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9版)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产能、年度销售计划、订单定期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半年、季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并依据年度生产计划和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编制月度生产计划。公司对大单订货采用不间断连续生产,并以自动化控制生产,保证了批次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公司的建材级、医药食品级产品分别在独立生产装置生产。医药级纤维素醚和HPMC植物胶囊按照GMP标准生产;食品级纤维素醚生产按照食品卫生相关规定执行,产品符合食用标准。
2、采购模式
公司在每年度末根据销售预测计划及客户订单、当期库存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生产计划。采购部门据此结合各种产品单位原料消耗量以及下年度的原料价格走势预测,编制下一年度大宗主要原料采购计划,并报送公司财务部作为年度开支预测依据。日常采购以月采购计划为准,月末根据生产部提供的原料使用计划,采购部核对原料库存情况以及当期价格,编制月度采购计划,报公司财务部做开支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供应商筛选制度,确保所采购的原料质量合格,供货价格及结算条件符合公司要求,并与之保持长期合作关系。
公司与厂区附近的供热企业签署长期供应蒸汽合同,明确约定供应数量、计量方法和计价方式,以管道输送方式采购生产所需蒸汽,并定期向供热企业支付价款。
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采购普通原材料时,公司适时增加同类原材料的供应商数量,以避免对单一供应商形成重大依赖。公司以询价或议价的方式确定采购价格。通常情况下,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向上游生产厂家直接采购,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就近向供应商采购辅料;在确定采购订单前向多家合格供应商询价,根据询价结果与供应商充分议价,来确定供应商和最终订货价格。由于公司采购精制棉的数量较大、履约能力强,更容易获得价格或信用期的优惠。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在国内市场以直接销售为主。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收取货款并安排发货,客户订单明确购买数量、价格、付款方式和发货等内容。
在出口销售方面,公司通过参加展会、向客户推介等方式取得国外客户订单,根据国际贸易规则出口产品。公司通过与国外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稳步扩大出口销售规模。公司将利用医药级纤维素醚的现有销售渠道,大力开发新的客户资源,面向国际市场销售HPMC植物胶囊。同时,为满足国内外客户订单需求,公司利用自身品牌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向其他厂家采购部分建材级纤维素醚半成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用于销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可转债资信评级状况: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出具了《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赫达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与首次评级结果相比未发生变化,上述评级报告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毕于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以现场和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及摘要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6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公司治理。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具体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6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报告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及其附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和信专字(2026)第000125号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杨向宏先生、张俊学先生、王磊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会议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包腊梅、毕松羚回避表决。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全文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公司202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6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主业生产经营,经审慎考虑,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5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及其附件《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2026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融资额度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上述综合融资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推动落实中国证监会“有关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的政策指导意见,增强投资者回报,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在公司同时满足当期盈利、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且不存在重大资金需求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及次数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包腊梅、毕松羚、毕于村、李振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包腊梅、毕松羚、毕于村、李振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同意提名毕于东先生、毕于村先生、毕松羚先生、邱建军先生、杨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同意提名赵斌先生、张俊学先生、王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俊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在公司连续任期未超过6年。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26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2026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6-022公告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预案公告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707,138.19 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6,890,139.58 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止2025年末,母公司口径的可供分配利润为988,367,864.88 元。
3.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005,093.00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349,334,023.0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345,328,930.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将派发现金红利69,065,786.00元(含税)。上述现金红利派发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经营发展。
4.上述现金分红金额加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34,635,981.10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3,701,767.10元(含税);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50,731,020.48元;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54,432,787.58元,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8.98%。
(二)调整原则
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
其他说明: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理念。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当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自身经营模式和盈利水平等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的同时,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本次现金分红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26)第000578号《审计报告》;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报告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成本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工程管理、营销管理和涉及公司各项工作的运营管理。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报告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成本管理、营销管理和运营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1)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2)发现管理层已经或涉嫌舞弊;
3)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或漏报;
4)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5)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或很可能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通常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间接导致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或漏报;
3)其他可能影响财务报表或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确定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的等级情况: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三重一大”事项未经过集体决策程序;
2)直接影响投资决策的失误;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等事故;
4)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5)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9号)批复同意,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00,000.00张,每张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00.00元,面值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7月7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300,000.00元(承销及保荐费用为5,800,000.00元,项目前期已预先支付保荐费500,000.00元,本次扣除5,300,000.00元)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7月7日将人民币594,700,000.00元缴存于公司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640282812账户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7,249,418.4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2,750,581.5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3)第000036号的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23年7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341,226,850.48元,其中: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 330,620,000.00 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3)第10555号《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予以确认,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归还垫付款330,620,000.00元。
2、公司募集项目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3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已支付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22,750,581.56元(差额为:使用补充流动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7,249,418.44 元)。
3、根据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总额不超过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7月12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937.952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4、根据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7月7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5、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赫尔希年产150亿粒植物胶囊及智能立体库提升改造项目款项金额933,609.58元。
6、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赫尔希年产150亿粒植物胶囊及智能立体库提升改造项目款项金额3,165,720.00元。
7、2025年8月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金额135,851,533.99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3,321,445.13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及子公司一一山东赫尔希胶囊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5年8月1日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人已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于2023年7月10日签署了《可转债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银行结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就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赫达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结合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后续投入,将前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以及银行结息共计135,851,533.9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025年8月1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变更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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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6-025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 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全体董事。
(二)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9.6万元/年(税前),全年津贴按月度平均发放。
2.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其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内部董事(含职工董事)
内部董事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的标准领取薪酬。
(三)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职务的内容与等级确定;绩效薪酬最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实施的中长期激励方案确定。
3.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具体数额将在公司《202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三、其他事项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在执行完2025年度审计工作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5年,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与整体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拟聘任立信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金融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合计95万元(含税),预计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合计95万元(含税),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协商确定。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3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6年度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在执行完2025年度审计工作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5年,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与整体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拟聘任立信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和信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套期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2.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加元等。
3.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规模为不超过等值5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0万元人民币。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本投资不以投机为目的,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严格把关,但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内部控制风险、操作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5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一年。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和选择合作银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加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了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主业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业的发展。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远期结售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同等价值外汇金额),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一年。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和选择合作银行。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预计总额度。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四)资金来源
公司此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营销中心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营销中心会参考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专门的内控制度,对远期结售汇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该制度,公司设立了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出口货款购买了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真实交易产生的外币资产、外币收(付)款;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公司的外币资产、外币收(付)款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的当期外币资产、预测的外币收(付)款时间相匹配。
四、远期结售汇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公司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的需求。公司就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已制定较为完整的控制流程和体系,投资风险总体可控。该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同等价值外汇金额)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要求。本事项有利于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6-029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是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部分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担保事项主要用于上述公司向银行融资或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拟申请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担保,用于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供应链金融、票据池、资产池等,本次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下转15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