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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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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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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91,236.8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89,857.73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1,379.10万元。公司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注1:2025年度氯甲苯系列销量及销售收入同比变动数据,系与2024年度“氯甲苯系列”与“其他”类别合并数据进行比较计算得出。

注2:三氟甲基吡啶系列系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开始投产形成销售。

注3: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四、风险提示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属于本议案利益相关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分配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挂钩;

(三)体现绩效优先,体现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

1.兼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按其所在具体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标准领取报酬。

2.未兼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含税),按季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和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薪酬标准,并提交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后执行。

1.固定薪酬是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获得的基本报酬及其他补贴、福利和社会保险等。

2.绩效薪酬是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业绩考核指标获得的风险责任报酬,根据公司设计的薪酬序列、薪酬等级进行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固定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年度绩效薪酬应当结合公司、部门业绩达成情况及个人绩效目标达成情况核定,绩效核算方式、发放周期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关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以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实施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公司有权机构的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在发放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沈利刚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庆平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杜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立信为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90.00万元、人民币20.00万元,与2024年度持平。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查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巍华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3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17.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145.26万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988.4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1,156.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8月9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ZF11029号)。

公司已经对上述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8月,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052.6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7,916.27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2.64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48,088.9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专项鉴证,并于2024年10月28日出具《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22号)。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本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巍华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的2项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修订的部分管理制度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