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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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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上述产量、销量为折百数量(下同)。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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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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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3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公开发行了6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5,000万元,发行期限6年。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43号文同意,公司6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16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化转债”,债券代码“113663”。
新化转债自2023年6月2日进入转股期,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新化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新化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2025年12月26日,“新化转债”赎回完毕,“新化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因“新化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至217,486,743股。
二、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生产;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传统香料制品经营;食品添加剂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建德市大洋镇大洋溪路1号)
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经营。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传统香料制品经营;食品添加剂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经营。
三、《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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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公司研发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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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将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思斌、王卫明、胡健、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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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联系人:潘建波
3.联系电话:0571-64793028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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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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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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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855亿元。
● 本次担保预计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00,250.00万元。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8,3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根据具体担保协议设置反担保措施。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对象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控股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满足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公司”“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855亿元。具体如下:
一、2026年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2026年度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7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含票据池)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时,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相互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855亿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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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总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上述额度可在年度内循环滚动使用。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各类担保额度不可相互调剂。超过前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上述预计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作出审批,并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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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3,697.08万元,负债总额13,115.60万元,净资产50,581.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59%;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3,271.61万元,净利润9,292.02万元。
(二)浙江新耀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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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新耀循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869.94万元,负债总额12,112.20万元,净资产-242.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2.04%;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954.91万元,净利润-333.81万元。
(三)浙江新锂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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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新锂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6,564.03万元,负债总额2,256.42万元,净资产4,307.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38%;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66.08万元,净利润399.17万元。
(四)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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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22,472.82万元,负债总额112,142.59万元,净资产10,330.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57%;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7,589.72万元,净利润-1,133.69万元。
(五)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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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杭州中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196.98万元,负债总额8,877.37万元,净资产2,319.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28%;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127.86万元,净利润-214.50万元。
(六)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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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0,299.98万元,负债总额5,137.37万元,净资产35,162.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75%;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0,018.19万元,净利润5,389.26万元。
(七)江苏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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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8,759.98万元,负债总额12,147.83万元,净资产6,612.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75%;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86.29万元,净利润-292.92万元。
(八)浙江新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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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新化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583.10万元,负债总额336.44万元,净资产3,246.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9%;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84.53万元,净利润56.8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新增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关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对外担保,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22.855亿元人民币。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前述审议的担保额度,在前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若为各非全资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对外担保,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需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为公司及股东利益提供了保障。同意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6年4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28,3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8.45%。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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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上述产量、销量为折百数量(下同)。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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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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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及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确认了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并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确认2025年度薪酬收入
根据公司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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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董事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包括董事长):按照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以其分管工作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主要工作年度完成情况确定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外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
3、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年薪由基本年薪(固定年薪+绩效年薪)和业绩考核奖励组成,具体如下:
1、基本年薪: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每月发放。基本年薪为一定岗位的基本报酬,一般情况下不扣减;
2、业绩考核奖励: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按公司当年经审计后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算,实施量化考核,按照每个岗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计分考核。业绩考核奖励总体金额原则上控制在公司年度绩效纯利润合理范围内,实际奖金提取率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定及调整。
(五)薪酬考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年度薪酬审批流程:在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每年5月底前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结果,结合职务价值、责任、能力、工作年限,并参考市场和行业薪资水平等,提出下一年度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六)其他规定
1、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与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3、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并报董事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4、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5、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为准。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个人岗位职责情况制定的,符合业绩联动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请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均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同意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新型催化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型催化剂项目。
●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0,5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500.00万元,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投资事项已经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项目在前期筹备及建设实施阶段,受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无法按计划进度开工建设及投产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内,亦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新化股份为进一步提升现有核心产品的竞争力、拓展新产品并完善产品结构,依托自身在有机胺、香精香料等领域的技术积累及前期小试成果,决定在大洋基地投资建设催化剂生产线。本次对外投资由新化股份作为投资主体,投资标的为催化剂生产线项目,旨在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定制化催化剂,避免委外加工造成的技术风险,同时通过回收使用后催化剂实现资源循环利用,降低危废处理成本。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05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5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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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型催化剂项目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拟在大洋基地投资建设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型催化剂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0,5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本项目由公司作为唯一投资主体独立实施,无其他投资方参与。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全部收益均归属上市公司。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投资标的
(1)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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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项目已取得备案证明,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3)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项目投资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制备的催化剂为大洋厂区自用或者提供子公司使用,因此本项目产品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和技术优势。在综合评估项目所在地资源条件、投资成本、建设施工等各类因素的基础上,具备开发价值。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国家关于化工行业技术自主、绿色制造及循环经济的相关政策导向,契合公司做大做强核心优势产品、实现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紧抓产业链延伸的战略机遇,深化催化剂自主研发与循环利用的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技术壁垒及经营效益,完善公司产品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建设催化剂生产线项目可能面临技术研发与工艺放大、环保安全政策趋严、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以及下游需求与产能消化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化股份”)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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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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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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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近三年签署及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2]近三年签署及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3]近三年签署及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的审计费用共计120万(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设年处理15000吨新能源汽车
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处理15000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
●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5,75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700万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投资事项已经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项目在前期筹备阶段,受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无法按计划进度开工建设及投产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内,亦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本次对外投资系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建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展开合作,在其厂区内,由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处理15000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总投资5,75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700万元,由新化股份自筹资金实施。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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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下转38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