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接121版)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若出现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号)核准,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根据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关于募集资金安排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经调整后,“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7,000.00万元,“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4,000.00万元,“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409.68万元,“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投入金额8,600.00万元不做调整。同时公司分别以募集资金4,000.00万元、7,000.00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5.7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对“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变更,该项目总投资规模由调整前的13,951.32万元调整为7,873.5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仍为7,00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并对项目建设内容做了调整。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并将“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用途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及“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至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共计14,756.91万元,各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或终止,公司已将各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及其利息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各账户的销户手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包含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由公司财务部门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1年1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奥拓、南京奥拓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奥拓与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奥拓与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毕之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奥拓、惠州奥拓可以分别各自使用最高投资额度不超过409.68万元、7,000.00万元、4,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南京奥拓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惠州奥拓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南京奥拓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惠州奥拓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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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对“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变更,该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来的“南京市雨花台区”调整为“南京市”。
该项目调整后将通过建设智慧网点业研中心,购置场地、研发设备、业务展示设备,外购、整合业务软件及系统,招聘各类人才等方式,从项目设计、项目研发、项目实施及项目营销等多方面综合提升公司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从而满足智慧银行、智慧营业厅等市场业务持续增长、日益个性化、智能化的市场需求。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5.7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喜专审字[2021]第00686号)。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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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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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鉴于公司“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038.60万元(含募集资金剩余金额654.58万元、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212.49万元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171.53万元,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鉴于“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大部分系规划用于场地购置,而近年来房地产行业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为优化资源配置,最大化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公司已充分利用自有房产及已租赁房产,以及公司现有场地、基础设施等资源条件,建成智慧网点业研中心、组建研发及实施团队,有序开展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的各类研发活动。公司经过谨慎研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046.88万元(含累计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用于日常需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或终止,公司已将各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及其利息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各账户的销户手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本表格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根据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做了调整后的金额。上述募集资金投入的调整已经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2、“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投入410.47万元,投入含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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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6年在任期内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
(一)独立董事津贴及发放
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独立董事每位10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发放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按照其所任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如本方案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3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有效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投资稳健型理财产品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任一时点用于投资理财产品的自有闲置资金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通过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其他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四)委托理财事项授权投资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用于本公告所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未经相关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本公告所述投资。
(六)关联关系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或其他被委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及时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二)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并且制定了专门的《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三)公司的投资标的为中短期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理财产品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计。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五)公司审计部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进行该类投资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收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综合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需要与银行具体发生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指定银行申请授信、质押、担保、融资及其他与本次申请授信及融资等相关的事项,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6年度,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深圳前海奥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奥拓”)及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申请银行授信或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上限不超过2亿元。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2026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
二、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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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在上述担保额度申请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8年04月15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2006
4、法定代表人:杨文超
5、注册资本:10,006.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标识设计及工程安装;智慧照明;园林绿化工程;合同能源管理;照明灯具及电子产品的技术研发;环境艺术设计;灯具、照明器材、装潢材料、电子产品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自有物业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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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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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均来自于千百辉财务报表数据。
9、根据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千百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深圳前海奥拓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前海奥拓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6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022号高新工业村T2-A座610
4、法定代表人:吴未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合同能源管理(不含限制项目);对外科技投资;产业投资;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和转化;设备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深圳前海奥拓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
(2)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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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均来自于前海奥拓财务报表数据。
9、根据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前海奥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04月18日
3、注册地址:惠州大亚湾西区永达路7号
4、法定代表人:吴振志
5、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LED光电产品、电子大屏幕显示屏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照明工程设计及安装;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节能技术的开发、咨询、上门维护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电子设备租赁;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设计、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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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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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均来自于惠州奥拓财务报表数据。
9、根据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惠州奥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年度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期限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总金额上限为2亿元人民币。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0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
公司将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进行严格审核,后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及2026年
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下同)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及2026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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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拟计提的资产减值数据,损失以正数填列,2025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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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会计政策,2025年度公司转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6,337.57元;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0.00元。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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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会计政策,2025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3,499,411.80元,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6,832,195.58元;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428,066.24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83,706.46元。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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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会计政策,2025年度公司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65,117.97元;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9,400.09元。
4、存货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692,607.92元;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转回存货跌价准备316,253.99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2,697.84万元、减少2026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552.49万元,并影响公司报告期期末的相应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及2026年3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
3、交易场所:公司拟与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4、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5、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延期交割风险、操作风险及合同条款等引起的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4月23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衍生品投资,上述投资额度可以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循环使用。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际订单使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由于国际业务占公司整体经营一定比例,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应当进行合理有效的外汇风险管理确保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品,对冲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品是套期工具,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除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占用授信额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外汇衍生品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用于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授权实施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金额及期限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等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股东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因汇率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值大幅波动甚至产生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产生风险。
3、延期交割风险:公司通常根据订单预算进行外汇衍生品投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订单预算可能出现偏差,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4、操作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操作并记录外汇衍生品投资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交易人员如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公司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完善: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对控制金融衍生品风险起到了保证作用。
2、专人负责:由公司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3、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金融衍生产品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充分了解外汇衍生品合作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实施团队、涉及的交易人员、授权体系,慎重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衍生品的交易模式、交易对手进行分析比较。
5、风险预案:预先确定风险应对预案及决策机制,专人负责跟踪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定期汇报。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得以及时启动并执行。
6、例行检查: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程序、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7、定期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四、外汇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成交价格根据金融机构报价厘定,交易货币主要针对美元、欧元等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高,公司获取重估价格较便利,可及时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进行有效分析。
五、外汇衍生品投资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风险管理,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我们认为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下转12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