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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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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382版)

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2版)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相关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及时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因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和股份注销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本次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报告期

2025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24,799.20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1、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依据上述原则,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9109.60万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241.29万元,计提应收利息坏账准备60.64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039.31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246.97万元,计提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15.33万元。

2、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对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依据上述原则,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5,689.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637.10万元,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6,052.50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减少18,599.4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99.40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近日,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颉思”)的通知,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坚定认可,上海罗颉思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10,000万元。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罗颉思持有公司股票1,525,104,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0%;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673,376,4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2%。

2025年5月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5年6月12日-2025年11月3日期间上海罗颉思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4,551,380股,截至2025年11月,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上海罗颉思的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坚定认可。

2、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10,000万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4、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6、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7、本次增持计划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及承诺事项:上海罗颉思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加盟商(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加盟商);对外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财务资助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为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资助利率结合加盟商的经营能力等综合考虑,同时根据银行相应期间贷款利率进行合理调整。

2、公司财务资助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为支持加盟商经营发展需要,维护公司服务网络健康发展,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自有资金对公司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公司加盟商(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加盟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与最终确定的财务资助对象签署财务资助相关协议以及在审议通过的额度内确定相应的财务资助金额;

2、财务资助额度:对外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5%,含本数),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财务资助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财务资助用途:资助加盟商用于快递业务经营或快递业务相关的投资;

6、资金使用费:为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资助利率结合加盟商的经营能力等综合考虑,同时根据银行相应期间贷款利率进行合理调整。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象的规定

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为重点城市或重点区域的加盟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为失信被执行人。加盟商须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经公司内部评估经营诚信状况优良,具备偿还能力且有一定规模,才能成为公司资助对象。财务资助额度参考加盟商快递服务业务量情况,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审议通过的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并确定相应的财务资助金额。

三、风险控制

1、公司财务部门已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规定》,健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经办部门及其职责等事项。

2、公司财务部门应在全面分析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被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

3、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被资助对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

4、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加盟商是公司的核心资源,其市场开发能力、经营管理水平、融资投资实力以及长期的盈亏状况等直接关系公司的业务量、市场份额和服务品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财务资助可以加强公司与加盟商的合作关系,提高和巩固加盟商的竞争优势,从而保持公司稳定、平衡、高效的服务网络优势。公司将会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评估,对被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选择具有良好偿债能力的被资助对象并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风险可控。公司本次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加强公司与加盟商的合作关系,提高和巩固加盟商的竞争优势,从而保持公司稳定、平衡、高效的服务网络优势。公司将会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评估,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公司以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的自有资金为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向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借款)余额为2,983.6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4%,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2,912.96万元人民币。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累计对外向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借款)总余额为不超过22,983.62万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

对于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依照相关借款协议,由专人及时跟进,加强对被资助方的监督和催促力度,视情况采取合法措施催收款项,最大限度完成回款计划以维护公司利益。

2、如有必要,针对多次催要仍不能及时回款的,公司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

2、投资金额:在授权期限内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亿元(含)。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4月23日,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一、投资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合理布局资产,提升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效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亿元(含)。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拟进行的投资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类型包括: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以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作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6、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理财产品,因此投 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4)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对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6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资产采购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9,300万元人民币(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0.44%。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2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100万元。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决策权限范围,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增子公司)适度调剂担保额度,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预计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资金预算,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内拟向下述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9,3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44%。全资子公司信息如下:

1、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200万元人民币,相关全资子公司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100万元人民币,相关全资子公司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发生担保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增子公司)适度调剂担保额度。

注2:以上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观奔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6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纪鹤公路1301号3幢1层

法定代表人:张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

主营业务: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汽车租赁,销售电子产品、文化用品、橡塑制品、金属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上海观奔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二)上海金韵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8月1日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1058C室

法定代表人:周长才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整

主营业务:道路货物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搬运装卸,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电子产品、文化用品、橡塑制品、金属材料的销售,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上海金韵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三)长沙泰若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7月23日

注册地点: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阳大道与牛泸路东南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李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

主营业务:普通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集装箱道路运输;国内货运代理;装卸搬运(砂石除外);汽车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长沙泰若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四)长沙乐聚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8月8日

注册地点: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阳大道与牛泸路东南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李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

主营业务:普通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集装箱道路运输;国内货运代理;装卸搬运(砂石除外);汽车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长沙乐聚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五)长沙锐讯货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8日

注册地点: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黄龙新村长沙鸿发印务实业有限公司1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李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整

主营业务: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不含危化品、监控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国内货运代理;装卸搬运(砂石除外);汽车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监控品及易燃易爆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长沙锐讯货运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六)上海快商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1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13幢一层G区122室

法定代表人:周长才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整

主营业务:普通货运,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搬运装卸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汽车租赁,销售电子产品、文化办公用品、橡塑制品、金属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上海快商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七)上海衍沁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5月11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5045号509室C区075室

法定代表人:张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汽车租赁;销售电子产品、文化用品、橡塑制品、金属材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上海衍沁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八)杭州祥韵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5月20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9号荣正财富广场24276室

法定代表人:李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蓄电池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杭州祥韵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新设立公司暂未实际经营,无相关财务数据。

(九)上海洪韵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8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青昆路53弄13号6幢

法定代表人:张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整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汽车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上海洪韵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十)杭州福韵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4月22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9号荣正财富广场24274室

法定代表人:李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舆情信息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蓄电池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杭州福韵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十一)温州海凌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3月3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黄田街道千东北路57号1幢101室

法定代表人:赵黎超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温州海凌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十二)上海朋来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7月14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13幢一层E区140室

法定代表人:吕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

主营业务:道路货物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搬运装卸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汽车租赁,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电子产品、文化办公用品、橡塑制品、金属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上海朋来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十三)上海创强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7日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常满路98号1幢楼1层1056室

法定代表人:周长才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

主营业务:道路货物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搬运装卸,仓储服务(除危险品),第三方物流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汽车租赁服务,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润滑油、汽车、轴承、汽摩配件、金属材料、皮革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电设备、建筑材料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上海创强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十四)长沙晟韵货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9月14日

注册地点: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黄垅村(黄花工业园3号)

法定代表人:关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

主营业务: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国内货运代理;装卸搬运;汽车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易燃易爆物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及配件、文化用品、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长沙晟韵货运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十五)长沙盛佳货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9日

注册地点: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黄龙新村长沙鸿发印务实业有限公司1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李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整

主营业务: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不含危险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装卸搬运(砂石除外);汽车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监控品及易燃易爆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长沙盛佳货运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上述被担保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年度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上述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资产采购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期限与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资产采购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9,300万元人民币。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增子公司)适度调剂担保额度,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598.08万元(含对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2%;若本次担保额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新增担保额度9,3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包括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最高可为13,898.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7、提案8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于2026年5月21日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何强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679号 邮编:201703

联系电话:021-39296789

传真:021-39296863

电子邮箱:ir@yundaex.com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规定时间内,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0

2、投票简称:韵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