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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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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6-02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39,502,115.62元,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46,962,064.77元,故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将在内外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落实分红的可行路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收益权。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聚焦清洁能源服务领域,以城市燃气运营为主营业务,积极布局新能源业务,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清洁综合能源服务。2025年,公司坚持稳健经营、提质增效,经营态势总体平稳,实现营业收入151,949.5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3.65万元,同比增长6.77%。

公司城市燃气依托多区域特许经营权,构建气源保障、管网覆盖、服务完善的一体化体系,主营天然气销售、工程安装等,期末服务用户 56.6 万户,年经营气量 5.32 亿方,为核心收入来源;LNG 业务深耕华东,是区域领先供应商,并拓展陆上与水上加注场景;新能源布局氢能、分布式光伏、余热利用,氢能中心一期建设基本完工,光伏、节能服务效益稳步释放。

报告期内,天然气行业进入存量价值挖掘阶段,供应宽松、消费承压,成本与价格倒挂问题尚存,政策推动老旧管网改造、价格联动及智能化升级;氢能、光伏等新能源快速发展,但面临技术、成本挑战。行业整体向燃气与新能源融合转型。

公司深耕燃气行业近二十年,在核心经营区域占据城燃市场主导地位,LNG 业务区域优势显著,新能源布局取得阶段性进展,已形成 “燃气 + 综合能源” 协同发展格局,区域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持续巩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1.股东顶信瑞通质押所持股份数已于2025年11月提前解除质押,截至报告期末其所持股份无冻结、无质押。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2.持股5%以上股东大通集团被司法拍卖的公司16,093,618股股份于2025年7月28日完成过户手续。报告期末,大通集团尚持有本公司股份22,638,910股,其中:22,636,700股已分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质押期限从2018年10月8日起至双方申请解除质押为止,目前尚未解除质押。累计被冻结股份合计22,638,910股;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合计326,198,51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440.88%,其中冻结情况:已被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累计冻结5,268,910股,其中:司法冻结2,210股(解冻日2026年10月8日)、司法再冻结5,266,700股(解冻日2026年10月8日);已被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累计司法再冻结632,552股,其中:冻结95,208股(解冻日2026年11月16日)、21,042股(解冻日2026年11月20日)、95,208股(解冻日2026年11月21日)、209,213股(解冻日2026年12月5日)、211,881股(解冻日2026年12月6日);已被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16,127,147股,其中:16,012,773股(解冻日2027年11月28日)、46,666股(解冻日2026年12月12日)、67,708股(解冻日2026年12月19日);已被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610,301股,其中:610,301股(解冻日2027年8月20日)。扣除重复统计,天津大通被质押和冻结的股份共计22,638,91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31%。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2026年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诺信芯材,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孙维佳女士。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的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以及“第五节 重要事项”。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樊春田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6-023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336,489.37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67,298,554.1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6,962,064.77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9,502,115.62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尚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截至2025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围绕清洁能源主业,激发新增长动能;把握控制权变更战略契机,优化产业布局,提质增效,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可持续回报和长期的投资价值。同时,公司将在内外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落实分红的可行路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收益权。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川华信审(2026)第0026000号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6-019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长王新杰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董事会实际履职情况,编制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决策,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审慎审议重大事项,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始终坚守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初心使命,2026年将紧扣外部政策机遇与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精准引领战略布局,持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与长期股东回报。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任职独立董事刘志强先生、迟国敬先生、罗楠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作出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部分进行了事前审核,并确认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曲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2023至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同意公司督促盛能燃气原股东寻求合理途径切实履行原协议约定的回购责任和义务,并继续稳步推动诉讼相关工作与进程,有效维护上市公司权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曲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2023至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尚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编制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与本公司审计相关的差旅费据实报销。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先行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同意结合最新监管制度要求、公司《章程》对《对外担保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强化担保风险防范与合规管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14:30在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类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公告格式》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部分进行了事前审核,并确认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暨事前认可意见。

3、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十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6-021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度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应当计提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2025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860.77万元。具体如下: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均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为: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损失准备。

公司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为: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按照三个阶段,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根据款项性质划分为不同组合,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报告期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818.05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减值准备812.60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2,005.45万元。主要是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合计2,221.78万元。

2025年9月,公司子公司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能燃气”)向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广东广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广骏”)退还液化天然气预付款余额本金人民币2,420万元以及以同期LPR为计算标准,自逾期退还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2025年10月,旌能燃气收到法院立案通知书及保全结果告知书,实际保全金额严重不及预期。考虑到有关诉讼及执行相关事项面临较长的周期且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于2025年三季报时对其他应收款(广东广骏)采用单项计提的方式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420万元,其中三季报计提1,936万元。

2、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合同资产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为: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损失准备。报告期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2.72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事项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2,860.77万元,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对于2025年度减值事项判断准确、合理,计提充分、及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计提2025年度减值准备,本次对于减值事项判断准确、合理,计提充分、及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6-028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下转38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