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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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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6-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3版)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7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59.455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88元,共计募集资金为174,288.5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2,234.9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2,053.5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40.5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9,513.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8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1,145.82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2022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末,上述用于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回购后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2025年度,公司已转出用于实施回购的超募资金1,000.00万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用于回购股份并注销)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置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相关资产。后为盘活沉淀资产、回收投资,本着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最大限度维护公司资产价值的原则,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同意向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售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涉及的相关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经专业机构评估及双方协商后一致确定交易价格为73,683,183.0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出具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结论为:“我们于2026年4月23日对帕瓦股份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9408号)。我们无法判断帕瓦股份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涉嫌占用公司资金一事对帕瓦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影响,因此无法对帕瓦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发表鉴证意见”。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核查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大额支付的相关凭证、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5年末,公司仍存在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涉嫌占用公司资金事项,保荐机构无法判断张宝涉嫌占用公司资金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影响,因此无法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本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以上会议资料将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根据上述时间、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20日8:30-11:3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电话:0575-80709675

邮箱:dongmiban@zhujipower.com

联系人:黄益芳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1)董事长及内部董事:根据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发放薪酬,不领取津贴。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内部董事是指除担任公司董事岗位外,同时担任公司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

(2)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是指除担任公司董事岗位外,未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其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

实行津贴制,12万元/年(税前),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月度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资水平与其承担的岗位职责、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职责、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对适用期限内股东会审议通过前月份的津贴差额进行补发。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王振宇、方琪、蒋贤品、赵新建、陈祥强回避表决,回避后只余2名董事,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方琪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及金额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在授信额度内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授信品种及方式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项目贷款借款等品种。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以自有财产抵押、质押等。

(三)授信期限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额度有效期是指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期间,具体额度到期日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约定为准。

二、其他说明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通过书面或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振宇主持,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总经理在公司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了董事会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蒋贤品、赵新建、陈祥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秉持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及其他文件,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王振宇、方琪、蒋贤品、赵新建、陈祥强回避表决。

因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只余2名非关联董事,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方琪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6-02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修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股份”或“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相关情况

(一)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内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具体如下:

1.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帕瓦股份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资金占用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一)所述,帕瓦股份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涉嫌通过部分供应商及占用销售货款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张宝涉嫌占用公司资金本息余额17,355.57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相关被占用资金仍未归还。我们无法就上述占用资金本息余额的准确性及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资金占用事项对帕瓦股份公司其他应收款、投资收益、信用减值损失等项目及相关比较数据可能产生的影响。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及自查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三)所述,帕瓦股份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帕瓦股份公司同时进行了自查。截至审计报告日,帕瓦股份公司及张宝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上述立案调査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对帕瓦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帕瓦股份公司自查结果与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帕瓦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内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帕瓦股份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帕瓦股份公司存在被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涉嫌通过部分供应商及占用销售货款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本息余额17,355.57万元。上述占用资金本息余额的准确性及可收回性无法确定。截至审计报告日,相关被占用资金仍未归还。

(2)帕瓦股份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帕瓦股份公司及张宝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上述立案调査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尊重且理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基于谨慎原则出具的审计意见,并且十分重视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审计报告意见中涉及事项的影响,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有关内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了专门的交谈、沟通和了解,我们认可审计报告的内容,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说明及处理意见。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地采取切实措施,尽快消除审计报告意见中涉及事项的影响,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1.关于张宝占用公司资金事项,相关案件诸暨市公安局已于2026年2月5日向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张宝归还的占用款项3,000万元,公司将积极关注此事项进展情况,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公安机关调查及追讨侵占资金,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各项制度的内容、实质和操作规范要求,增强合规意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控制风险隐患,加强风险管控,确保公司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审计报告意见中涉及事项的影响,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说明。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50,662.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及金额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927.20万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及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公司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

按照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以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受到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部分产线开工不足,鉴于公司对该些固定资产系定制化资产,无活跃交易市场,故无法可靠估计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因此,公司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对部分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5,999.1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末,上述相关产线原账面价值为59,539.54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为23,540.39万元。

(三)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及金额

本次对帕瓦(兰溪)的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截至2025年末,对上述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5,173.07万元,原账面价值为7,551.83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为2,378.76万元;对上述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49.19万元,原账面价值为5,038.75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为2,989.56万元。

(四)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金额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09.36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77万元。

三、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计提减值准备分别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0,662.74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度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28,740,431.76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5,904.7514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8,465,987.66元,主要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新能源材料产业步入“技术重构期”与“产能出清期”叠加的深度调整阶段,行业竞争从“规模扩张”全面转向“价值博弈”。公司主动优化订单结构,聚焦高价值客户与前沿技术路线,持续提升业务质量与长期竞争力。在此过程中,公司产能利用率阶段性调整,固定成本分摊压力有所显现,但为后续高毛利产品放量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更真实、公允地反映资产价值与未来收益预期,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审慎性原则,对部分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应收账款等计提减值准备,对当期利润有一定影响。上述因素共同致使公司相关利润指标承压。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公司将积极开展以下工作,提升自身盈利能力:

(一)聚力核心主业提质增效,加速资产结构优化

公司将持续聚焦具备行业竞争优势的核心产品线,深化业务结构优化,清退低效落后产能。公司对长期资产及投资项目进行全面、审慎的复盘,基于当前市场环境与公司实际情况,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聚焦核心资源。后续,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产能布局,集中资源保障核心产品序列的生产与销售,着力提升资产周转效率。同时,建立灵活的市场响应机制,根据客户需求动态调整生产计划,降低无效库存积压与固定成本分摊压力,逐步改善主营业务的盈利水平。

(二)深化全链条成本管控,筑牢经营改善内生动力

公司将围绕供应链、生产运营、内部管理等关键环节,系统性推进全价值链降本增效工作,构建精细化、常态化成本管控体系。在供应链环节,优化采购策略与供应商体系,深化与战略供应商的协同联动,稳定原材料供应,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对冲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在生产运营环节,深化生产工艺改进与精益化管理,推进生产流程优化,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能耗与物耗,减少生产损耗。在内部管理环节,严格管控各项非必要支出,精简管理流程、优化组织架构,结合内控整改要求强化费用管控,切实降低管理成本,不断增强公司盈利韧性与抗风险能力,为价值提升提供支撑。

(三)全面强化运营效率,提升组织协同与响应速度

公司将持续构建敏捷、高效、以客户价值为核心的运营管理体系,着力破除部门壁垒,强化销售、生产、供应链、质量及研发等部门之间的协同效能,推动建立以市场需求和客户订单为导向的柔性生产计划与排程体系,动态优化生产节奏,实现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全面提升内部运营效率。同时,进一步强化供应链协同与库存精细化管理,降低原材料、在制品及产成品的整体库存水平,加快存货周转,减少资金沉淀与潜在减值风险。进一步强化对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与工艺纪律监督,提升产品一致性水平,降低质量损失成本。通过优化内部管理流程与决策机制,增强跨部门协作效率与问题解决能力,助力公司运营体系高效运转。

(四)聚力治理体系完善,增进投资者沟通与市场形象

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强化内部决策机制的有效运行,确保审议程序、风险管控及信息披露的合规性与时效性。公司已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及管理层调整,新一届管理团队将全面落实内部控制整改措施,从制度设计、流程执行、监督考核等层面系统优化治理机制。同时,公司将通过多元化投资者交流渠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加强与市场沟通与互动,及时、准确、完整地传递公司经营进展、风险化解成效及价值提升举措,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与价值。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并拟将回购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分别于2024年8月24日、2025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关于第四期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工商变更的相关要求,现将上述公告中“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部分合并补充内容如下(加粗部分为本次补充披露内容):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回购股份2,319,580股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5,904.7514万股变更为15,672.7934万股。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15,904.7514万元变更为15,672.7934万元。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张宝出具的《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其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7月28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4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2.9.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披露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的解决进展情况。”及第12.9.5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2.9.1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张宝出具的《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其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7月28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全面内控诊断和责任追溯

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机构,对缺陷领域进行进一步审查,明确重大缺陷产生原因(制度漏洞、人为违规或系统缺陷),并加以针对性改进,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追责,必要时调整管理层。

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管理层已经做了调整,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张宝已经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并不再代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原财务总监袁建军已经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王振宇、王苗夫、祝德江、方琪为非独立董事,选举蒋贤品、赵新建、陈祥强为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选举王振宇为公司董事长,聘任方琪为总经理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聘任濮卫锋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王绍武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已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及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对公司内控进行全面梳理,对缺陷领域进行进一步审查,明确重大缺陷产生原因(制度漏洞、人为违规或系统缺陷),并加以针对性改进,后续将根据内控缺陷产生的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追责。

2、针对性培训

(1)管理层合规培训

公司将会同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公司管理层做专项培训,提升管理层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违规事项发生。

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管理层做了相应调整,公司对内控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公司同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保荐机构针对性对公司现任管理层做了培训,提升管理层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违规事项发生。

(2)财会人员专业培训

公司财务部门牵头,积极组织对公司全体财会人员开展内外部财会专业知识培训,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等相关法规进行重点专项学习,加深财会人员对规则、制度的理解和案例学习。

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财务部门已进行三次内部财会专业知识培训,后续将持续加深财会人员对规则、制度的理解和案例培训、学习,同时将从制度、流程上拉通财会人员与业务部门的联系。

3、制度完善

公司财务部门结合公司业务特点,修订并完善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核算流程,针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规范、内控制度执行等财务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公司业务人员的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与业务人员间的沟通与协作,督促业务部门将销售收入确认相关资料及时递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全面提升专业素养及履职能力,深化对公司业务情况的了解,及时准确确认收入,确保符合收入确认的各项法规及准则要求。

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已结合公司业务特点编制销售出库、材料到货、仓库盘点等相关制度,开展了其他内控环节制度的修订。

4、案例警示教育

通过董、监、高微信群不定期推送A股市场公司违规案例,总结管理层违规后果(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警示合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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