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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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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4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度全文详见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联独立董事胡晓明、黄继武、严崴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3票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0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因其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带来的融资需求,将有利于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健康经营。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事项。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均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唐开健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基于公司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集团资产池业务,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部下属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共享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的集团资产池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4、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董事会同意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25、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2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有关事项需经本公司股东会的审议批准,现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3、《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18号文)批复,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28,08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999,960.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090,838.6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8,909,121.8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230Z012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1,518,62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9,999,982.08元,扣除承销机构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742,440.6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9,257,541.3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29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光伏)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4,408.85万元(含鑫铂光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382.85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109.08万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4.58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109.92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部分销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环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1,892.85万元(含鑫铂环保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7,572.11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074.24万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0.66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443.57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支付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0,742,440.69元,募集资金实际支付9,226,415.10元,自有资金支付1,516,025.5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5月26日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鑫铂光伏会同国元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市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存储账户已部分销户。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12月27日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环保”)会同国元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天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280,691.34(不含现金管理余额)元,部分专户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4,408.8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1,892.8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4,274,309.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2]230Z2111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详见《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6,227,730.0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4]230Z0140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详见《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已归还5,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6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前,由于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快,资金支出量大,公司未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4年1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2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102,620.00万元,累计返回本金金额98,020.0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返还本金余额为4,600.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下转1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