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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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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4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2、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佛山清溢光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调整为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并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700.94万元向佛山清溢提供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3、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对佛山清溢微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调整为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并计划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对清溢微追加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清溢光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清溢光电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

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含税)。本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7,305,592.4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2,917,749.9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14,8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723,419股后为313,076,581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176,892.29元(含税)。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度拟累计派发现金红利(包括2025年半年度分红28,176,892.29元)56,353,784.58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或注销,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利润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二、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战略发展规划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合理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

中期分红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已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