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佳蕾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佳蕾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李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佳蕾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佳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佳蕾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佳蕾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佳蕾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佳蕾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佳蕾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佳蕾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佳蕾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佳蕾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7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以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李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共计7人,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共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参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表决结果为一致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1,120股。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于秋阳、王洋回避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由于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考核指标未达成100%解锁条件,仅解锁80%股份,剩余20%股份将由公司回购注销;1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0%,因个人考核原因部分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2,8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于秋阳、王洋回避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4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1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
《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内容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由于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共计的7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考核指标未达成100%解锁条件,仅解锁80%股份,剩余20%股份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中有1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原因,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0%,剩余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2,8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待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57,138,633股变更为156,975,753股,注册资本也相应地由157,138,633.00元减少至156,975,753.00元。
二、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8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1,12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9%
●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4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12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为2025年1月27日,至2026年1月27日,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第六章、第四条“额外限售期”的相关规定,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5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将在上述各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5个月后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具体以实际办理的解除限售时间为准。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达成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1、本次符合解除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1人;
2、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1,12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57,138,633股的0.19%;
3、具体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解锁和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解锁数量安排均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0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由于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考核指标未达成100%解锁条件,仅解锁80%股份,剩余20%股份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中有1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原因,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0%,剩余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共计的162,8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7,138,633股变更为156,975,75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7,138,633.00元变更为人民币156,975,753.00元(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二、通知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消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信函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816号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5日起45天内9:00-12:00;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董秘办
4、联系电话:0510-85134136
5、传真:0510-85111290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下转44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