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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紧紧围绕经营目标和要求,全面协调整合资源,齐心协力推进光伏板块工作。公司在江苏、安徽、山东、新疆等省份布局,其中徐州、淮北、淮南、新疆等基地均已建成投产,山东基地生产线完成调试并成功实现首件下线。
公司设立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建立重大项目立项评审、分级管理与动态跟踪机制,明确责任目标、时限节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关键措施,加强统筹调度、督查督办,确保各重大项目按计划推进。
按照“让流程管事,让制度管人”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流程管理,优化组织架构。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公司多款光伏组件产品已取得国内外多项认证。公司建立完整的三标一体管控体系,通过了ISO9001、ISO14001、ISO45001质量、环境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了涵盖产品研发、原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检验及出入库管理的控制制度及操作规程,同时使用ERP系统实现产品生产制造过程的可追溯管理。
公司强化市场攻坚与产品销售能力,通过持续深化与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央企国企的战略合作,积极参与国内外大型光伏项目招标,稳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一方面,通过持续维护存量客户,深化客户对公司的认可度与信赖度,稳步提升客户黏性及忠诚度;另一方面,积极挖掘潜在增量客户,深化并拓展与优质合作方的协作关系。同时,借助行业协会交流、产品展销展会、行业专题研讨等多元化推广渠道,全方位展示公司产品优势,持续提升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
公司园林生态业务继续发挥园林景观设计和工程施工一体化的固有优势,深耕生态建设和规划设计领域主业,积极对接生态治理业务。公司将更多的资源集中在回款速度较快的业务,避免资金及其他风险的产生,提升自身风险识别及把控能力,促进业务健康发展。坚定落实结算回款仍是园林生态业务的重中之重,公司将工程结算回款工作放在首位。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要求,积极探讨弥补亏损的方案以满足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在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行业特点、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在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同时,公司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和自身市场表现,积极探索利用股权激励、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工具,通过科学施策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传递长期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不断优化信息披露流程,提升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2025年度,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72份,定期报告4份。
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准确、有效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舆情风险,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和正常经营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拓展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股东会、投资者热线、投资者交流会等媒介与广大投资者建立良好的联系。公司常态化组织业绩说明会,2025年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互动问答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并维护上市公司的良好形象,推进公司在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2026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资本市场的双向沟通,通过多元化的投资者关系活动,主动展示公司的战略布局、经营进展与发展潜力。在夯实主业的同时,公司也将积极培育新增长点,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投资价值,不断增强投资者信心与回报。
四、坚持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效能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最新治理要求,已调整优化公司治理体系,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公司章程》和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构建了以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形成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协调运作、相互制约的公司治理机制。
2026年,公司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持续推进治理体系优化,确保公司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切实保障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优化“两会一层”运作机制,明确各层级职责权限,加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建设,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专业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战略决策、风险管控、关联交易监督等方面的专业作用。
同时,强化内部控制建设,重点加强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关键领域内控建设,定期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建立健全合规风险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合规培训与风险排查,提升全员合规意识与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五、强化“关键少数”履职能力,提升自律合规意识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责任担当与风险防控。通过构建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构组成的多层级治理体系,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进行严格监督,切实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组织并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上级监管部门开展的专项培训,实时传递监管动向与典型案例,确保“关键少数”及时了解最新法律法规,强化合规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加强其与公司中小股东和员工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意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公司将加强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互动沟通,及时反馈资本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案例,多维度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说明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36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38号楼909-910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7、8、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登记: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单位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个人股东授权委托,由委托代理人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单位股东授权委托的,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4、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持上述相应证件资料原件在下述时间、地址办理登记:
时间:2026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38号楼909-910董事会办公室
(2)其他方式登记
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上述证件资料原件邮寄或电子版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晓凤
电话:010-8886207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38号楼909-910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80
邮箱:dongshiban@grandsunergytech.com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无需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需要出示会议登记中所述的相应证件资料的原件。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33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拟回购注销2024年激励计划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837,177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660,042,120股减少至652,204,943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2026年4月25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
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38号楼909-910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期间:2026年4月25日起45天内(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电话:010-88862071
5.电子邮件:dongshiban@grandsunergytech.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32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7,837,177股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1.82元/股
●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7,837,177份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0月1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12月13日,公司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1,378.4978万股,股票期权数量为1,378.4978万份。
7、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6年3月27日,公司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340万股,股票期权数量280万份。
9、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注销的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对56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837,177股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原因及依据如下:
1、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有14名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退休(未返聘)、公司裁员或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就该等情形,公司需对上述1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1,889,378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889,378份进行注销。
2、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在2025-2027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公司层面业绩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若某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对应期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期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年年度公司营业收入79,635.05万元,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
就该等情形,公司将对首次授予部分的剩余4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5,947,799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947,799份进行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人员、数量和价格
公司对前述5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837,177股,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660,042,120股)的比例约为1.19%。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660,042,120股减少至652,204,943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1.82元/股。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国晟科技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按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并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及减资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26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由于公司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3,167,118.8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245,586,220.35元。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目前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25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38号楼909-910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定期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君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各位独立董事的《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独立董事林爱梅、沈鸿烈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以及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6)。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6-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0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5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6-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2票。关联董事高飞、李萍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9)。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1)。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2)。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4)。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5)。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38号楼909-910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的具体安排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36)。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37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8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至05月17日(星期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shiban@grandsunergy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04月25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5月18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8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吴君先生、总经理高飞先生、财务总监姚麒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昆先生、独立董事林爱梅女士。如遇特殊情况,上述参会人员可能发生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5月18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11日(星期一)至05月17日(星期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shiban@grandsunergy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杨晓凤
电话:010-88862071
投资者关系邮箱:dongshiban@grandsunergy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27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前述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12万元(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董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规定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为税前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39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注:江苏国晟汉摩尼科技有限公司、国晟未来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绿色启源(江苏)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无实际经营,贷款用于公司其他子公司日常运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1、交通银行
(1)保证人: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
(3)被保证人:新疆国晟企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6)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担保期间: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中国工商银行
(1)保证人: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君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
(3)被保证人:国晟高瓴(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高瓴”)、国晟未来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未来能源”)、绿色启源(江苏)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启源”)、江苏国晟汉摩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汉摩尼”)、江苏丰利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丰利绅”)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金额:为国晟高瓴提供担保合计人民币1,560万元;为国晟未来能源提供担保人民币1,200万元;为绿色启源提供担保人民币1,200万元;为国晟汉摩尼提供担保人民币1,200万元;为江苏丰利绅提供担保人民币1,200万元。
(6)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担保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二)抵押合同
1、抵押人: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
3、债务人:国晟未来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绿色启源(江苏)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国晟高瓴(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4、抵押物:自有房产
5、抵押担保金额:为国晟未来能源提供担保人民币1,200万元;为绿色启源提供担保人民币1,200万元;为国晟高瓴提供担保人民币360万元。
6、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担保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发展。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0,0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5.98%;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29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
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23日,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一、情况概述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68,818,871.96元,实收股本为656,642,12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原因
2025年,光伏行业由于结构性产能过剩,供需矛盾仍然突出,在激烈的行业竞争条件下,组件价格长期处于相对低位。受此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减少,产能利用率不足,成本较高,盈利能力下降。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和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对本报告期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三、应对措施
1、聚焦光伏主业,以项目化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
以光伏主业为核心抓手,通过精细化项目管理扩大市场份额、提升项目收益,具体措施包括:成立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实行重大项目立项评审、分级和动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目标、时限节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关键措施,加强统筹调度、督查督办,确保各重大项目按计划推进,切实提升项目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2、规范内部管理,强化研发与认证支撑
以规范化管理降本增效,以技术研发增强核心竞争力,具体措施包括: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全面整合内部资源,凝聚全员合力推进各项经营工作;按照“让流程管事,让制度管人”的原则,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规范业务流程管理,优化组织架构,持续深化阿米巴经营理念,提升内部运营效率;强化研发团队建设,公司多款光伏组件产品已取得国内外多项认证;建立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管控体系,通过ISO9001、ISO14001、ISO45001体系认证,构建覆盖产品研发、原料采购、生产制造、检验出库全流程的管控制度及操作规程,借助ERP系统实现生产全过程可追溯管理,严控产品质量、降低运营成本。
3、深耕市场拓展,强化产品销售,拓宽盈利渠道
全力攻坚市场、提升产品销量与品牌影响力,增强现金流支撑能力。具体措施包括:全面整合各类资源,集中力量强化市场攻坚与产品销售能力;持续深化与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央企国企的战略合作,积极参与国内外大型光伏项目招标,稳步扩大市场份额;双轮驱动拓展客户,一方面深耕存量客户维护,深化客户认可度与信赖度,提升客户黏性及忠诚度,保障稳定订单来源;另一方面积极挖掘潜在增量客户,拓展优质合作资源,扩大客户群体;借助行业协会交流、产品展销展会、行业专题研讨等多元化推广渠道,全方位展示公司产品优势,持续提升品牌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拓宽盈利渠道。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潜能,强化发展动力
以人才为核心,完善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提供人力保障。具体措施包括: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团队内在驱动力,关注员工成长与发展,提供多元化培训学习机会,助力员工在推动公司发展过程中实现自我价值;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凝聚全员扭亏合力;优化组织架构与人员结构,提升综合管理效能,建立健全专业化人才体系,重点吸纳光伏行业优秀人才,补齐人才短板,为公司持续发展、弥补亏损注入强劲动力。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40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 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能源”)持有本公司股份108,295,8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41%。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12,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11.08%。本次质押后,国晟能源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5,56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79.01%。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接到控股股东国晟能源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上述质押日期以主债权到期日为准,可提前终止。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国晟能源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三、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国晟能源所质押股份到期情况
国晟能源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346万股,占其持股数量的40.13%,占公司总股本的6.58%。
国晟能源质押股份所对应的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投资收益、出售资产、银行贷款等。
2、国晟能源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质押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控股股东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国晟能源正在按照拟定的还款计划支付业绩补偿款合计12,983.85万元,其中6,583.85万元已经按照还款计划支付,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
本次质押事项不影响国晟能源按照还款计划支付业绩补偿款。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