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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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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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主要是本报告期贸易业务收入减少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主要是本报告期生态环保业利润增加及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主要是本报告期无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非经营性利润减少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主要是本报告期生态环保业利润增加及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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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前10名股东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为6,394,989股,持股比例为0.43%。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6年2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出具的《关于减持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9,383,577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2026年3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泰达控股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结果告知函》,泰达控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29,383,5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2.00%),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30.99%。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10日和2026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12)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6-19)。
2. 2026年3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泰达控股将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所持有的240,000,000股公司股份进行了解质押,并于2026年4月1日重新办理了质押手续,质押其所持有的225,600,000股公司股份。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8日和2026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全部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8)和《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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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志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志勇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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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周志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志勇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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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50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其中委托出席一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六人)。董事孙国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委托董事长周志远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王卓先生、董事徐阳雪先生、董事赵忱先生、独立董事李莉女士、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和独立董事刘晓纯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周志远先生主持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51)。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