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8版)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存在对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委托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进行投票的其他股东,需对本次股东会提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不得接受对本次股东会提案无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投票。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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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提案5.00、14.00、15.00、16.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箱或传真办理登记的请与公司电话确认。(信函、邮箱或传真方式以:2026年5月15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361000
邮箱:002335@kehua.com
传真:0592-5162166
(四)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
会议咨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赖紫婷
联系电话:0592-5163990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35”,投票简称为“科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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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6-015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明确了聚焦主营业务、强化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重视股东回报、优化信息披露等五大核心举措,旨在扎实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相关要求。
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方案落地实施,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统筹推进各项举措有序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切实巩固提升实施成效,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现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稳步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以“以智慧电能驱动低碳数字未来”为使命,致力成为全球卓越的智慧电能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深度把握国家“数字经济”“碳中和”“人工智能+”等战略机遇及全球算力升级、能源转型趋势,以电力电子技术为核心,在“智算中心”“智慧电能”“新能源”三大业务领域持续深耕创新、拓展市场边界。在智算中心领域,公司聚焦智算基础设施核心需求,深化全栈自主可控产品体系布局,构建“多元异构算力平台”,打造从硬件产品到场景解决方案的完整服务链条,为互联网、AI、金融、政务等行业提供高效可靠的算力支撑;在智慧电能领域,公司依托高端电源核心技术与行业领先地位,持续拓展轨道交通、工业半导体、机场港口、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等应用场景,为交通、电子、石化、电力、通信、金融、医疗、教育等多个行业客户提供“端到端”智能能源管理解决方案;在新能源领域,公司聚焦光伏与储能协同发展,以构网技术创新为引领,打造全场景光储产品矩阵,落地多项GW级、百MW级标杆项目,助力清洁能源规模化替代。公司紧扣市场需求与行业痛点,充分发挥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生态协同及全链条交付优势,持续优化业务布局与运营效率,推动三大核心业务稳健发展,为客户创造持续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60,262,477.61元,同比增长5.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7,988,029.54元,同比增长32.62%。
二、强化产品技术创新,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领先的产品与技术是公司长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只有不断科技创新,才能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发展。当前,公司自主培养了5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组建了科华数据研究院,实现对预研技术的储备及对产品实用技术的快速研发能力,以科技的力量引领企业发展,以智能制造赋能行业发展。在此基础上,公司先后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持续夯实技术研发体系;同时成功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生产制造全过程;相关智能制造实践入选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成为行业智能化转型的示范标杆;并持续保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高水平自主创新能力驱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此外,公司依托“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平台优势,与多所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不断加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科研成果市场转化效率。
2025年度,公司提交专利申请36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35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16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11件);获得专利授权32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14件,包含8件海外专利),著作权40项,商标注册3项。
截至2025年底,公司共拥有有效知识产权2564项,其中:发明专利822件(包含22件海外专利)、实用新型专利707件、外观设计专利132件,著作权备案671项,商标232件(含国外商标27件)。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5年度,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取消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股东与职工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与其他7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合规运作,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修订、制定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2项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将不断夯实治理基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决策流程,强化规范运作与合规管理,深入推行规范化治理与精细化管理,为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及世界一流企业建设。
四、注重投资者回报,实行稳健的分红政策,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旨在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公司严格落实股利分配政策,规范公司现金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上市以来坚持每年实施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近 14 亿元。2025 年,
公司制定并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约5,154.14 万元。同时,为更好回报股东,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5.00 元(含税),其中现金分红约 2.58 亿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1.65%。
未来,公司将依据所处的发展阶段,严格遵循利润分配原则,综合考量公司发展、业绩提升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平衡,致力于构建一个“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体系,为投资者提供科学、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共同推动公司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持续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事项。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媒体平台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和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确保了所有股东享有平等信息获取权。
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相关规定为指导,积极主动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公司重视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设置并安排了专岗专人负责投资者专线,及时回复投资者的咨询和建议;同时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公司指定邮箱进行咨询及沟通;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中,公司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互动,使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平等的了解到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并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诚信自律。公司在发布季度、年度报告后举行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就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它事项进行了实时沟通交流;公司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定期输出公司市场动态、企业文化、产品信息等内容,确保投资者可以在信披公告和交流外了解到公司的最新动态,积极传递公司的相关信息。
公司将持续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深耕主业,以创新促发展,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一如既往地做好经营管理工作,持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与广大投资者携手共享发展成果。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7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广发证券”)作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81号《关于同意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公司于2023年8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920,68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206.8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140.4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48,066.3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到账,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8月30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3]361Z004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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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包含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702.1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分别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科华慧云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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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账户余额不包含现金管理和临时补流金额。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1,426.13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837.7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135.62万元)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361Z0693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归还的金额为53,007.74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厦门科华慧云科技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保本型理财产品为32,884.75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对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8年12月31日;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的共同实施主体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增加福建省漳州市为该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专项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361Z0210号),认为:科华数据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科华数据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工作
保荐人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科华数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工作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用银行账户的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及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并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工作人员沟通交流。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科华数据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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