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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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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数量及转融通出借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上表列示比例变化,系公司可转债券转股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所致。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钱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海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鲁海蓉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钱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海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鲁海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钱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海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鲁海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钱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海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鲁海蓉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钱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海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鲁海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钱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海蓉 会计机构负责人:鲁海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4月24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43.7869万股,约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14,324.4628万股的2.40%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确定2026年4月24日为授予日,以14.5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43.7869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4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42)。

3、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43)。

4、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确定2026年4月24日为授予日,以14.5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43.7869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6年4月24日。

2、授予数量:343.7869万股,约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14,324.4628万股的2.40%。

3、授予人数:5人。

4、授予价格:14.57元/股。

5、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项”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证券交易所关于归属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归属日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下转1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