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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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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5版)

注:表中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全信通讯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普莱德(苏州)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应按持股比例同时提供担保,且普莱德(苏州)应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但普莱德(苏州)的其他股东均无法实现前述要求,鉴于普莱德(苏州)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因此,公司为普莱德(苏州)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普莱德(苏州)未提供反担保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财务风险可控。

担保方在被担保方申请银行授信、承兑汇票、信用证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银行等机构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融资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相应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被担保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均具备偿债能力,虽然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少数股东未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81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4%,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进行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本次担保额度获得批准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77%。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5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4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前述授权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以及进出口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汇率波动较大。为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积极应对汇率市场变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英镑等。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3、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授权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任一时点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包含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4、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5、交易对方

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降低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汇率大幅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为降低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减少汇兑损失;

3、为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风控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相关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6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与关联方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瓷新材料”)发生销售商品、提供租赁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2,000.00万元。公司2025年度与前述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835.46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晓敏、翁荣荣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陈晓敏、翁荣荣、苏州众全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2255K6XD;

住所: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道安路39号;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坚铿;

注册资本:8,925.2266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8月5日;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芯片封装用陶瓷基座及其先进新材料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敏、翁荣荣直接或间接持有瑞瓷新材料49.5631%的股份,是其实际控制人,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瑞瓷新材料为公司关联方;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瑞瓷新材料总资产为19,538.55万元,净资产为15,332.18万元,2025年度,瑞瓷新材料营业收入为3,786.31万元,净利润为-2,249.74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瑞瓷新材料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协议内容,不存在履约风险。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作用。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通过公允、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相关审批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2026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付款(收款)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瑞瓷新材料发生销售商品、提供租赁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2,000.00万元。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7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4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等值外币),前述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授信额度预计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计划

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发展资金充裕、满足经营及融资需求,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等值外币,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授权

为提高公司融资工作效率,在上述总额度内的综合授信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被授权人决定并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和融资另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6-02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根据变更内容及登记机关指导意见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营业执照换发手续。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1、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2025年12月9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6,963,587股上市流通。

2、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12月24日,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集中行权股票已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数量为1,565,600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121,171,500股增加至149,700,68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21,171,500元增加至149,700,687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上述变更内容及登记机关指导意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