9,300万元(含),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加盟商的合作关系,提高和巩固加盟商的竞争优势,从而保持公司稳定、平衡、高效的服务网络优势。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以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的自有资金为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7、审议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原《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8、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聂腾云、陈立英、符勤、聂樟清、聂毅鹏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管人员收入实行年薪制,以年度为单位,分配与考核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出发点,依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和绩效管理部门对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回顾,认为其符合公司薪酬体系的规定,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19、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为了更好的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和经营过程中的作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内每人每年的津贴为12万元人民币(税前)。非独立董事按其兼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岗位)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本议案已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决议;
5、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不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数,具体利润分配总额请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为准。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3,077,306.15元,提取盈余公积70,307,730.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15,754,515.09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利润578,358,312.6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0,165,778.02元。
若按照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股本2,899,201,326股计算,剔除回购专户中股份740.38万股后,共预计分配现金股利578,359,505.2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9.37%。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648,322,225.24元,高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2025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25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6,627,777,416.39元、7,343,361,125.34元,分别占总资产的17.81%、18.68%,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发展及经营实际需要,预计2026年需与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目前,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6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5,500.00万元。公司2025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为15,993.58万元。
(2)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聂腾云、陈立英、聂樟清、聂毅鹏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3)鉴于2026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5,5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7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因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数量众多,难以罗列披露全部关联人的信息,因此,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为合并口径,包含其控股子公司。
注2:上海欧保韵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合并口径,包含其控股子公司。
注3: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因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欧保韵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数量众多,难以罗列披露全部关联人的信息,因此,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欧保韵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合并口径,包含其控股子公司。
注2: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美香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自有房屋租赁,货物运输代理,销售办公用品,计算机维修,园林绿化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13幢四层E区405室
财务数据: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为16,619.52万元,净资产为1,080.84万元,2026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390.74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间接持有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启思实业有限公司产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立英
注册资本:93,820.705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流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电设备租赁;汽车租赁(不含驾驶员);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销售机电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5517号
财务数据: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为173,301.51万元,净资产为22,268.08万元,2026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07,182.60万元,净利润为1,346.84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联席董事长陈立英女士担任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因此,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上海秋仁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秋仁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美香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自有房屋租赁,货物运输代理,销售办公用品,计算机维修,园林绿化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13幢四层E区413室
财务数据: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为16,484.57万元,净资产为-6,607.05万元,2026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316.82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间接持有上海秋仁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上海秋仁实业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秋仁实业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桐庐诚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桐庐诚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小娟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软件、大数据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软件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体育赛事活动策划,摄影服务,礼仪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除网络广告);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旅游用品及工艺品批发、零售;酒店管理,餐饮信息咨询,计算机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凤川街道岩桥村41号303室-048
财务数据: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为5,260.57万元,净资产为-5,027.67万元,2026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6.99万元,净利润为-146.43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间接持有桐庐诚思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桐庐诚思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桐庐诚思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美香
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旅游开发;旅游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承办会展;会务接待;销售:酒店用品、日用百货、装饰材料、工艺美术品;种植:蔬菜、果树;马术、垂钓、射箭、山地车、轮滑、乒乓球(经营场地另设);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大奇山路1088号巴比松度假庄园11幢
财务数据: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为475.19万,净资产为-3,632.57万元,2026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118.78万,净利润:-294.41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间接持有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杭州米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六)上海青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青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芳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茶具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箱包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2229弄5号3层
财务数据: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为268.30万元,净资产为114.43万元,2026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为98.44万元,净利润为7.60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联席董事长陈立英女士持有上海青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99.00%的股权,为上海青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上海青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青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七)桐庐润琴健康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桐庐润琴健康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小娟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大奇山路899号226室
财务数据: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为194.15万元,净资产为193.23万元,2026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41万元,净利润为1.41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间接持有桐庐润琴健康食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桐庐润琴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桐庐润琴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八)上海欧保韵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欧保韵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伟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开河路825号(上海新河经济小区)
财务数据: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为4,186.67万元,净资产为612.28万元,2026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为82.67万元,净利润为14.35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间接持有上海欧保韵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因此,上海欧保韵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欧保韵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九)深圳添韵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添韵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思阳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装卸搬运;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路5号嘉达研发大楼A座511
财务数据: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为11.85万元,净资产为-1.00万元,2026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为34.93万元,净利润为-4.56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间接持有深圳添韵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深圳添韵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深圳添韵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稳健,以往支付能力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1)公司与关联方承租房屋/出租房屋、设备;(2)公司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3)公司与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2、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上述关联交易均系依据市场化、双方自愿、公开、公平之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付款周期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本着市场化原则开展业务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上述关联交易均系依据市场化、双方自愿、公开、公平之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总体业务中占比均较小,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经营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32元/股。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32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89,922股;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844,962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方式、种类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总金额、价格及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32元/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32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89,922股;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844,962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价格。
(四)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情形的,回购期限将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以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若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0.32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89,92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3%。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公司可转债转股等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2、以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若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0.32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844,96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公司可转债转股等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372.1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1.22亿元,货币资金为37.56亿元。若此次回购资金最高限额人民币1.00亿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27%,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47%。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拥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2025年11月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4,551,380股,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公司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按照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若公司发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办理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九、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相关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及时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因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和股份注销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本次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32元/股。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32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89,922股;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844,962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方式、种类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总金额、价格及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32元/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32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89,922股;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844,962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价格。
(四)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情形的,回购期限将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以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若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0.32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89,92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3%。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公司可转债转股等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2、以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若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0.32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844,96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公司可转债转股等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372.1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1.22亿元,货币资金为37.56亿元。若此次回购资金最高限额人民币1.00亿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27%,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47%。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拥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2025年11月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4,551,380股,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公司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按照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若公司发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办理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风险提示
(下转38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