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1,069,162,806.15元,较上年同期1,191,690,168.05元减少10.28%;主营业务成本为896,528,777.48元,较上年同期998,547,530.98元减少10.22%。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减少主要系照明板块处置子公司宏亿电子导致印制电路板销售量减少,及照明板块的LED灯泡散热器、灯头类产品、灯具金属件等销售量减少所致。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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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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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被担保对象在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0,084.2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2,284.25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799.95万元。担保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抵押、质押、差额补足、反担保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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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额度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签署担保协议发生的金额为准。2025年度担保项下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不计入前述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原担保到期后进行续担保的视为新增担保。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如有)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总额的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使用。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并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之间调配担保金额,如在批准期间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的,也可以在相应的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上述担保预计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对下属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下属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保证合同。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各下属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确保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能对各下属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担保计划是结合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2026年度,公司拟为上述各下属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0,084.20万元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79%。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7,8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74%。其中,公司为全资或控股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0,600万元,公司为参股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260万元。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表: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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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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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种类: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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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计入其他流动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稳健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4月24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现场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7),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了监督职责。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董事会向2025年年度股东会提请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监督职责情况出具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0,950,5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528,517.0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7,528,517.0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4.15%。本次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贷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2026年度拟为公司各下属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0,084.2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担保计划是结合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中,全体董事在讨论其本人薪酬事项时履行了回避义务,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10.《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情况表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听取。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38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丁闵先生、张锐女士、刘余先生回避表决。
15.《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5)。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6.《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其中,《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8.《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更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分别对公司及下属单位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评估测试,2025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分别计提减值准备合计30,762,935.62元;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因上述事项分别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291,261.12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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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数据和原因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并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2025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8,128,276.50元,其中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5,800.00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250,691.33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79,545.17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72,240.00元。2026年第一季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64,393.99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252,653.24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85,589.25元,转回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2,670.00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相关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经测试,2025年公司共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9,887,360.50元。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共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526,867.13元。
(三)商誉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商誉未来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是否发生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受行业因素影响,公司收购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益电子”)所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对该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包含商誉的明益电子公司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43,779,139.86元,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的可收回金额为138,750,000.00元,2025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2,747,298.62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0,762,935.62元,综合减少2025年度净利润30,762,935.62元。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291,261.12元,综合减少2026年第一季度净利润4,291,261.12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
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贷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为顺利推进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授信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审批授信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授信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相关规定,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晨丰科技”)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22号),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48.4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68元,共计募集资金42,952.8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2,102.8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2.3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1,890.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26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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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余额差异部分系公司一般户垫付的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和信息披露及登记费用等尚未转出2,123,056.61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投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主要是满足公司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司的整体管理效率,从而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期无先期投入及置换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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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管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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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晨丰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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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
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应由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16:30。登记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3-87618171
传真:0573-87619008
邮箱:cf_info@cnlampholder.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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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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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芳玉,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丁琴丽,201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下转119版)
(上接11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