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1版)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解释19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则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解释19号要求:“本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各委员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引起的股份变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4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3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年]4号文同意,公司3.6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月1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汇通转债”,债券代码“11366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汇通转债”的转股期间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8年12月14日。自2025年4月1日(因前一次转股变动而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截至日次日)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38,000元“汇通转债”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共转股30,005股。
(二)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引起的股份变动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2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88.60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综合上述股本变化,公司股份总数由474,321,207股增加至475,237,212股,注册资本由474,321,207元增至475,237,212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上述股本、注册资本变化的情况,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相应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此次拟变更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登记备案工作,以上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玥明先生为公司职工董事。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八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玥明先生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吴玥明,男,中国国籍,1984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7月至2011年6月,任清华大学职业经理训练中心职员;2011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清华大学职业经理训练中心主编;2016年1月至2018年9月,任汇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9月至2020年4月,任汇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0年4月至2025年11月,任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5年11月至今,任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玥明先生直接持有780,000股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0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八号一一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经营数据
(一)建造合同
公司本报告期新签订单41个,订单金额428,314.47万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订单金额234,716.06万元增长82.48%。
(二)商品销售
公司本报告期新签订单51个,订单金额8,749.60万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订单金额31,578.05万元下降72.29%。
(三)勘察设计
公司本报告期新签订单23个,订单金额469.08万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订单金额1,523.08万元下降69.20%。
(四)试验检测
公司本报告期新签订单118个,订单金额993.44万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订单金额1,664.93万元下降40.33%。
二、主要中标项目情况
2024年12月,公司连续中标的经开区永华大街新建雨水泵站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高铁片区雨水泵站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和防洪排涝工程-朝阳南大街雨水泵站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于2025年1月签订正式施工合同,施工合同额分别为18,567.44万元、14,931.28万元和16,149.02万元。
2025年1月10日,公司、保定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收到招标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为“防洪排涝工程-保定市(莲池区)管网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三标段”项目中标单位,公司中标金额为 50,044.06万元(建安工程费),于2025年1月24日签订正式施工合同。
2024年7月,公司、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太行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交投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河北交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交投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京哈高速九门口复线河北段”特许经营项目,于2025年6月16日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公司施工合同额30,241.13万元。
2025年7月,公司中标高碑店市职教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施工合同额42,556.92万元。
2025年10月,公司中标河北保定竞秀经济开发区机器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合同额32,941.44万元。
2025年11月,公司中标高碑店市绿色交通能源一体化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合同额10,472.68万元。
以上各项目均正常有序推进中。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且部分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请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汇通集团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五)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英航,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山大地纬、奥福环保、三夫户外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祝永立,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三夫户外、奥福环保、隆华新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董超,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三夫户外、奥福环保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郎海红,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英航、签字注册会计师祝永立、董超,项目质量复核人郎海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5年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确定。2026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提高沟通效率并贴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签署协议并协商相关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核算办法有关要求,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合计11,281.66万元,具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5年,公司结合年末的应收款项性质、账龄和风险程度等信息,在进行评估后,对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人民币9,209.86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5年,公司对建造合同项目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已交付未结算资产等形成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071.80万元。
3、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5年,公司未发生除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的财务影响
2025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人民币9,209.8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人民币2,071.80万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11,281.66万元。
二、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合计5,265.80万元,具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结合应收款项性质、账龄和风险程度等信息,在进行评估后,对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人民币4,976.87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对建造合同项目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已交付未结算资产等形成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88.93万元。
3、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未发生除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的财务影响
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人民币4,976.87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人民币288.93万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5,265.80万元。
三、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9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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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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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但不超过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要来确定。
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固定资产贷款、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保理、信用证等业务。
公司拟根据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授信的要求,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下属企业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保,公司自有资产、非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保等担保方式。
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审核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与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
该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额度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将本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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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内部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对其他现有子公司、授权期间新设立的或收购的各级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汇通路桥建设集团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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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北诚意达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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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汇通安国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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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隆化通晓美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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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担保额度是对即将发生的担保情况的上限预计,新增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总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稳定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及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将本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无需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没有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没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9,06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3.42%。公司未发生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
在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深保大道以北)总承包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1,051.30万元(2026年3月31日剩余金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实际余额为准),预计投入到“高碑店市职教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中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深保大道以北)总承包”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51.30万元(2026年3月31日剩余金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投资“高碑店市职教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一、募集资金概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9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600,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000,000.00元,债券期限为6年。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8,455,849.0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1,544,150.9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100Z004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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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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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实际结余金额以未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专项管理
公司将为本次在建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在建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专户(101210972186)将在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在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后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相关尾款及费用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保定深圳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深保大道以北)总承包”施工过程中,因项目工程内容减少和施工工程量核减,从而减少了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形成了一定的资金节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预计节余募集资金1,051.30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建设“高碑店市职教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项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实施主体: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高碑店市职教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为标准化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为80个班,学生人数4000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3,3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997.06平方米。其中:一标段:教学区53,291.22平方米,其中包含基坑围护、地下室1#体育馆、2#图书行政楼、3#教学楼、4#教学楼、5#教学楼、门卫、看台、田径场及其他室外运动场地、室外及附属工程等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方官镇王马街村
资金来源: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
(二)项目投资计划
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使用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1,051.30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对上述在建项目进行追加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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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必要性分析
1、符合当地经济发展
本项目符合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并且和当地城市发展相得益彰,项目的建设对于构建和谐平安社会,推动当地经济建设的发展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既是当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又是当地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也是当地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2、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大量营运资金
公司业务开展需要经历投标阶段、签订合同、工程施工、交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多个阶段,在上述各阶段中,需要支付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各种保证金。随着承接项目逐步施工,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导致公司在投标、施工等各个环节占用了大量营运资金。
四、在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生态环境影响风险
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噪声和震动影响、固体废弃物及其二次污染等风险。施工期间,公司将加强施工期管理,进行环保合规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项目施工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标准和要求。
(二)施工与运行期安全管理
风险主要体现在施工过程中的高空作业、临时用电、基坑开挖、起重吊装等环节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以及项目运行后可能存在的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公司将严格遵循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在建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在建项目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其他在建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升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六、保荐人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在建项目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在建项目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在建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8日(星期二)至05月07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tjsdshbgs@htlq.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 15:00-16:00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年度和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08日 (星期五) 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忠强
董事、总经理:赵亚尊
董事、董事会秘书:吴玥明
财务总监:肖海涛
独立董事:沈延红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5月08日 (星期五)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至05月07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tjsdshbgs@htlq.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312-5595218
邮箱:htjsdshbgs@htlq.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确认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简历附后):
1、提名张忠强先生、张磊先生、赵亚尊先生、张馨文女士、张籍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余顺坤先生、支树槐先生、沈延红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沈延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已就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等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会的职责和义务。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忠强,男,中国国籍,1957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5月至1985年5月,历任新城县张六庄供销社营业员、业务主任;1985年5月至1986年8月,任新城县贸易公司主任;1986年8月至1992年1月,任新城县水产公司经理;1992年1月至1997年5月,任高碑店市生产资料公司总经理;1997年5月至1998年5月,任高碑店市供销合作社党委委员兼高碑店市生产资料公司总经理;1998年5月至2001年8月,任高碑店市外贸总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8月至2005年11月,任河北华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20年4月,任汇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任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张磊,男,中国国籍,198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至2012年就读于英国诺丁汉特伦特大学管理与市场营销专业。2013年7月至2018年1月在交通运输部担任职员;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任汇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荣庭(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3、赵亚尊,男,中国国籍,197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7月至2003年12月,历任保定市交通局公路工程处技术员、项目负责人;2003年12月至2016年3月,历任申成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6年3月至2018年9月,任河北交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20年9月,任河北交规院瑞志交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9月至2020年4月,任汇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4、张馨文,女,汉族,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9月至2009年7月在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府右街派出所任科员,2009年7月至2011年5月在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任办公室调研科科员,2011年5月至2018年6月在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担任科员、副主任科员,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在北京市公安局督查办公室担任副主任(正科级),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在北京市公安局办公室秘书处担任副主任科员,2019年6月至2020年2月在北京市公安局办公室档案处警察博物馆担任副主任科员,2020年3月至今任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1年9月至今任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5年11月至今,任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张籍文,男,中国国籍,1987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6月至今,任高碑店市三义厚再生水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其中2009年6月至2014年6月,任高碑店市三义厚再生水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20年4月,任汇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2月至2021年11月,任荣庭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9月至今,任汇通图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高碑店市清波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任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余顺坤,男,中国国籍,1963年5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83年9月至1991年7月,任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系教师;1991年8月至今,任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北沧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支树槐,男,中国国籍,1957年1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任河北省统计局纪检组长、监察委员;2013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河北省司法厅纪委书记;2016年11月至今退休;2023年2月至今,任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沈延红,女,中国国籍,1967年6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至2004年任北京晓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至2007年,任北京瑞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主任会计师;2007年至2014年,任中财汇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2015年至今,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1年9月至今,任长春海谱润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113665 债券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下转10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